论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论文

论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论文

从小学、初中、高中到大学甚至工作,大家都经常接触到论文。论文是研究某些学术问题的手段。你总是没有办法写论文?以下是我关于社会科学研究价值的论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论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1社会科学研究需要将事实与价值分离,还是有意识地排除价值判断?这似乎是一个显而易见的简单问题。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因为人们隐含的价值观总是或隐或显地影响着研究本身。这个问题在东方国家的社会科学研究中变得突出。因此。本文首先讨论了当代西方哲学在这一问题上的一些代表性论点,然后对中国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一些普遍趋势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评论。

科学价值中立论

科学的价值中立观长期影响着西方哲学中占主导地位的科学观和认识论。一般认为,马克斯·韦伯引入了现代的事实价值二分法观点。他在经典论文《价值中立在社会学和经济学中的意义》[1]中论述了两种观点。首先,他吸收了休谟的思想,认为在规范和描述之间,在断言事物实际是什么和理想应该是什么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因为我们赋予事物的价值并不属于这些事物的真相,科学关心的是描述实际发生了什么,并解释为什么。自然,科学可以也必须关注个人和群体事实上是如何评价的,但不能从根本上、真实地记录这个或那个东西本来就有价值,所以要分类评价。韦伯的第二个论点是规定性的。他从不认为价值无足轻重,也从不主张每个人,尤其是社会科学家,都应该永远避免价值判断。相反,他坚持区分鉴定和评价,这两者不应混为一谈。在表达价值判断时,不应声称这个判断是经过科学证实的;因为事实上是做不到的。社会科学家在鼓吹某个行动的时候,要尽量用截然不同的地位去解释他们所说的是科学发现,什么是政策建议。这是知识分子真诚品质和尊重真理原则的必然要求。

20世纪,逻辑实证主义者普遍极力主张科学与价值、描述与规范、是什么与应该是什么之间的严格区分,要求社会科学坚持价值中立的立场。亨佩尔指出,科学的价值中立可以说是围绕着两个不同的方面展开的,即:(1)科学家的实际研究行为,(2)对科学断言和程序进行批判性评价和论证的方法论标准。在科学家的实际行为层面,价值评价无疑作为科学研究的诱导因素发挥着重要作用。道德原则、审慎的思维和个性,显然会影响科学家对研究领域、问题和方法的选择。社会和政治价值观可能会削弱研究一些特殊问题领域的努力,也可能会鼓励人们认同一些没有可靠依据的理论。当然,作为一项规则,在科学研究中采纳或放弃某一特定假设或理论的决定会受到认知价值或规范的强烈影响,这反映在它们对某些方法程序的标准的遵守上。[2]

正是在这个问题上构成了研究行为的重要诱导因素,价值评价与科学研究相关。因此,心理学、社会学和科学史在解释科研行为时,必须考虑价值评价的作用。但是,这种科学解释在涉及科学家受价值影响时,并不涉及任何价值判断。也就是说,在解释科学家接受或放弃一种理论时,并没有论证该理论的合理性,或者说明这是一种不合理的科学程序。合理性问题要求在现有证据和其他系统基础上对理论进行批判性评估。正是在这个问题上,传统的科学观,尤其是逻辑实证主义的观点,主张科学理论与证据的关系有一个明确的客观标准,并且这个标准可以用证据与理论的逻辑关系来表达,从而为科学的客观性和价值中立性提供了依据。根据这种观点,正当的科学研究及其结果是独立于研究者个人的偏见、信念或态度的,因此某些程序可以被视为违反科学规范,对科学以外的价值观的过度依赖可以用来解释研究者违反正当科学行为的动机。

与上述科学哲学类似,现代知识社会学(或称科学社会学)的鼻祖卡尔·曼海姆也将自然与文化区分开来,明确将数学、自然科学与宗教、道德、实践等方面区分开来。“可以说,形式知识在本质上是大家都能接受的。其内容不受个别学科及其历史和社会条件的影响。但另一方面,显然存在着广泛的主体事务,只能被某些主体或某些历史时期所接受,从个人的社会目的来看也是明显的。”[3]他认为自然科学是可重复的,而宗教道德等文化领域具有不可比拟的特点。所以他断言意识形态本质上是不真实的。一般来说,意识形态的特点是对其广泛对象的高度清晰的阐述,以及对其追随者的权威和明确的命令。与其他类型的信仰相比,意识形态更系统,并围绕一个或几个突出的价值观进行整合。它往往抵制信仰的改变,它的接受或实施往往伴随着鼓励性的宣传。谁接受它,谁就必须完全服从它,谁的行为就必须完全渗透意识形态。任何一种意识形态都是在特定的文化中诞生的,所以不可能完全脱离那个文化的重要因素。意识形态刻意掩盖人们的动机和利益,迫使利益和正在对抗的人们互相欺骗,用看似普遍的方式掩盖狭隘的局部目的和利益。意识形态不把系统追求真理作为自己的义务,所以采取教条主义的态度,不愿意接受新的经验和真理。作为文化的产物,意识形态对社会科学的影响尤为明显。

曼海姆坚持认为,所有关于政治或世界观的知识都不可避免地是党性。他隐含的论点是政治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无法摆脱意识形态和党性的束缚,所以他也承认不同社会地位的人有不同的观念。这些观点引起了美国实用主义者胡克的争论。胡克在肯定曼海姆的开创性工作后指出,困难在于曼海姆认识到表达阶级立场的意识形态和乌托邦导致了那些在科学意义上被认为是“真实”的关于事物本质的理论和发现。因此,问题转移到这些“真理”是否取决于导致探索和发现这些真理的阶级立场和阶级利益。“由于阶级立场和阶级利益随着历史时期发生了变化,曼海姆认为这个问题已经成为一个知识社会学。.....现在,假设科学方法和客观性是相同的,曼海姆头疼的是:任何一种科学知识是如何可能的?在曼海姆的书中,不同的页面有不同的答案,这让读者对他真正相信的东西完全不知所措。”[4]实用主义作为科学主义的一种独特形式,已经做出了自己的回答。胡克实际上认为,即使存在阶级或党派观点的相对性,科学(包括社会科学)仍然具有超越主观价值的客观基础,比如基于经验的证实或证伪的判断。这是我们过去理解实用主义时忽略的一个重要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