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止盗窃铁路物资犯罪的论文
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是通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动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维护铁路安全,保障列车安全运行。
具体来说,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铁路护路联防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充分发挥铁路、公安、军事部门的骨干作用,组织和依靠铁路沿线基层单位和群众的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文化、教育等多种手段,加强打击和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预防和处理与铁路安全有关的问题和影响列车安全运行的问题,保持铁路安全的持续稳定,确保铁路系统工程的安全畅通。
二、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是铁路治安综合治理的载体,是现阶段维护铁路治安的重要工作形式,是解决铁路治安问题的有效途径。
铁路安全问题是诸多社会矛盾的综合反映。解决铁路安全问题,必须坚持专项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通过铁路护路联防,利用党委政府的权威,组织动员铁路沿线基层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标本兼治。
铁路安全是社会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密切相关,相互影响。社会治安差必然影响铁路安全;铁路治安的提高也会促进社会治安的稳定。因此,要维护社会秩序,就必须整顿铁路治安。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要始终把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不懈努力。
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在实践中发挥了多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是维护了铁路治安的持续稳定。通过加强铁路安全问题综合治理,盗窃铁路运输物资、拆除铁路设备、破坏铁路设施等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受到有力打击,铁路沿线地区安全防范能力明显增强,涉铁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在许多地方,货物损失赔偿已经大大减少。二是确保铁路大动脉的安全畅通。通过创建安全文明铁路线活动,铁路沿线广大群众爱路护路观念和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确保铁路畅通安全的责任和措施更加落实。放置路障、牲畜上路、石火车等影响交通安全的问题得到了及时有效的预防和解决。三是加强了路地关系,促进了铁路沿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通过铁路护路联防,铁路部门与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形成了有效的工作机制。地方政府积极支持铁路建设,铁路部门努力帮助地方政府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在做好维护铁路治安工作的同时,路地联手,化解了许多路地矛盾纠纷,解决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许多难题。
三、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基本认识
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目标是维护铁路治安持续稳定,确保铁路安全畅通。
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_预防和处理铁路治安问题,包括盗窃铁路运输物资、拆除铁路设备、破坏铁路设施;二是预防和处理影响列车安全运行的问题,包括放置路障、撞击列车、牲畜上路等;三是协助有关部门预防和处置堵路、截火车群体性事件。
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基本思路:紧紧依靠党和政府的领导,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狠抓* * *。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机制;抓协调配合,理顺工作关系;抓好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着力治理,维护治安稳定;抓队伍建设,推动工作落实;抓资金管理,提供物质保障。
四、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格局
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基本内容是:协调路地关系。守卫重点路段,整治突出问题,落实治安责任制,进行护路宣传教育,管理护路资金。
1.协调道路与土地的关系。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涉及铁路、公安、军队等部门、党委、政府、基层单位和铁路沿线群众。理顺路地工作关系,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是开展其他工作的首要任务和前提。
2.守卫重点区域。组织专职警卫队对铁路治安复杂路段和重点部位进行警卫,是维护铁路治安稳定、保障铁路安全畅通的必要措施,是铁路护路联防最基本的工作模式。
3.整治突出治安问题通过定期排查,确定铁路治安重点区段,集中时间和力量,运用打击、预防、管理、教育、建设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手段,集中整治重点区段突出治安问题。这是一个遏制铁路安全的问题。改变治安混乱面貌的主要措施,是建立健全铁路护路联防长效机制的前提。
4.落实治安责任制。根据不同的工作主体,分别实行领导责任制、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铁路治安承包责任制等不同形式的治安责任制,将维护铁路治安的工作和效果与责任人的政治荣誉和经济利益挂钩,将维护铁路治安的责任落实到党委政府、有关单位、基层组织和铁路沿线人民群众的肩上。这是推动铁路护路联防实施的法宝,是建立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机制的关键。
5.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宣传维护铁路安全的重要意义,普及铁路安全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铁路沿线群众维护铁路安全的责任感和安全感,提高参与度。支持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积极性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这是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充分发挥作用、取得成效的基础。
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领导体制和组织机构。
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属地管理原则,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领导体制。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铁路护路联防机构负责组织实施。铁路、公安、军事部门和铁路沿线基层单位各负其责。
各级综治委成立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铁路、公安、军队等有关单位确定人员负责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铁路治安复杂路段、重点部位配备专职护路联防队;铁路沿线基层组织指定人员承担铁路护路联防任务。
各级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接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领导;上级铁路护路联防机制是对下级铁路护路联防机制的指导关系。
六、铁路路防工作的基本经验
(一)必须站在服务经济建设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重要性。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确保铁路的安全畅通,是整个国家特别是铁路沿线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要条件。开展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就是要预防和解决危害铁路安全、影响列车安全运行的问题,就是要确保铁路的安全畅通,使铁路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深刻认识这一点,是做好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前提。
(2)要把一线安全和一方安全紧密结合起来。维护铁路安全是铁路沿线党委和政府的责任。军事机关和铁路部门负有同样的责任。落实这一责任,必须把维护铁路安全作为确保一方平安的重要内容,地方党委政府的工作目标与领导干部的工作考核直接挂钩;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必须纳入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要严格落实铁路护路责任制,把维护铁路治安的责任放到党委、政府、基层组织和铁路沿线人民的肩上。
(三)必须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铁路安全问题是许多社会矛盾和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要从根本上解决铁路安全问题,必须多管齐下,综合治理。要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铁路治安的严重犯罪活动,及时整治治安问题突出的铁路重点路段,同时做好“预防和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工作,努力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提高铁路沿线治安工作水平。
(4)要加强路地合作,狠抓* * *管理。维护铁路安全工作涉及路地双方,多部门必须理顺关系,形成合力。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委组织协调,铁路部门、公安机关、军事机关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建立健全铁路护路联防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 组织专职铁路护路联防队伍,坚持专业化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充分调动基层组织和铁路沿线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使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层层抓。
(5)要坚持履行义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一方面要强化责任意识,向铁路沿线各级党委政府、基层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宣传“维护铁路安全,人人有责”的权利义务观念,倡导无私奉献精神,通过与工作实绩挂钩的措施,给予他们政治上的荣誉和精神上的鼓励,调动他们履行义务、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为了保证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正常进行,必须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从铁路业主单位拿一点,从地方政府拿一点,从铁路沿线乡镇拿一点补助,筹集护路资金,主要用于铁路护路专职队伍的开支和对基层组织、有关部门和铁路沿线群众开展护路工作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