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和元稹是什么关系?

摘要:元稹和白居易早年都主张“新乐府”。人们经常称他们为“白元”。他们创造了一种长调次韵的唱和形式,在当时广为流传,被称为“元和体”。白元诗派强调现实主义和通俗,以讽谕诗和元稹的绝美诗为唐代文坛的奇葩。白元的交往经历了四个阶段,这不仅与当时的社会规则有关,也与他们的个人性格和经历有关。本文旨在研究、讨论和总结白元关系的起源和发展阶段。

关键词:元居易《白元》《新乐府》

早在贞元年间,中唐人之间的交流唱和之风已经初露端倪。当时应该由士人提拔的人“与友人同游,争名逐利”(《旧唐书·高莹传》),形成了“浪费在宴席上”的“长安风俗”(李昭《国史补》)。但大多数文人赴宴都要吟诗。有时即使不去赴宴,也要以吟诗为酬,或联络感情,或展示才艺。这方面最具代表性的是文人权德舆及其领导的文人集团。权德舆(759 ~ 818),名字用中文写,历任要职,任宰相两年。既有政治之声,又有文学之名,“贞元、元和为君子羽仪”(《新唐书》)。在他现存的380余首诗中,不乏清新隽永的诗句,类似盛唐之音。但他后期的诗作,大多是回应聚集在他身边的一批台阁诗人,在风格和技巧上有所创新,如《冯赠、崔三草,赠陈晚年》、《赏崔舍人亭为旧冬留省》等。这些诗歌的内容并不充实,也不艺术,但对贞元后期的诗歌风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元末元初出现了一种长调次韵的唱法,元稹和白居易是这种唱法的创始人。元稹、白居易早年主张“新乐府”。人们经常称他们为“白元”。

与韩萌诗派同时,以白居易、元稹为代表的白元诗派崛起于中唐诗坛。这一派诗人注重现实主义和通俗,走了一条与韩萌诗歌派完全不同的创作道路。阿清诗人赵翼说:“汉、孟、元、白是中国最重要的唐诗。韩、警孟,商人们不敢说话;袁,白上谭易,言者所欲也。”(《瓯北诗话》卷四)表面上看,两者似乎背道而驰,实质却是创新。虽然路径不同,但都是一样的。

曹丕曾说:“文人相轻,自古以来自然。”(典论。论文)。然而,魏徵和白居易的友谊却成了文学史上的一段佳话。信也说:“魏是最亲近的人。骨肉虽未至,帘之情,可欺石,交千里之友。如果和谐的话,也不会超过两位公众人物。”(《唐代才子传》),元稹早期作品在写实风格和旋律上深受白居易影响,其新乐府诗和讽喻现实主义诗歌都是以宗法的方式创作,两人成为朋友后,互为谐鸣而名噪一时。

元稹(779 ~ 831)洛阳人。贞元九年(793)学经十年,与白居易一起被授予杰出司职,元和元年(806)与白居易一起被授予左集职,后被调任监察御史。元稹生性凶悍,参政意识强,功名欲强。他多次上书议事,批评时弊,或当场纠正,惩罚欺臣。结果多次被降职。他先后从军,在江陵中进士,在任职,在通州司马、郭任太守,元和末年返朝。先后任餐饮部尚书、祠堂大夫、主事官,并于长庆二年升任宰相。因为和裴度的矛盾,仅仅过了四个月就被罢免了同州刺史。此后在浙东任观察员,在武昌军中任使节。53岁在武昌突发疾病去世。有元氏县长庆集,诗八百余首。

元稹的乐府诗受到了张继和王建的影响,而他的《新题乐府》则直接受到了沈李的启发。元和四年(809),读了沈李的《新题乐府》二十首,写了12首诗。沈李的原作现已不在,现在只能从他的《为农民两首诗》等诗作和元稹的作品中猜测它的面目。虽然元稹的和声诗都是现实主义作品,如描写宫女坐月子之苦的《商鞅白发人》,用“弦”与“仙”谐音描写才人任用的《五弦戏》,表达对“胡阴、胡骑、胡妆,争五十年”习俗不满的《法曲》,其中

乐府诗在元诗中占有重要地位,其《校书新题乐府十二首》“病时取其尤忧者”,启发白居易创作新乐府,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缺点是主题不够聚焦,形象不够清晰。以及刘猛、李煜的19古乐府诗,我们可以用古诗词去创造新的意义,主题深刻,描写集中,表现有力。长篇叙事诗《莲长宫词》在元代也被归入乐府,意在含讽,与《长恨歌》齐名。其细节描写优美自然。元代最具特色的诗歌是艳诗和悼亡诗。他擅长写男女之间的爱情,描写细致生动,不同于一般艳诗的描写。悼亡诗是为了纪念他的妻子魏聪而写的,其中流传最广的是三首悼亡诗。在诗歌形式上,元稹是“用韵相付”的创始人。《翰林赏白雪石》和《东南诗》中的“赏乐天”都是轮流重用白诗原韵,同韵异义。这种“付费二韵”的做法在当时影响很大,也容易产生流弊。

元稹的代表作是元和十三年(818)写的《连昌公词》。这是一首叙事长诗,通过连昌宫的兴衰来探究安史之乱前后唐朝政治混乱的原因。诗的前半部分从“连昌宫满宫竹,久无人如一束树”的荒凉景象写起,引出“宫中老人”回忆起昔日这座宫殿的兴衰;后半部分通过作者与老人的问答,探讨“谁太平谁乱”这个大问题,最后回到“老人深盼吉祥,竭力不战”这个话题。全诗以叙事为主,夹杂议论,表现出明显的劝诫和讽刺意味,但不能说这是一首讽刺诗。这首诗从意境和创作方法上看,将史实与传闻相结合,辅以想象和虚构,描写了一些与莲长宫无关的人和事,既渲染了诗的氛围,又使诗更加生动曲折。陈寅恪认为:“连昌宫词深受白乐天、陈洪《长恨歌·列传》的影响,融汇了唐代小说的历史才情和诗词而成。”(《白元的诗和笔记》第三章)

白居易(772 ~ 846)新郑(今河南省新郑县)人,祖籍太原,后迁居下坳(今陕西渭南)。十一二岁时,为躲避战乱迁居越南,后辗转徐州、襄阳等地,过着漂泊的生活。贞元十六年(800年)进士,三年后被授予中国书法优秀学位,并被授予省校书记称号。元和元年(806年),为了出招,他和元稹花了多个月的时间讨论当时的各种社会政治问题,写了七十五篇文章,其中很多都与白居易日后的政治态度和诗学观点有关。那一年,他被授予“科举状元”的称号,次年,他就是翰林学士。

三到五年,元和被授予左世义,任翰林学士。这一时期,白居易以极高的参政热情,“若有纰漏,必有所规,若有违,必有所谏”(《收遗初书》),多次上书提及陈,主张纳税、拒服、放宫女、抑宦官,并在皇帝面前折圣旨。同时,他还写了《秦中吟》、《新乐府》等大量讽刺诗,使全相形见绌。

元和五年(810),白居易将官职改为曹,参军,仍任翰林学士。元和因母亲丧事,于六年四月至九年冬回老家。随着生活环境的变化,白居易有了闲暇去认真思考自己过去的所作所为,思考自己的一生。他由来已久的佛道思想逐渐占据上风,对政治的热情开始下降。所谓“我直的时候特别快,遇到就不是我的志气了。”胸中十年之内,我消我骄”(《两服》之二)。可以看做是他心理变化的证据。元和十年(815),白居易以左赞善太子大夫的身份回朝,因丞相吴被盗身亡,第一个要求紧急缉拿贼人。结果被指越权和一些莫须有的罪名,贬为江州(今江西九江市)司马。这次被贬,对白居易内心的震撼是无法形容的。他以切肤之痛重新审视了这场极其险恶的政治斗争,并下定决心迅速撤退,避免灾难,走“独善其身”的道路。“这一年,他写下了著名的《与元九书》,清晰而系统地表达了他的人生哲学和诗学观念。

在《九书·同元》中,他明确地说:“仆从旨在助二者,其为独立。永远服务的是道,发明的是诗。称之为讽刺诗,也是志在助人;叫闲适诗,也不错。”由此可见,在白居易的讽刺、闲适、感伤、杂律四种诗中,前两种诗最受重视,因为它们体现了他的“为民服务,时时向善”。他的诗歌思想主要建立在早期讽刺诗的基础上。他还提出了“文章要与时代相结合,诗词要与事物相结合”的思想。从积极的方面来看,这种文艺思想可以促进文艺关注社会、反映现实、为民请命,对于弥补浮夸的形式主义的弊端具有重要意义。从消极的一面来看,这种观点过于功利,将诗歌视为纯粹的社会和政治工具,可能导致对艺术性的忽视。“文章写在时代,歌诗写在事物。”白居易应该是以好的一面为主,这也是当时的现实和作者的思想所决定的。

陈寅恪在《白元诗话》中论述白元诗歌的分类时提到:“乐天与元九是元和在江州任司马期间于十年十二月所作,微叙事中的诗送天书。根据《三十七年前》和《昨日巴南路之行》的文字,也写于元和第10年访通州之后。虽然写的时候和乐天的书差不多,但是,据说他的诗分为十种风格,二十卷。写于十六年,即贞元十年至三十四年,即元和七年之间。又说:‘元和七年后所作,至二百篇,杂而杂,不再摆于执事前。这是魏徵写的,它变成了十卷和二十卷...”他把魏徵的诗分成十类:一首古讽,两首乐讽,三首古风,四首新诗,五七律,六五律,七律讽,八首哀,九五七近体诗,十五七古风诗。其中,寓言诗与白居易提出的诗学理论不谋而合。白元的讽谕诗在批判事实、呈现事实面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给它们带来了坎坷而艰难的命运。

元稹25岁时(贞元十九年,公元803年),与白居易同校,被授予秀才称号,两人都被授予省校书记。史书中最受称赞的是他们优雅有趣的诗歌。其间,白居易任杭州刺史,元稹任越州刺史、浙东观察员。两位诗人互赠诗词,唱和相融,频频传唱。所谓“诗筒”,就是把诗放在一个竹筒里,用诗代替书,来回传递,互致问候,互通消息。白居易《与魏同唱常往来竹管存诗,法美》:“拾琅琊而剪成筒,用词造句写心意。每次喜欢像鸟一样随风飞翔,过了水往往就变成了龙。粉节如信守承诺般坚定,霜筠如医生容量般冰冷。不好意思打扰你夸你,鱼眼睛都一样。”本文介绍了《诗管》中韵脚传递的方式和内容,表达了他们的快乐和彼此的欣赏之心。

所谓唱歌就是你给我打赏我唱你和。据古籍记载,白元通江时期(元和十年三月三十日至十四年三月十日)的合唱诗共有79首。其中白居易诗42首(不包括其稿酬和元稹《江陵五言》诗),元结诗37首。在这些合唱诗中,有24个诗组对应于合唱* * *,诗81首(其中诗组21首,诗55首),只有12首是白无元氏县赏送的,6首是元氏县无白赏送的。就白居易而言,有30首诗对应元稹,另有12首诗对应漆瑗的棋。就元稹而言,白的诗有31首(含27韵),还有“文乐天授江州司马”、“寄乐天于水”和。除诗歌外,两人还交换了三封书信:元和初抵通州第十年六月,有诗讲故事,送天书(为此白已送,元氏县也还了),白居易第十年十二月与元久有书,十二年四月十日与魏有书(元氏县已有诗与德)。②

元稹和白居易相识之初,都有歌唱作品。此后分别被贬,一个在通州,一个在江州。虽然任重道远,但他们依然频频送诗,唱个不停。所谓“通江大合唱”已成为文学史上的一个显著现象。这一期的袁、白合唱诗,篇幅长,排列整齐,韵脚相得益彰。短的五六十句,长的几百句,气势磅礴,气势磅礴。比如白居易送元稹《东南行旅百韵》,元稹回赠《乐天东南行旅百韵》。这种次韵诗的创作难度很大。不仅要严格遵守原诗的押韵,还要表现自己,要写几百句。做得不好,就会顾此失彼。但是,那些有很大天赋的人可以借此机会赢得比赛,展示自己的才华。正如元稹在《上令狐〈相公〉诗》中所言:“雅若能为诗,必爱写,绝顶穷韵,或一千字,或五百字诗,使可寄于对方。我过不了自考。经常弹老韵,不发明新词。叫二韵交相,想抠耳朵都费劲。“这样一来,一方面锻炼了诗人的智慧和技巧,丰富了诗歌的类型;另一方面,诗人的真情实感因过于强调形式技巧而被淡化甚至淹没。相比之下,两人的短诗更为真挚、耐久、清新。如白居易的《在船上读九首诗》:

在灯前念你的诗,灯灭灯灭,天不亮。眼睛酸痛的时候,灯还坐在黑暗中,海浪在逆风拍打。

元稹赏乐天泛舟夜读微的诗;

知道你躲在西江畔,我要读我闲散的诗。通州今夜依旧清醒,风雨满杜鹃。

元、白以韵文为主的长短章,当时广为流传,以至于“长安少年被人模仿,争新词,自称‘元与诗’”(《元稹白长庆集序》)。这里的“元和诗”,其实就是元稹在其他场合提到的“元和体”。“元和体”除了上述韵的长排列外,还包括元、白的“小断章”,包括元稹的彩诗。

白居易称赞袁的艳情诗:“韵高体韵,意古词新。”(《五故事序》)“字浮于槛底,韵于青江前。”“一寸金为一句话,两个玉雕连在一起。”“乘白云,胜蓝云。”“冰扣寒珠圆。”(《江楼夜话》元曲九韵成三十韵)“美声敲寒玉,句句点缀彩丝。”(“小打小闹”)。

陈寅恪的《白元诗话札记》也说:以无与伦比的才华,抒发男女生死悲喜之情,其悲与缠绵,不仅在唐诗中罕见,而且对后世文人影响甚大。

刘禹锡称赞元稹的诗“锦绣成堆”,“文章锦绣如彩虹”;白居易对元稹的诗推崇备至,说“句句缀彩丝”;马薇说“词美春色美”,元诗的美词如春天般绚丽多彩;李恒赞元稹的词比谢灵运和鲍照的词都美。南风先生和曾巩(子固)说元稹的诗“丰富多彩”;宋说元诗有“美句”。可见,元诗的修辞之美是大多数人所认可的。

又如皮日休在《论白居易对徐宁、的褒扬》(全卷七九七)一文中的褒扬:

“我常说,文章的难就在于出处的难。元白的心,是建立在宗教基础上的,隐含在乐府婉约婉约的话语中,称之为讽谕与闲适。也就是说,持有就是取一个大名字,当人们突然追随它的时候,就从它的文字中学习,失去了它的目的。凡是白说的,就叫白体。二儿子的规矩很混乱,习俗很深,牢不可破,也不是二儿子的心。所以,不是源头,不要戒!”

白元之间的友谊是深厚的,这一点在白居易的《与元九书》中也可见一斑。在《和》中,不断提到“无穷小”(无穷小是元稹的词牌)。你数一下,他在几段话里提到一两个无穷小的词,一个* * *有七次。还有两个“小,知道我的心!”两人互写了许多诗,表达了深厚的感情。白居易的感情特别严重。比如白居易给元稹写了一首诗:“你的食宿我都计划好了,我已过了上善北...当我梦见你的时候,我应该记得你。”我在梦里握着你的手,问你怎么想的。没有人能送一本书。在我感觉到之前,我敲门了。是商州来的使者,我给你送来一封信。突然我在枕头上惊起,把衣服翻了个底朝天。"

如此缠绵,离别后一直在想元稹的食宿,想他应该在哪里,梦见元稹,感觉一定是元稹在想自己。“我在梦里牵着你的手,问你怎么想?”“谁也不能送一本书”这四句话,道出了我小儿女的心情。听到元稹的来信,正在被窝里睡觉的白居易立刻爬了起来,衣服也掉了下来。元稹去世十年,白居易七十岁了,还想着他,还为他写诗。曾经遇到元稹的老朋友陆贞,看到他的很多诗都是给元稹的,所以“泪痕难掩”。这种情况可见一斑。

与白居易的率真和热情相比,元稹含蓄而委婉:

月色照桐花,月色照桐花。不忍怨恨,将帘刷低。

新叶阴影薄,露出的枝条弱。夜长春恨多,风清香稀。

晚上想你,你瘦得跟刀似的。但是,感情有违,官员不喜。

金殿期间奏书,登青龙阁。我在山亭,桐花落了一地。

元稹承认自己不如白居易。他说“我自查不过去”,找到了原因。因为写诗的时候总是瞻前顾后,谨小慎微,不敢得罪人,不敢直抒胸臆,所以养成了写诗含蓄曲折的习惯。许多诗歌结构松散,含义模糊。白居易一意孤行,不畏权贵之怒,任亲友笑话。人们拿他没办法,叫他“疯子”,所以他的诗也很清爽,不会让人看懂。所以元稹虽然做不到白居易那样,但内心是向往和羡慕的。白居易也觉得元稹很好,是一个真正懂他心的人。

正如白居易的诗《赠元稹》所说:

我从公务出行,在长安待了七年。

你得到的是袁俊,但很难交到朋友。

山上无苗,径不寒。

不需要水,手边有浪。

我儿子不一样,我要骂很久。

古井水无波,秋有竹竿。

一个是同心朋友,一个是方念兰。

骑着鞍马,在雪地里喝一杯酒。

横门相见,无带冠。

睡在春风,晚上看秋月。

不为同一个学位,不为同一个军官。

心中没有异端。

从“一为同心友,三为香龄”到“心在同处,心中无异端”,白元两人的友谊是真实而深厚的,这是不言而喻的。

作者总结道:

从白元在文学史上的地位和白元自造友谊到唱歌交友,可以得出以下关于白元关系的结论:

①白元交游的情况可分为四个时期:第一长安时期(贞元十九年至元和五年),第一分合时期(元和五年至元和十五年),第二长安时期(元和十五年至长庆二年),第二分合时期(长安二年至大和五年)。

(2)元稹、白居易开创了长句二韵的唱法,* * *提倡“新乐府”,被世人称为“白元”。他们的演唱作品在当时也广为流传,被称为“元和体”。

(3)白元有过类似的经历。他们都因其现实主义和寓言诗而被贬。另一方面,他们的诗歌注重节奏,成为流行的诗歌题材。白元的感伤诗表现了对儿童的喜爱,具有很强的艺术特色。这反映了他们内心矛盾的两面——细腻的情感和顽强的反抗。

④在演唱中碰撞出诗学理论的火花,以《袁九书》为典型,系统地表达了白居易“独善其身”的人生哲学和“文章与时代结合,歌诗与物结合”的诗学主张。

⑤在白居易的支持和鼓励下,元稹抒发了男女生死离别的真挚情感,对后世的离别诗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⑥元诗《校书新题乐府十二首》和《取病时特别焦虑者》启发白居易创作新乐府,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在诗歌形式上,元稹是“用韵相付”的创始人。《翰林赏白雪石》和《东南诗》中的“赏乐天”都是轮流重用白诗原韵,同韵异义。这种“付费二韵”的做法在当时影响很大,也容易产生流弊。

注意事项:

(1)(大和五年(831)元稹去世,白元之行结束,但白元第一次遇见是在哪一年?这个问题一直众说纷纭,至今似乎也没有定论。白元相识的第一年一般用“交朋友”或者“互相了解”来形容。一般来说,可以分为三种方式。

比如传统理论是“贞元十九年(803)”。这一说法自宋代陈在《白文公年谱》中提出后,被后世广泛接受和认可。如张大人《唐·袁志先生年谱》“贞元十九年”说:“初遇白居易。”(台湾省商务印书馆,1980)刘维冲《元稹评点》也说:“元稹与白居易相识于贞元十九年。”(台北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77)王拾遗《元稹传》并附元稹年谱,曰:“遇、白居易等人。”卞《元稹评点》说:“白居易二十五岁(即贞元十九年)被授予秀才称号,两人都被授予省校书记,与此时开始交游。”(辽宁大学学报,第5期,1982。)没错。“贞元十九年”说是基于白居易对《百韵代书》诗的自我诠释。他的诗说:“我记得当我第一次加入佳能学校时,我在镇远。”当天就给了我名字,我知道我在想什么。”我注从云:“在镇远,我与魏同升一等,两人都授省校书记,我才相识。“元稹、白居易获中书一等奖后,于贞元十九年春,授予省校书记舒朗。如果我们仅仅依靠这些信息,似乎毫无疑问,白元会见于贞元十九年。

另一种说法是“贞元十八年(802)”,如顾的《白居易年谱》“贞元十八年”,其中说:“冬试读书,判断题出。.....“袁白的订婚大约是这个时候开始的。”白居易《简记》中储斌杰《贞元十八年》说:“冬天在吏部试写书,决定拔科。.....`元稹与白居易约年。”日本温室秀树1970 11在贞元十八年的《元稹编年史稿》中发表的京都府立大学学术报告:“秋天,我遇见了白居易。”具体来说,顾与楚之间所谓的“贞元十八年”是指那一年的冬天,而家与相遇是在那一年的秋天。就时期而言,可以说没有太大区别,但就其依据而言,就大相径庭了。顾、褚的结论仍以白诗中的注释为依据。元稹、白居易获书中第一等奖后,于贞元十九年春授予省校书记舒朗。然而,根据唐代的科举制度,尚书省吏部的选拔始于孟东,止于次年的季春。可以看出,白元对吏部的选择发生在贞元十八年冬,所以他们有可能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私交。然而,家庭的和睦是建立在另一个事实上的,那就是白有一首《秋雨送元九》的诗。方化推测他的诗写于贞元十八年秋,因此他断定白元是在贞元十八年秋相遇的。但在我看来,方化的结论绝对站不住脚。至于它的详细原因,这里就不说了,以后另说。

还有一种说法是“贞元十八年前”,是朱锦程提出来的。朱在《白居易年谱》中说始于贞元十八年,后有变动。在白居易的《考证》(1987)和《白居易文集笔记》(1988)中,他开始主张白元应在贞元十八年前许配。他认为《百韵代书》诗的自注所记载的时间不准确,于是得出“陈《白文公年谱》不实,故说受命于贞元十九年”的结论,最后得出受命于贞元十八年的结论。这一结论的首要依据与方化相同,也是基于白居易《秋雨送元九》这首诗写于贞元十八年秋的前提。无论如何,朱的“贞元前十八年”说比“贞元十八年秋”说更为灵活,但以《秋雨送元九》白诗创作年份为依据证明初次相识,仍有商榷余地。原因是诗歌不一定是贞元十八年写的。)——元聚义“初会”陈财之年考

(2)《元聚义通江唱真》吴维彬

参考资料:

(1)陈才志《元聚义“初次见面”年考》

②《白元诗集与笔记》手稿本,陈寅恪《生活与阅读新知集》,三联书店,2001北京第一版。

(3 )(唐)元稹和(唐)白居易译的《元稹白居易诗选》;吴大奎和马秀娟翻译/1.10。

④《中国文学发展史》第一卷,刘大姐百花文艺出版社。

5)《元白真聚义通江唱真》吴维彬

爱因斯坦和玻尔在量子理论解释上的分歧

爱因斯坦还说:“我不喜欢这个论证中的基本实证主义态度,从我的角度来看,这是不能被认可的。”我以为会变成类似贝克勒的原则“存在即被感知”(埃塞特·珀西皮)。存在常常被认为是我们在精神上构成的东西,也就是我们自由假设的东西(从逻辑意义上来说)。”爱因斯坦认为:“在宏观领域,人们必须坚持在空间和时间中真实描述的程序。"

不难看出,爱因斯坦对玻尔的批判并不是基于对测不准原理的合理解释,而是基于他所谓的“在宏观领域,人们必须坚持在空间和时间中对这一程序的真实描述”。客观地说,玻尔的互补原理如果局限在量子论的范围内,并没有背叛爱因斯坦的“纲领”,因为互补原理强调的是波和粒子不能同时存在于一个实验中,所以不能用一张图片来体现。只有通过两个实验的互补,才能体现量子现象的完全真实。应该说,玻尔对量子论的解释是基于实验证明的“测不准原理”;爱因斯坦在没有对测不准原理进行任何理论解释的情况下批评玻尔,显然是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