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关于利他行为原因的论文

在伦理学上,利他主义作为利己主义的直接对立面,并不以个人利益为标准来确定善,而是强调他人的利益,赞美为他人做出牺牲的精神,并以此为标准no . 19世纪法国实证主义哲学家奥古斯特·孔德最初就是在这个意义上杜撰了这个词。

一般来说,伦理学中的利他主义往往从抽象的人的本能和人的需要来证明利他主义的合理性。一方面,利他主义者用动物的利他行为,特别是社会性高的动物,如群居昆虫、狼、鸟等的利他行为,来证明人类在自然界也有这种利他动机。其中,最典型的是西方流行的社会生物学观点。例如,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爱德华·O·威尔逊在其巨著《社会生物学:新的综合》中,对动物利他主义和人类利他主义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比较,得出了一系列在西方具有重大影响的结论,认为自然选择通过增加生物个体的利他行为,从根本上支持了动物和人的利他行为。

另一方面,利他主义者往往认为人的本能需求是多方面的,即认为人既是自私的,又是有益的,一半是野兽,一半是天使。"...善良是存在的,不管它有多少,...人性中,除了狼的凶残,蛇的恶毒,总有一些鸽子的善良。”这种观点与对待人的利他行为的功利主义或合理利己主义是一致的,并试图用这种观点来缓解人的自私。

正如利己主义在过去和现在猛烈攻击利他主义一样,利他主义也在过去和现在不断攻击利己主义,认为利己主义是“人性的堕落”。这场利己主义与利他主义的争论至今仍是一个悬案。

根据集体主义原理,无论是利己主义还是利他主义,这种抽象的人性观都是对社会历史现象的曲解。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人的自利和利他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认为自利和利他只是利益的一种统一的分裂形式。在剥削阶级虚幻的集体中,旧式的分工和私有制造成了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严重对立,导致了这样的局面:国家作为普遍利益的代表,要求个人利益为国家利益做出牺牲,并把这种“利他主义”灌输给人们。作为追求个人利益的个体,他强调人的“自私性”,要求贯彻利己主义的道德原则,把个人利益作为道德的基础,把个人利益的实现作为最高的“德性”。最后,在整个社会中,人们对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道德原则的对立态度显露无遗:“他们有的出于对利己主义的愤慨,从利他主义的道德教育中寻求出路;而另一些人则强调利己主义的个人主义的创造进取精神;另一些人希望从每个人身上拿一小部分,并强调个人主义企业家精神的必要性,但要在道德的基础上,在道德的范围内。”

因此,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作为私有制社会利益分裂和对抗条件下个体自我实现的两种形式,它们的对立不是来自人性,而是来自私有制社会。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和恩格斯说:“...* * *生产者不是用利己主义来反对自我牺牲,也不是用自我牺牲来反对利己主义。从理论上讲,他们既不是从情感形式,也不是从夸张的思想形式来理解这种对立,而是要揭示这种对立的物质根源。随着物质根源的消失,这种对立也就自然消失了。”

从利他主义的这个根源,可以看出利他主义和集体主义的根本区别。

第一,利他主义是私有制社会统一利益形式相互对立的产物,而集体主义是无产阶级革命运动消灭这种对立利益形式的产物。

第二,利他主义从人的抽象本能出发讴歌人的利他主义和牺牲精神,而集体主义则从无产阶级的伟大历史使命和人与社会的彻底解放出发,科学地揭示了人的利他主义和为集体牺牲的本质。

第三,功利主义在谈到人的利他主义时,往往包含着反个人的倾向,不理解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辩证统一关系,因而往往容易成为苦行僧,宗教禁欲主义道德就是其中的典型;集体主义讲人的牺牲精神,并不包含反个人的倾向,而是在正确认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辩证关系的基础上,把个人牺牲作为个人自我实现的必要形式。

第四,利他主义所包含的利他精神,由于其理论和实践的局限性,往往是一句空话,最终可能以利己主义的形式表现出来。最多只是自我牺牲的精神,是建立在道德自由基础上的崇高的道德选择。

在现实生活中,严格区分集体主义和利他主义,对于我们准确把握集体主义的含义,正确贯彻集体主义原则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有的同志片面地把集体主义等同于利他主义,引用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反对自我牺牲、没有利己主义的自我牺牲的观点来批判集体主义。这种把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利己主义的对立简单地比作利他主义与利己主义的对立的观点,在实践中是极其有害的,往往会引起人们的“逆反”心理,加深对集体主义原则的误解。因此,我们必须在实践中认真区分集体主义和利他主义,反复申明集体主义包含利他主义,但绝不归结于利他主义,以捍卫集体主义原则的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