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财源建设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财源建设作为加快我市经济发展、促进财政收入快速增长的重要任务,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具体分析我市财政收入现状,收入总量小、收入结构不合理、可用财力少、收支矛盾突出的问题依然存在。因此,培育财源,增加税源,对于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保证财政增长,增加居民收入,实现首次富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2006年6月至2002年6月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全市财政收入完成196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32亿元的591%,完成年度目标任务3.6亿元的54.5%,同比增加2588.3万元,增长654.38+05.2%。据征收部门介绍,完成情况如下:国家税务总局完成3658.4万元,0.96亿元目标任务的38654.38+0%;比去年同期减少378.8万元,下降9.4%;地方税务局完成6533.7万元,占6543.8+0.2万元目标任务的54.4%,同比增加6543.8+0.34万元,增长6543.8+0.8%;财政局完成9416.3万元和81.6万元目标任务的0.2%,同比增加19.32万元,增长25.8%。
从预算收入水平看,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4990.7万元,同比增长18%。其中,税收收入5282.8万元,同比增加542万元,增长11.4%;非税收入9707.9万元,增加1747.8万元,增长22%;排上去?两税?收入2576.6万元,增加654.38+0.70.9万元,增长765.438+0%;排上去?所得税?收入65,438+07,467,000元,同比增长65,438+095.2%,主要是烟草公司于65,438+10月汇出上年所得税450万元;排上去?营业税?收入701万元,同比增加251.7万元,增长56%。
二、近年来财政收入和财源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财政收入少,可用财力少。2011年财政收入2.78亿元,2012年将突破3亿元。但总量还是少,在湘潭市排名靠后,在全省各县市也相当靠后。根据税收政策,国税征收的增值税地方部分仅为18.75%,所得税地方部分为28%。剔除6%左右的国税工作经费,国税征收地方实际收入约占国税征收总额的15%。地方税的主要税种是营业税,地方所得为75%,所得税为28%,其余税种为100%。除去地税资金,园区耕地占用税基本需要返还,地税实际地方收入约占地税征收总额的65%。财政部门都是非税收入,大部分需要按照60%-100%的比例返还给各单位(土地收入整体是10%)。财政部门真正能作为财力使用的,主要是物价部门收的?一金两费?其他收入。以2065438+2002年6月数据分析,财政总收入19608.4万元,其中本级一般预算收入149907万元,不含土地收入260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按60%比例返还约4300万元,加上国地税工作经费、教育费附加和园区耕地占用费。
2.非税收入比重高,结构不合理。65438 6月份,我市税收总收入9900.5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50.5%,比去年同期税收总收入的53.2%下降2.7个百分点。财政总收入的完成在很大程度上也依赖于非税收入的增长。其次,非税收入结构也不合理。6-6月,非税收入9707.9万元,同比增加1747.8万元,增长22%,超过财政总收入增速近7个百分点,其中土地收入2600万元,占非税收入的27%。根据我们在江西抚州崇仁县的调查研究,该县财政收入约3.5亿元,每年土地收入只有654.38+0.8万元,控制在200万元以下,不到654.38+0%,其余全部作为基金收入。近年来,我市土地收入入库数千万元以上,占财政收入的10%-20%。土地收入作为财政收入,从财政业务角度看是可利用的财政资源,应该用于平衡财政收支。要归还的征地费用没有纳入年初的预算支出,所以在会计上只能作为暂付款处理,否则就是不平衡的。近年来,我市的土地收入每年都达到几千万元。这些都形成了事实上的财政赤字,需要逐年消化。
3、支柱企业太少,财源建设规模不足。从重点税源企业来看,同比大幅下降。44家国税重点企业6-5月入库税金1757万元,同比减少10170万元,下降36.7%。比如出口成本和出口量的双重挤压,订单数量减少,经营出现亏损。生产车间由3个减少到1个,6-5月实现国税60万元,同比减少1.9万元,下降76%;远东钢模由于高速、高铁建设冻结整改,几千万货款至今无法收回,基本处于停工状态。6月5438-5月,仅国税16万元,同比减少96万元,下降85.7%;受国际经济形势和国内宏观调控影响,金盛锰业停产限产,钢材价格大幅下跌。目前主要卖库存和少量贸易。2008年是韶山市税收大户之一,仅今年6-5月就实现税收5.3万元。大北农、世园等农产品企业税收也同比下降;废品回收企业金盛废品和李丁废品在2012基本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
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来看,新增税源不足,收入同比有所下降。园区企业征收1-5月* *入库税收147.5万元,同比减少846.7万元,下降36.5%,仅完成年初8000万元任务的18.4%,仅占财政总收入的14231.5万元。
4.连续多年的高基数、高比例增长,收窄了税收增长空间。近年来,我市财政收入增速保持在20%-30%,而全年GDP增速在15%左右。按照常理,财政收入增速应该与GDP增速保持一致,而我市财政收入每年增速超过GDP增速5%-15%,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挤占了企业的税源,甚至透支了部分企业的税源,使得原有企业增收潜力不大。
5.财源建设的投入与产出不成正比。我们对2005年至2009年五年间我市工业企业财政投资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据调查,五年来财政对工业企业的投入共计17896万元,其中上级财政项目投入10827万元,同级财政投入7069万元(主要是土地出让金返还和地方税收部分返还)。关联企业实际缴纳税款仅为11387万元,其中国税10199万元,地税1187万元。过去五年企业对金融的净税收贡献是多少?6509万元,投入产出比只有0.64。同时,财政收入和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加也可以说明这个问题。五年来,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平均增长32%,而地方财政收入平均增长25%,财政收入增幅低于投资增幅7个百分点,说明财源建设投资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园区很多投资项目和企业还处于建设期和投产初期,实现税收很少。
6.税收征管还存在漏洞,旅游税收潜力巨大。目前,我市部分个体私营企业纳税意识淡薄,偷税漏税现象依然严重。在征收过程中,核定基数难,征收到位难,税收流失大。近年来,随着中央一号工程——主席铜像广场的扩建、文物博物馆工程的实施、韶山高速的建成,来韶山的游客迅速增加,宾馆饭店爆满,但旅游财政收入并没有急剧增加。2010年,从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旅游行业征收的地方税收仅为476万元(包括当地群众的正常消费),仅占地方税收的7%。2010年国税从商业行业(含当地人员正常消费)征收增值税1692万元,属于旅游业的税收不足10万元;财政部门的旅游收入主要是物价部门收的?一金两费?收入,2010收了800万左右,其中滴水洞景区收了580万(根据省物价局的文件,我市从滴水洞的门票收入可以分成7元,加上?一金两费?大概1元,其实我们城市每张票能拿8元)。2010年,韶山旅游人数达703万人次。按照滴水洞游客人数的50%计算,游客人数达到350万。按照8元/人,当地可以拿到2800万,差额2220万。损失的部分相当于11840万元的税收给当地带来的财力,超过了。但这部分收入征收的成本并不大,是地方可用财力的100%。
三、关于财源建设的几点建议
1,大力组织实施财源建设。把培育财源作为当前的重中之重,不断优化投资环境,吸引更多大中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来韶山投资,提高我市经济总量和质量。加强资金配置,加大服务力度,积极支持和帮助重点项目和投资项目快速开工建设。进一步加强对金融机构的考核,充分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积极协助城市建设投资、园林建设投资、旅游建设投资加强与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的联系和衔接,积极争取贷款支持,继续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投入,促进全市财源建设项目顺利进行,为扩大财政收入规模、确保收入稳定增长奠定坚实基础。
2.千方百计调整收入结构,增加可用财力。一是加强税收征管,提高税收比重,逐步控制非税收入规模。在提高税收比重方面,要重视对地方可用财力影响较大的地方税收,要重点支持地方税收行业和企业的发展,如旅游、餐饮住宿、建筑、房地产、金融保险、信息传输等。,积极推进旅游文化开发项目、城市开发、星级酒店培训基地等项目建设。在控制非税收入规模上,主要是逐步控制土地收入规模,尽量减少土地收入作为财政收入,尽可能把土地收入作为基金收入;第二,增加它?一金两费?收入的征收要逐步纠正非税收入的比例返还,并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统筹安排。
3.支持产业发展,增强规模财力建设后劲。要增加总收入,必须依靠发展工业,多方面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和工业项目建设。继续做好园区企业招商引资工作,从政策、资金、环境等方面加强对园区的支持,力争今年实现税收超654.38+00万元、超500万元企业2家、超200万元企业7家、超654.38+00万元企业4家的目标,形成一批支柱企业。
4、对园区签约企业、财政投资扶持企业要严格考核,实行奖惩兑现。目前入园企业很多,但有相当一部分暂时没有实现税收。所以,如果园区签约企业的税收不能兑现,政府应该采取一些强制措施,比如通过其他形式入库,不再享受优惠政策。国税、地税部门在对这些企业进行评估时,要综合考虑企业与园区签订的履约合同中的税收情况。其次,对于近年来财政支持较多、纳税较少的企业,财政要及时减少企业的项目资金,将支持转移到纳税较多的企业发展上来,特别是对于财政投入较多、面临转移的企业,政府要及时介入,财政部门要适当收回投资,以这些方式督促企业多纳税,从而有效发挥财源建设投入的作用。
5.加强旅游业的管理。从财务上分析,至少目前可以说财务增长的重点不是公园,而是景区。所以税务部门要加强对纪念品生产销售、餐饮住宿、交通运输、文化娱乐的检查,物价局要加大对?一金两费?检查的力度。滴水洞景区最好的管理方式是整合旅游资源,实现统一管理,从源头上防止财政收入流失。
四、目前,我局正在起草我市财源建设的有关规定。
(1)建立财源建设的激励机制。
1.鼓励外商投资,加快工业发展。对新办企业,投产后第一纳税年度实缴地方入库税收达到50万-500万元、500万-10万元、1000元的,分别给予8%、10%、12%的奖励。鼓励外地企业在我市设立销售公司或分支机构,年上缴税收1万元以上,其缴纳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补贴企业,支持企业发展。
2、对现有企业实行规模增加奖励政策,巩固现有税源。对当年纳税200万元以上的现有重点税源企业,上年已纳税额增长30%以上的,按新增税额的10%给予奖励(文件第十七条。[2012]10).对当年纳税20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企业设立规模贡献奖,评选前3名给予奖励,分别为3万元、2万元、654.38+0万元。
3.鼓励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实施品牌发展战略。鼓励企业技术创新。获得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次性奖励20万元;获得省级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绍发2012号文件第十一条)。获得湖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且年实缴地方入库税收达到654.38+0万元以上的企业,分别奖励2万元、3万元、5万元(绍发2065.438+02号文件第二十一条)。争取品牌产品。对经评审新获得中国著名商标或中国名牌产品,且年上缴税收达到200万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65438+万元;获得省级著名商标或湖南省名牌产品,且年上缴税收达到654.38+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新获得省级新产品且年纳税5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绍发2012号文件第十九条)。获得湖南省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称号并获得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且年实缴税额达到654.38+0万元的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5万元的奖励(2014号文件第二十条。邵发[2065.438+02] 10)。
4.鼓励企业上市,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对拟上市企业的并购重组,市级相关部门优先办理所有审批手续,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优先享受中央和省级所有政策支持。对在我市注册并成功在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给予前期工作一次性补助654.38+0万元。支持企业境外上市和借壳上市,对境外成功上市的企业和借壳上市成功后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我市的企业奖励50万元;
上市公司在上市过程中,由于审计调账增加利润、资产升值等原因,导致税费增加。,他们形成的地方留成部分,经审计、财务后,由财政补贴;
5、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实行挂钩奖励政策。辖区内企业按标准全额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企业当年完成入园税收任务(不含补税)的,奖励6元/平方米,支持企业发展;园区外企业实缴税款比上年增长30%以上(不含补税),按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的50%对企业进行奖励和补充,支持企业发展。
(二)整合政府资源,培育和扩大存量税源。
1.充分发挥我市政府采购平台的作用,鼓励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地或本地销售公司的企业产品。采购单位确需采购国外产品的,必须在填写采购预算时说明理由,报政府采购办审批。
2、实行政府资金存款与金融机构纳税、中小企业贷款挂钩的办法,进一步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财政专户资金、社保基金等政府性基金存款与商业银行去年缴纳地方税收、去年向地方中小企业发放新增贷款挂钩。商业银行可根据政府性基金存款在地方税收和中小企业新增贷款中的权重参与分配,进一步调动商业银行增加地方税收和支持我市中小企业发展的积极性。
(3)整合社会资源,挖掘建设项目潜在税源。
1,发挥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平台作用,汇聚税源。市住建、交通、水利、国土等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建筑、交通、水利、土地开发平整等项目的行业管理和市场准入中的税收监管,严格控制源头。市住建、交通、水利、土地等项目主管部门应建立外来企业入邵登记制度。凡在邵承接工程的外地企业,必须依法办理相应的税务登记,并在我市依法纳税。对在我市承接工程但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外地企业,项目主管部门必须责令其限期改正。
2、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建设项目,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土地供应,市住建、交通、水利、国土等项目部门负责将项目招标情况按季度报市金融办。
3.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税后资金政策。市政工程、道路工程、园林绿化、水利工程、公路建设等政府投资项目,必须依法纳税后,财政部门和业主才能支付工程款。
(四)加强税源信息监控,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税力度。
1,税务信息网络平台建设。要加强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实现涉税信息全覆盖管理。财源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根据税务机关的需要,提供相应的税源信息,为税收征管提供全面、准确的依据。税务机关要全面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等先进税收征管监控技术。
2、建立税收信息反馈系统。市国税、地税部门应及时将各成员单位提供的涉税信息纳入监控征收范围,并提供相应的税款入库。特别是要对新的大项目、新注册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形成涉税、纳税、护税的良性循环。
3.建立投资项目纳税评估制度。完善投资评估制度,各部门引进项目后,税务部门对项目的纳税情况进行预测评估,并进行跟踪反馈,同时每半年将实际评估情况报送市金融办。
4.建立部门合作的税收协调保障机制。建立税务部门与工商、国土资源、交通、水利、住建、公安等部门的协同监管机制。,有关部门应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涉税信息。纳税人必须持有税务部门的完税证明,方可办理股权转让登记、不动产和土地转让登记、文化娱乐经营许可证年审。
5.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统一扣缴机制。市级财政机关和统一发放工资的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五)建立财源建设联动机制,调动全市发展财源经济的积极性。
园区、镇村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按照* * *责权利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在政策制度和体制上形成各级各单位* * *同引进发展税源的新局面。为调动全市发展财源经济的积极性,对园区、镇财源建设实行奖励政策,对支持本地企业发展的金融机构和招商引资先进单位、个人制定专项奖励政策。
(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合作财源建设体系。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对财源建设的领导,成立了财源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市财源建设的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确定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检查总结全市财源建设工作和成员单位履职情况。
2.加强监督考核。将财源建设考核指标纳入全市目标绩效考核,将成员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财源建设部署和市财源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政务督查体系。各成员单位应将财源建设纳入年度业务职能目标。
3.建立财源建设的激励机制。设立财源建设专项基金。资金来源是: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将集中安排5%的可用财力作为财源建设专项资金。财源建设专项资金包括招商引资、科技划片、农业产业化引导、新型工业化引导、文化旅游产业引导等专项资金,专项用于重点财源建设项目投资和重点税源企业奖励,专项资金落实与财源建设完成情况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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