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文章
城市管理文章:城市管理论文
摘要:党的报告指出,加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我们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即应将社会管理纳入法学实证研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介绍
《论法的精神》是孟德斯鸠写的一部政法著作,是孟德斯鸠政法理论的最高成就。在传入中国时,其对宪政的有益贡献被大多数学者讨论过[1-3],但实际上实证研究方法在学术研究中,尤其是法学研究中是相当成功的。对于转型中的中国城市管理法律制度而言,法律的实证研究方法在制度建设和法律适用评价中可以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4]。本文仅从研究方法的角度研究法的精神,并探究其中蕴含的实证研究方法,以期找到与我国城市管理法制建设需要相对应的启示和借鉴。
首先,《论法的精神》实证研究的背景。
法律是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和阶级关系最集中、最具体的反映和体现。探索法学的研究方法,要将其置于一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客观的历史分析。
《论法的精神》的产生和发展首先源于其深刻的客观历史背景,也与作者所处的时代和自身的成长经历有很大关系。孟德斯鸠诞生于法国封建专制正在衰落,资产阶级革命正在酝酿成熟的时候。孟德斯鸠作为一个经历过重大历史事故的观察者,不禁对他的时代进行了思考。
提议的题目。尽管其家族的阶级烙印深深地刻在他身上,但孟德斯鸠仍然试图用客观的、全面的、历史的、比较的实证研究方法进行客观的研究和描述。作为孟德斯鸠用毕生心血写成的一部政法著作,《论法的精神》也有着独特的、全新的方法。
实践产生真知,《论法的精神》的产生和发展也源于其深刻的社会实践背景。1728年,39岁的孟德斯鸠出国,开始了长途学术之旅,足迹遍布欧洲各国。途中,他详细了解了各国的政治、法律、文化和宗教信仰。丰富的从政经历和长期的实地考察对其理论的形成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使他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研究视角和理论特色。
法的继承是历代法学家最常用的研究方法之一,《论法的精神》研究方法的产生和发展也源于其深厚的理论背景。前代和当代的思想成果对《论法的精神》的研究方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古典自然法学派学者对自然法的研究、亚里士多德的认识论哲学以及现代自然科学的发展都影响了《论法的精神》的整体的、历史的比较实证研究方法。
二、关于法律精神实证研究的内容
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采用了一种优越的研究方法,即客观的、全面的、历史的、比较的实证研究方法,从而使他的法学著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具有科学性和实践性。
(一)客观全面的实证研究方法
与17和18世纪的思想家不同,孟德斯鸠不是凭空想出来的?法律的精神?,而是依靠对原始资料的分析,根据历史资料,旅行者。
我们的记录或者他自己的旅行经历研究得出结论。在逻辑论证的方法上,孟德斯鸠改变了17世纪以前形而上学的抽象演绎方法,代之以分析、还原和理性重建。他不再满足于对法律本身的研究和对法律条文的复杂解释,而是将法律与自然和社会联系起来,以整个社会和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法律是存在于社会中的,不能孤立地看待它,而要从法律与其他事物的联系中去看待它。如果把法律看作是一个中心的东西,那么与它相关的其他社会客观因素就是围绕着它并与它一起构成整个社会的本质因素。要研究什么是法的精神,就必须以法为中心,使其他客观社会因素辐射形成一个整体。你不仅要通过对法律本身的讨论来直接研究法律,还要通过影响法律并与之共同作用的其他客观社会因素来探索法律的整体。
(二)历史比较的实证研究方法
从研究方法上看,孟德斯鸠已经开始超越18世纪的所有法学家。18世纪的法学理论没有相应的历史依据,缺乏历史基础,这也是自然法学理论在19世纪之后受到西方法学攻击的原因。但孟德斯鸠运用历史比较的实证研究方法,将法律研究与历史研究结合起来。正是这种方法使得孟德斯鸠的研究有了强有力的实证支持,从而大大增强了研究的说服力。后来的法学家斯克罗吉曾经说过:?当孟德斯鸠喊道。要用法律来澄清历史,历史来澄清法律?既然这句格言已经成为公认的原则,它为科学打开了一个新的视野。他知道这些内容和材料没有任何一个法学家用历史的方法研究过,他只是采用了这种方法。?[5]《论法的精神》具有丰富的历史知识,
古希腊罗马的法律,中世纪国家和当时欧洲国家的法律,都经过反复深入的研究,向人们展示了古今政治法律制度发展变化的广阔图景。
第三,《论法的精神》的实证研究对后世的影响。
(一)法学研究要唯物主义化。
在法学研究中运用客观、全面的实证研究方法,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可以说,法学理论通过他的手向唯物主义迈进了一步。在他构建的体系中,上帝被排除在外,只有社会和自然的客观因素。这一理论在当时神学统治一切的时代无疑是一颗炸弹,瓦解了封建主义重要堡垒——教会的统治。即使在今天,这些客观因素所提供的材料仍然值得我们去分析和研究。
(2)拓展了法学研究的视野,为法律社会学的产生奠定了基础?阿龙指出:一部社会学思想史,学习孟德斯鸠可能会令人困惑。在法国,人们通常将他视为社会学的先驱,认为奥古斯特?孔德是社会学的创始人。在我看来,孟德斯鸠不是社会学的先驱,而是社会学理论家之一。?[6]目前,法社会学异军突起,成为法学理论领域的显学。然而,在17和18世纪,法律只是一个附带的话题。可以说,现代法学理论是政治学下的法学理论。
(3)对下一世纪的实证主义法学派产生了直接影响。
自亚里士多德以来,历史地描述和研究了政体,但整个政治学仍以规范研究为主。在波斯字母中,罗马的兴衰
孟德斯鸠在《论原因》两部著作中已经初步展现了一种更为实证的研究思路,《论法的精神》只是让这种思路更加丰富和具体。作为人类法律思想发展的重要环节,《论法的精神》是一部独特的资产阶级法律著作。这种客观的、全面的、历史的比较实证研究方法,实际上赋予了它独特的特质,使它永葆青春。
第四,对我国城市管理法制化的借鉴意义
近年来,法律实证研究在西方开展得如火如荼[7-9],在中国也出现了。法律实证研究在西方国家和中国的地位正在提高。思辨研究侧重于理性的建设性批判,实证研究方法具有弥补思辨研究缺陷和传承法律知识的功能。目前中国对法制的判断还仅限于?法律的良好执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一直是中国法律事业中最重要的标准,却很少考虑法律本身的优劣。《论法的精神》的实证研究方法对国内一些关注权利、文化、人权等一些抽象的法律术语而忽视社会现实的法学家也是一种启发[10]。法律实证研究不仅在制度建设、司法等方面变得越来越重要,而且为学术变革提供了动力。对于处于转型阶段的中国法制来说,法律实证研究可以充分发挥指导制度建设和评价法律适用的作用。
目前我国城市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存在的问题有目共睹。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可以从多方面考虑,其中管理模式的缺陷是产生这些问题的重要因素之一。现有的法律手段在具体实践中遇到很多操作性问题,城管执法往往侧重于公平与效率、公益与利己。
很难权衡取舍,所以公众对其缺乏信任,进而怀疑其执法的正当性及其管理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因此,有必要通过实证研究寻求社会管理手段与法律手段的相互配合。
毋庸置疑,将社会管理纳入法律实证研究,来自于中国社会现实的社会管理需求,而非某种外国经典理论。从深层意义上说,社会管理法学的实证研究是对法治理念的更全面的建构。用实证研究和社会科学法研究社会管理问题,是指加强社会管理不等于只靠法律来法治。法学实证研究中注重社会管理问题的研究,并不局限于司法问题的研究。这也意味着将治理逻辑放在与法治逻辑同等重要的层面来观察和理解,这一研究具有更深层次的理论意义。具体技术路线如下:
党的报告指出,加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我们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即应将社会管理纳入法学实证研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城市管理文章:城市管理论文
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影响市容,妨碍交通,损害城市形象。它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重点,也是城市管理的重点?常见病?。因其流动性强、反复性强、点多面广、成因复杂,难以根治。因此,研究、分析和解决这一问题显得十分迫切和重要。
一、流动摊点的成因及现状
流动摊点历史悠久,成因复杂。以我们的城市为例。市区每天流动摊贩约1000人。大多集中在学校、医院、商场、居民区、十字路口、交通繁忙的街道前。这些地方都是流动摊贩经营,人口多,人群集中,需求量大?风水宝地?。尤其是在学校放学、政府机关下班、市民进进出出的高峰时段,这些流动摊贩争道抢客,把道路堵得严严实实,叫卖声、噪音、汽车喇叭声交织在一起。马路市场?很热闹。
这些供应商主要有五类。第一,下岗工人。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改制后,大量下岗职工被推向社会。因为这些人年纪大了,一时找不到工作,家庭负担重,又不能呆在家里,所以选择了这种投资少、见效快、风险低的小生意。二是村里的居民。这部分群众主要靠地缘优势做一些小生意,尤其是一些中年妇女和老人干脆在边境周边摆摊,常年打理。第三,靠近城市的农民。这些农民小农意识很强,地里种的瓜菜拿到市场上卖要交各种费用,想卖个高价,就推着大车进城,一路上卖。第四是老弱病残。这些人大多没有正常的生活来源,将自己定义为特殊公民,对社会救济有着强烈的渴望。五是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这些人成分复杂。他们投亲靠友,拉帮结派,不服从管理,甚至无理取闹,打击报复。总的来说,这些流动摊贩有一个共同点,都是弱势群体。在处罚他们的时候,一般都是当场发泄不满和损失,把怨气推到执法队员身上。哭着闹着躺着?手段,很容易引起围观者的同情。如遇起哄煽动者,执法队员将面临围攻、辱骂甚至殴打。执法人员只有三种选择:一是拨打110报警,但远水救不了近火;二是跑路,为了人身安全被动放弃执法;第三是不顶嘴,不还手。自2005年该局成立以来,已发生两起暴力抗法事件,引发围观30余起。一些
案件送到公安机关后,由于取证难、证据不足,往往不了了之,削弱了城管行政执法的权威性,也挫伤了一线执法队员的积极性,使执法工作处于被动地位。
二,治理困难的主要原因
为什么流动摊点居高不下,屡治屡乱?在分析其表面现象的同时,不得不深入思考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深层次问题。
第一,流动摊点的存在有其合理性。流动摊点虽然有碍市容市貌,但它是市场经济发展阶段的产物,迎合了人们的消费心理,符合当地的消费习惯,也适合很多市民的消费水平。一方面,流动摊点因其便民利民而受到消费者的欢迎;另一方面可以弥补市场的不足,让城市居民就近购物的需求得到满足。
二是缺乏专业市场导致无领域可进。我市市区常住人口1.3万,流动人口1.3万。目前,现有的市场远远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我市建成使用的标准化市场只有三个。一个是商贸城批发市场,建于十多年前,是我市主要的蔬菜批发市场。同时也进行少量零售,但市场内服务设施不全,卫生环境差。一个是商贸城的中心市场,2005年改造,各种设施比较齐全,但是存在市场延伸的问题。另一个是2007年建成的金钱岭市场,原黄山路市场的摊位投入运营,解决了黄山路市场占道经营的问题。这三个市场都是企业投资建设的,存在摊位费高的问题。很多摊贩都不愿意进场经营,尤其是金钱岭市场。2007年下半年,摊点外流现象开始出现。此外,市区内还有两个工商部门设置的街面市场,一个是海丰街市场,一个是商业街西段的夏溪市场。这两个市场经营秩序混乱,市场泛滥,交通经常堵塞,卫生条件极差,群众反映强烈。城市在扩大,人口在增加。供需矛盾呼唤市场。以黄山路与新华街交叉口自发形成的菜市场为例。有夏南方鑫区、中医院家属宿舍区、新苑小区、黄山路政府宿舍区、新华小区等居民区,居民多达一两万人。这说明市场有很大的潜在需求,还有像建设街西段、圣歌小区、环建宾馆、邱家洼桥头这样的地方。还有一些物业管理部门在居民区设置了小市场,比如向阳小区。由于场地等条件的限制,摊位少,一些物业管理部门只收费不管理,导致很多摊位外溢。对流
在流动摊点的管理上,虽然市执法局采取了各种方式,但无论是蹲守还是突击管理,摊贩都是看好市场地位的,销售利润是客观存在的。他们已经和执法队员打了很久了。你进我退,你退我进?游击战,它收效甚微,很难禁止。
第三,市场建设进程受到缺乏进展的影响。近年来,虽然有部分投资者将目光转向市场建设,但至今没有大动作。投资者担心市场建成后,没有人进场经营。事实上,经营者进入市场需要缴纳工商、税务、卫生等管理费。定期领取营业执照,不管是否挣钱,而流动摊点则不需要办理。更何况,企业主进场后,要观察什么?规则?。比如你缺斤短两,客户会来找你;质量没有保证,客户要求退货;抢生意招揽客户,同行有意见等等。入市成本就不多说了。没有流动摊点的方便和自由,哪里好卖,就去哪里,万一执法人员来了,船小得能掉头吗?远走高飞,省去很多烦恼和麻烦。
四是缺乏执法保障。自然人被处罚,第一,没有后续保障。如果自然人不接受处罚,没有其他办法。因为执法人员无权查看身份证,甚至不知道对方身份,执法无法进行。二是执法缺乏威慑力,如查处无证流动摊贩等违法行为,一般强行取缔或暂扣物品,对违法者没有制裁手段,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市执法局成立后,虽然尽了一切努力去管,但流动摊贩在利益的驱使下依然徘徊在市场之外,执法依然出不来?治理-反弹-治理-再反弹?这个怪圈。
三,建议和对策
管理流动摊点是一项专业、复杂、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必须按照客观规律办事,需要各职能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面,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简单谈几点认识:
首先,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我们真的应该建立它吗?以人为本?思想,更新执法观念,拓宽培训就业渠道,鼓励他们创业转行,进入市场,从根本上解决这些人的生活和就业问题。
其次,加强城市规划、工商管理、行政执法、物业管理等部门的交流与合作。严格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坚持先疏后堵、标本兼治的原则。科学合理规划市场,规范市场管理,加强监管,引导流动摊贩进入市场。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促进市场的规范化。在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新居住区规划中,要预留好市场位置,建设便民市场;在城市道路改造中,应适当减少绿化用地,设置少量早晚集贸市场和固定摊点的位置。
第三,大力优化社会治安环境和执法环境。执法人员多年奋战在一线,时刻与公民和普通民众打交道,处于各种社会矛盾的交汇点,经常遇到阻碍执法和暴力抗法的情况。因此,争取上级和社会各界对城管行政执法的支持非常重要。要加大执法宣传力度,大力打造?城管执法,公安执法,法院司法?以及整治部门大力支持的执法环境。
第四,大力培养一支朝气蓬勃的执法队伍。广大执法人员多年来一直战斗在一线。没有节假日和周日,他们的工作很单调。他们经常被骂,整天担惊受怕。此外,他们的工作风险高,待遇差,不被尊重。执法人员容易抑郁和厌战。只有大力推行?人文关怀?项目,加强职业尊严教育,以保护和调动一线人员的积极性,永葆这支年轻执法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第五,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果。结合我市实际,对城区路段实行分类管理,将胜利街、银金大道、外环、青山路、东山路、深圳路划为一级路段,实行精细化管理;商业街、新华街、天津路、光明街、建设街、黄山路、福山路等路段划为ⅱ类路段,实行标准化管理;将其他小街巷、城乡结合部划分为三类路段,实行人性化管理。推行步行执勤模式,采取堵疏结合,设置若干便民市场。具体措施如下:
1.一级路段管理精细化。突出管理细节,对一类路段严格管理标准。一是人员配备精细化。一级路段配备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执法人员,实行定岗、定责、定标准、定奖惩?四个决定?管理确保不间断时间和无死角;二是业务考核的精细化。为实现一类路段管理的高标准,确保长效,一类路段的业务考核应做到每天督导一次,每周通报一次,每月考核一次,每季度考核一次,年终综合。
评估,通过无缝管理保持持续效果;三是运行机制的细化。建立部门、中队之间的内部协调机制、联动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以最短的时间、最少的环节、最佳的效果,确保高标准的一级路段管理;四是工作措施的细化。进行奋斗?模特街?、?示范路?活动使执法人员能够树立榜样并有一个目标。
2.规范二级路段管理。突出对二级路段秩序和管理的规范化,重点解决频繁重复乱摆摊的问题,逐步将一级路段的管理经验推广到二级路段,达到逐步提高标准,逐步向一级路段看齐的目标。一是执法规范化,以执法保障二级路段标准化管理标准的实施;二是规范摊点管理,对问题严重的二级公路摊点进行搬迁取缔,在不影响二级公路路段市容和交通的位置妥善安置汽车修理、冷饮、报纸、水果、小吃等摊点,解决部分经营户的实际困难。摊点应当实行统一经营工具、统一卫生保洁,努力形成?一条路,一种风格?这种模式把困难变成了亮点。
3.三类路段的人性化管理。突出三类路段的人性化管理,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在保证容貌秩序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满足广大市民的各种需求。针对城区市场设置不合理、便民市场数量少的情况,结合三类路段主要位于小街道、靠近居民区的实际,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设置多个便民市场,实行固定时段、路段管理, 并采取错时管理、多线值等措施,既方便了市民日常生活,又解决了摊点占道问题,既保证了市容市貌,又促进了经济繁荣。
城管篇:还需要城管吗?文明?管道/管子
一个?武汉城管整治宵夜,聋哑食客劝说受伤住院?图片再次吸引了网友的眼球,也将城管这一特殊职业再次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城管作为维护城市文明的使者,多次因执法不当被曝光,来自南京?滑倒?城管踩摊贩,去温州?野蛮人?城管暴打聋哑夫妇,然后最近?跳跃?城管踢油锅烧死少年。一幕幕直指城管执法行为。城管?变成了恶灵?鱼和人?什么事?阶级敌人?是的。
众所周知,很多国家没有城管这样的执法队伍,由警察负责城管的统一执法。警察不仅管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还管乱摆摊、乱停车、乱建房、流浪乞讨。在中国,90年代以前,城市没有城管,城管的执法权属于警察。
1997期间,在北京试点成立了第一支城管队伍,随后推广到全国。但由于法律授权不清、职权不清、人员参差不齐,执法过程中问题重重,暴力执法、抗法反复上演,民众怨声载道。
当然,外表光鲜内心酸溜溜的城管也有其不可告人的秘密。脸?秀才遇到军人合理吗?难缠的供应商,比如?武汉城管在整治夜宵店时,因夜宵店夜间占道经营,城管部门多次制止未果。昨晚,城管部门组织人员进行重点整治,该店工作人员不配合执法,还持菜刀砍伤两名城管人员。?可以说软点没有效果,硬点或者稍微粗暴一点的话就被指责为暴力执法,野蛮行径。一方面,它代表国家权力机关,是强者;另一方面,手无寸铁的人是弱者。对于弱者,我们一贯的做法是同情怜悯,所以身份的悬殊也是注定的?城管?被推入舆论漩涡。
当然,不可否认,上述现象只是个例,并不代表所有从事城市管理的执法人员的工作状态,但俗话说?一条臭鱼搅起一锅腥?如果不规范治理,不仅会让人对执法机关失去信任,更容易败坏风气,带坏队伍,形成不良风气?榜样?进行这次暴力野蛮的旅行的力量?蔚然成风?。
为此,笔者认为,制定和完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城管?势在必行。这样既能对特权机关进行必要的法律约束,又能使其执法的数额和力度更加公平透明,保证执法结果的公平公正;也能让自己的老师出名有法可依,避免执法过程中出现过激现象。同时,小商小贩也要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能为了赚点蝇头小利而随意摆摊,这样不仅有损城市形象,也给了城管处罚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