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中的药事管理史
公元前18世纪,古巴的巴比伦汉谟拉比王朝颁布的带有楔形文字的法令,包含了两条惩罚医药致人死亡和残疾的规定。公元前11世纪,中国西周建立了六宫制,天官控制下的博士是“众博士之首,...掌管许多医生的法令,采集毒药作药。”13世纪,欧洲西西里腓特烈二世颁布的一系列卫生法规定,药房管理要与药品管理分开。1407年,热那亚城颁布的《药师法》是最早的药剂师法律职业标准。1683年,蓝之城颁布法律,禁止医生为病人配药。1546年,西方国家的第一部法典出现在德国。1617年,伦敦药剂师协会成立,标志着欧洲药学职业的建立和药学管理的扩展。
中国药品管理
建国初期,我国对药品的管理主要是通过调整政策、发布命令等方式进行限制,如50年代禁药,60年代禁绝滥用麻黄素和咖啡因钠的案件,文革期间将药品管理视为“管理、约束、压迫”,废除了一套已经建立起来的行之有效的药品管理法规。改革开放80年代,我国加强了对药品的监督管理。7月1985,我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985 10张景玉、王玉祥编著《药事管理学概论》,北京军区军医学校出版,作为内部信息交流。在此之前,国内没有系统研究药事管理学的专著,药事管理学也不是作为一门科学来研究的。本书编者将药事管理学作为一门科学,参考相关文献,试图从管理学、历史学、药学、医学、法学等方面总结药事管理学的基本内容和方法。本书第一篇将“药事行政管理”称为“药事管理”。
1988年2月,张景玉、王玉祥主编《实用药学管理》(人民军医出版社ISBN: ISBN 7-80020-044。2/R.43)。从药事管理、药品管理、特殊药品管理、药品遴选、药品审批、法律监督六个方面总结了药品监督管理的基本内容和方法,为从事药品生产、药品管理、医院药学、药品检验、药事管理的人员和医学院校师生提供参考。
1988年8月,李等人编著《药事管理学》一书(人民卫生出版社ISBN:ISBN 7-117-00632-3)。作者围绕药学的社会和管理原理,概述了药学管理的发展简史和现代管理学的基本原理、内容和方法,并简要介绍了国外的有关情况和经验。
此后,药事管理引起了教育界的关注。华西医科大学率先成立了药事管理教研组,开始讲授药事管理。后来,药学院校也陆续开设了同样的课程,涌现出大量的药事管理的文章和论文。卫生部顺势而为,创办了《中国药事》杂志,为学习药事管理的人搭建了一个交流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