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有哪些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根据中国法律,具体如下:

一是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创建绿色通道。。

其次,政府增加了税收和补贴激励措施。

第三,国家设立了上亿的乡村振兴基金。

四是银行贷款向乡村振兴项目倾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五十八条国家建立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安排用于乡村振兴的财政投入,确保投入不断增强、总量不断增加,与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相适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发行政府债券,用于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和农村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第五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增强贫困地区的内生发展能力,建立帮助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的长效机制,不断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建立健全易返贫人群动态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实现巩固扩大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国家加大对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支持力度。第六十条国家按照增加总量、优化存量、提高效益的原则,构建以优质、绿色发展为导向的新型农业补贴政策体系。第六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取之于农业、主要用于农业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调整和完善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范围,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比例,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现代种业推广、农村供水安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村公共设施建设和管理、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支出。 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相关专项资金、基金应当按照规定加强对乡村振兴的支持。国家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优化农村营商环境,鼓励创新投融资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农村。第六十三条国家综合运用财政金融政策措施,完善政府融资担保机制,依法提高农村资产抵押担保能力,改善和加强对乡村振兴的金融支持和服务。由财政出资设立的农业信贷担保机构,主要服务于从事农业生产并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经营主体。第六十四条国家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多渠道促进涉农企业股权融资,发展和规范债券市场,促进涉农企业利用多种方式融资;丰富农产品期货品种,发挥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和风险分散功能。第六十五条国家建立健全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评估机制,促进农村普惠金融发展,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将更多资源配置到农村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政策性金融机构要在业务范围内为乡村振兴提供信贷支持等金融服务,加大对乡村振兴的支持力度。商业银行要结合自身功能定位和业务优势,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扩大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增加对农户和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规模,为乡村振兴提供金融服务。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主要服务当地农业农村农民,当年新增可贷资金主要用于当地农业农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