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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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尔言语行为理论论文1摘要:人们从未停止过对语言本质的讨论,言语行为理论是其中的一大突破。本文介绍了奥斯汀和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系统阐述了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的内涵和价值以及塞尔对奥斯汀理论的完善和发展,最后总结了言语行为理论对语言学研究的意义。
论文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语用学
言语行为是指人们在特定的语境中使用语言来达到交际目的。...英国人类学家M·马利诺夫斯基(M.Malinovski)在1923中首先提出了这个概念。马林诺夫斯基从人类学的角度,通过观察一个民族的文化生活和习俗来研究语言的功能,认为语言是一种“行为方式”,而不是“思想的信号”。语用学兴起后,这一术语被广泛使用,言语行为被理解为人类实现其目标的活动,构成了人类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人的行为总是受社会习俗支配的,言语行为被认为是受各种社会习俗支配的一种行为。英国哲学家奥斯汀(J.L.Aus)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经过塞尔的完善和发展,该理论成为哲学和语言学的重要研究课题,也是现代语用学的核心内容之一
一,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
言语行为理论是由英国哲学家奥斯汀首先提出的。1957年,他去哈佛大学做讲座,以“言传身教”为题,发表了讲座的全部内容。在他的讨论中,有一种观点认为,人说话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说话,而是在他说一句话的时候进行一种行为。言语行为理论的基本出发点是,人类语言交际的基本单位不应该是词语、句子或其他语言形式,而是人们用词语或句子完成的行为。奥斯汀认为,传统语法将句子按照功能分为陈述句、疑问句和祈使句,不利于人们对言语的理解和使用,因为同一句话在不同的语境中有不同的功能。他认为,许多文字不仅提供信息,还完成或帮助完成许多行为。奥斯汀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
(A)表达句和表现句
奥斯汀在《用言语和行动做事》中,首先区分了构成句和施为句。长期以来,哲学家们都假设陈述的作用要么是描述事物的状态,要么是陈述一个事实,陈述只能是真或假。哲学家们一直只关心陈述的可验证性,即如何验证一个陈述是真还是假,以及如何规定一个真实的陈述必须满足羞辱的条件。奥斯汀在哲学上对语言研究中的这种传统观点提出了质疑。他认为“许多陈述只是虚假陈述”(pseudo-state-ment),人们说的许多话看似陈述,但根本不是为了坦率地描述或传达关于事实的信息,或者只是部分地描述或传达。有时候区分“真”与“假”的句子是不必要的,也是不可能的,因为有些句子说出来就是一个行为,行为只有恰当与不恰当,没有真假。奥斯汀主张区分真假句子和恰当与不恰当的句子。分真假的句子是陈述句,其作用是断言或陈述事实,描述状态,报告事态,所表达的内容是可以验证的,即非真即假;有恰当和不恰当之分的句子是施为句。它们不具有报告、描述和表达的功能,但具有实施某种行为的功能。施为句的话无法考证,真假也无所谓。奥斯汀用了四个例子来说明这种论述:
1)Id0(婚礼仪式时使用);
2)in ale这艘船伊丽莎白号(用于船舶命名仪式);
3)我将手表赠予并遗赠给我的兄弟(用于遗嘱中);
我跟你赌六便士,明天会下雨。
某些情况下,某些人说的话,实际上构成了某些行为的实施。换句话说,说话人说这些话的时候,不是在做陈述或描述,而是在完成一个动作,比如结婚、命名、遗赠、打赌。
(二)言语行为顺利完成的必要条件
奥斯丁强调,尽管卫诗的判决没有真假之分,但仍有一些条件必须得到满足,否则它就不会在实施行为中起作用。通过话语成功实施某一行为的首要条件是,说话者必须是具备实施某一行为条件的人,并且必须有一个合适的对象来实施这一行为。比如你没有手表,你就不能留下手表。第二个条件是说话的人一定要真诚,没有真诚就什么都做不了。第三个条件是说话人不能反悔。如果没有适当的程序,如果不是由正确的人说,言语行为就不会起作用。同样的,即使这个人是对的,如果场合不对也不行。如果英国女王在家里说“InamehteshiptheQueenElizabeth”,这句话也不行。对于某些行为来说,当事人的心理状态非常重要。例如,一个承诺的人必须准备兑现他的承诺。
(三)言语行为理论的三个要点
随着研究的深入,奥斯汀意识到,从某种意义上说,每一个句子都可以用来实施行为,而且不仅仅是表现的句子才有这种功能。甚至典型的描述性和叙述性动词如“状态”也可以用来实现动作。当一个人说“我对这件事负责吗”,他就做了一个声明并承担了一种责任。因此,奥斯汀把人们说话时所表现出来的言语行为分为三类,即“用言语指称事物”(1ocution)(也叫言外行为)、“用言语行动”(也叫言外行为)、“perlo.cuifon”(也叫言外行为),或者说用言语指称事物一般是指所有用声音说出的有意义的词语;言行涉及说话人的意图,如:结论、问题、顺序、描述、解释、道歉、感谢、祝贺等。言语所完成的内容涉及说话者对听话者所达到的效果,如使他高兴、兴奋、生气、害怕、信服等。,以促使对方做某事或放弃原计划。每一个话语同时完成三个行为。例如,a对b说“Closehtedoor”,这是一个言外行为;a的意图是关闭B,这是一种言外行为;听完A说的话,B关上了门,达到了说话的效果,这就是言外行为。可见,言语行为理论对于解释言语行为的意图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奥斯汀将言外行为分为五类:
1)判词:表示判决或评价,如法官或裁判的判决。
2)Ex-executives:表达权力的行使。
3)承诺/承诺:表达承诺或宣布意向。
4)例外:用于解释、阐述、论证。
5)行为/举止:用来表明态度。
二,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
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立即引发了大量的哲学讨论。其中影响最大的是美国哲学家塞尔。他将言语系统化,阐述了言语行为的原则和分类标准,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这一特殊言语行为的理论。正是通过他的努力,言语行为理论已经成为当今语用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言语行为的原则和分类
塞尔没有简单地继承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而是将言语行为理论中孤立的话语意义研究提升到人类交际的研究。他认为,使用语言,像许多其他人类活动一样,是一种受规则约束的有意行为。这些规则分为规则—如果规则和一致性规则。规制规则规制先存的行为形式,这种活动的存在在逻辑上独立于规则的存在;构成性规则不仅规范,而且创造或规定新的行为,这在逻辑上依赖于规则的存在。[6]奥斯汀试图论证这样一个假设,即一种语言的语义被看作是一系列构成规则的系统,而言行的行为就是按照这种宪法规则完成的行为。塞尔继承了奥斯汀的“意图”理论,认为说一种语言就是完成一系列的言语活动,每个言语行为都反映了说话者的意图。
塞尔在研究和继承的基础上,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修正为言语行为理论和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他通过言行把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转化为命题内容和行动。他认为,为了成功地实施一个言语行为,除了一般的输入和输出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第一,这个条件(essential conditions)——说话人通过说一句话,意图让他承担实施某种行为的义务;
二、content conditions:说话人在说出一个句子时表达了一个命题,当他表达这个命题时,说话人就决定了他未来的行为;
三、预备条件(preparation conditions):
1)听话人愿意说话人进行某种行为,说话人认为他想做的事符合听话人的利益,但不是他经常做的事;
2)说话人和听话人都不明显,说话人会在正常的事情过程中实施某种行为。言行要有一定的指向。语言上有一个最小努力原则在起作用,具体体现为以最小的语言努力通过言行获得最大的结果的原则;第四,自订条件:说话人打算从事某种行为。在这四个条件中,
第四个条件是制定规则的范例,
而第一至第三条件对应于调节规则。在使用“适当的条件”(lfexibilityconditions,以确保言语行为的成功实施)作为使用适当指示语的规则的过程中,塞尔还提到了“表达原则”,认为它可以独立地使言语行为的分析与字面意义的语义分析基本语用一致,从而使言语行为理论可以分为两类:
一个是语义言语行为理论(面向语义),
另一种是以语用为导向的言语行为理论。前者侧重于分析表现言语行为特征的表达方式,而后者以交际过程为出发点。
塞尔将言语行为重新分为五类。他的分类是基于不同的“词”和“世界”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是由言语和语法指标以及不同的言语行为决定的。这五种言语行为是:
1)断言类,又称谓词。声明,是指描述世界上的情况或事件的言语行为,如断言、主张、报告等。
2)指令,说话人希望听话人做某事,如建议、请求、命令等。
3)承诺是指说话人表示他将做某事的言语行为,如承诺和威胁;
4) Ex。压力,说话者表达他对某事的感受和态度,如道歉、抱怨、感谢和祝贺。
5)宣示性是指能够改变世界上某种事态的言语行为。比如一个法官在法庭上说:“Guilyt!”被告成了罪人。
(2)间接言语行为
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另一大贡献是他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一个人通过话语形式的字面意义直接实现自己的交际意图,这是一种直接言语行为;当我们通过词语的形式达到词语本身以外的效果时,这就叫做indi-rcctspeechact。简单来说,间接言语行为就是通过做另一个言外行为来做另一个言外行为,或者可以说:“通过做一个言外行为,间接实施了另一个言外行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要解决的问题是:说话人如何通过“字面意图”即语用意图来表达间接的“言外之力”,或者说听话人如何从说话人的“字面意图”即语用意图中推断出其间接的“言外之力”。塞尔提出了常规间接言语行为和非常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所谓约定俗成的间接言语行为,是指通过“如何意图”的一般推断而获得的间接言语行为。所谓字面意图的一般推断,实际上是指根据话语的句法形式可以立即推断出间接的“言外之力”(语用意图)。非常规间接言语行为是复杂而不稳定的。常规间接言语行为可以根据习惯推断出词语的间接言外之意,而非常规间接言语行为主要依赖于说话双方都知道的语言信息和语境。
间接言语行为在言语交际中非常普遍。陈述句不是陈述句,祈使句不是祈使句,疑问句不是疑问句。有时候,说话人说出一句话,表达的是句子的字面意思,但同时又表达了字面意思之外的其他意思,也就是说,句子的意思与句子本身的意思并不完全一致。比如“你能把书给我吗?”字面意思是问听者有没有这个能力,但言外之意往往是请求。请求是以询问的形式提出的,但也表达请求的言语行为。至于如何理解“就在这里骂”这种非常规间接言语行为,情况比较复杂。说话人可能真的陈述了这个事实,也可能要求对方关好窗户或门,或者打开电暖器。在这种情况下,听者需要依靠语境、共同知识或语用推理才能有效。
间接言语行为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影响间接言语行为理解的因素也是多种多样的,有时取决于语境,有时取决于听话人的身份和背景,有的还取决于听话人的分析和推理能力。因此,对间接言语行为句的理解不仅是一个语义范畴,也是一个语用范畴。
第三,结论
以奥斯汀和塞尔为代表的言语行为理论家将语言研究的重点从句子的结构转向句子的意义、意图和社会功能。言语行为理论对语言研究、应用语言学、社会语言学、语用学和语言习得研究都有很大的影响。一方面,它使学者们在相关领域的研究从关注语法或语言形式转向关注言语功能;从以单句为中心到以语篇为中心;从语言本身的中心到语言使用者、社区和语言环境的中心;另一方面,言语行为理论使许多研究从关注语言知识转向关注交际功能;也使得外语教学从注重语言形式和教学方法转向注重语言功能和教学内容。这样,学习者不仅掌握了一定的词汇和语法知识,知道了正确的句子结构,还学会了如何恰当地使用语言,避免语用失误。因此,言语行为理论是研究语言使用的基础理论,为语言学的研究开辟了新的领域。
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论文2论文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意向性
摘要:言语行为理论由奥斯汀提出,经塞尔完善和发展,已成为哲学和语言学的重要研究课题,也是现代语用学的核心内容之一。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从使用和交际的角度研究语言的意义,为理解言外之力的本质提供了独特的解释方法。塞尔关注语言与心智的关系,认为意义必须联系言语行为中存在的意向性来解释。本文讨论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及其语言哲学。
一,理论的起源
言语理论的出现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追根溯源,可以把它和西方哲学的发展联系起来。西方哲学从古希腊到20世纪的发展通常被概括为一个三阶段模型,其中心论题是:本体论-认识论-语言。20世纪初,哲学产生了根本性的“语言转向”,语言取代认识论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课题。“语言转向”的出现标志着英美分析哲学时代的开始。从使用的分析方法来看,分析哲学可以分为两个学派。一个是逻辑分析学派,又称逻辑实证主义学派;第二种是日常分析学派,又称普通语言哲学。英国哲学家j·奥斯汀针对逻辑实证主义的真值条件语义学理论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即著名的“言语行为三分法”:言语行为、言外行为和言后行为。奥斯汀把代理行为分为五类:判断、努力、委托、行为和解释。言语行为理论从行为的角度看待语言活动,把握语言的动态特征,因此成为语用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奥斯汀对代理人行为的分类因缺乏明确的标准而招致众多学者的批评,但他的一些观点为后来的研究奠定了基础。美国语言哲学家j·希尔(1e)继承和发展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提出了著名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体现在他对语言哲学和语言哲学的区分上。语言哲学试图通过分析语言中特定词语和其他成分的共同用法来解决特殊的哲学问题,而语言哲学则试图对语言的一般特征做出哲学的解释性描述。在塞尔看来,前者是关于方法的研究,后者是关于主体的研究。塞尔认为他的理论属于语言哲学而不是语言学哲学。塞尔在研究语言哲学的过程中,将言语行为定义为语言交际的最小单位,并将言语行为置于研究语言、意义和交际的中心。
二、间接言语行为理论
(一)塞尔对代理行为的分类
塞尔将言语行为理论提升为解释人类语言交际的理论。在他看来,说一门语言就是完成一系列的语言活动。塞尔在研究语篇的过程中,将命题内容与施事行为区分开来,修正了奥斯汀的三词类行为理论,认为每个句子包括:言语行为、命题内容行为、施事行为(I 1-位置行为)和perlocutionaryact行为。
在实施言语行为规则方面,塞尔认为言语行为是按照一定的约定实施的,代理行为是一种规范行为。塞尔提出了宪法规则和调整规则的区别。构成性规则是创造或定义新的行为形式的规则,没有行为就不能独立存在。监管规则只做规定,逻辑上独立于行为而存在。在塞尔看来,管制规则是外在的社会规则,不约束代理人的行为,而构成规则是内在的语义规则,代理人的行为是由构成规则派生出来的。塞尔提出了成功实施代理行为的构成规则,并将这些规则分为四类:前置内容规则、预备规则、真诚规则和必要规则。塞尔对这些规则的确立经历了具体分析、抽象概括、具体理解的过程。与奥斯汀的分析相比,在方法上更科学,更有说服力。
塞尔对言语行为的突出贡献是对言语行为进行分类,并对不同类型或类别的言语行为给予理论解释。塞尔认为,任何语言哲学中最明显的问题之一就是有多少种使用语言的方法。维特根斯坦认为,这个问题不能用任何有限的范畴来回答。他在(哲学研究)中说:“一共有多少个句子?比如评判,提问,发号施令?句子有无数种:我们称之为符号、词和句子的东西有无数种用途。”塞尔反对维特根斯坦的观点,从12方面分析了施事行为的分类标准。最后,他认为以下三个方面是至关重要的,它们构成了分类的基础:
(1)illo—角质形成细胞。这是分类的基础。
(2)方向拟合。有的代理人试图让言语适应客观世界(言语~客观世界),有的代理人试图让客观世界适应言语(客观世界-言语)。
(3)心理状态。在此基础上,塞尔将代理行为分为五类:主张、指示、承诺、表达和声明。
(2)间接言语行为
塞尔首先注意到了间接言语行为,并提出了直接言语行为和间接言语行为的区别。他说,当一个施事通过另一个言语行为间接表达时,就发生了间接言语行为。我们知道,句子的形式和功能之间没有绝对的一一对应关系。在日常会话中,为了礼貌起见,人们在要求别人做某事时,往往避免直接使用祈使句,而寻求更委婉的表达方式。塞尔认为,在间接言语行为中,说话人和听话人之间的交流可以使听话人理解话语字面意义之外的意图,他依赖的是他和听话人所了解的背景信息。塞尔认为间接言语行为可以分为常规间接言语行为和非常规间接言语行为。常规的间接言语行为是指通过对“字面意图”的一般推断而得到的间接言语行为。这种行为已经形成了一种习惯用语或语言形式,说话人和听话人可能不再感受到这种言语行为的字面意图。非常规间接言语行为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更多地依赖于双方的背景信息和语境。
塞尔对间接言语行为理论的解释,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句子字面意义与说话人行为意图之间的关系,揭示了句子结构与功能的多元关系。然而,塞尔的理论遭到了关联理论家的强烈批评。在20世纪80年代的语用学领域,以Sperber和Wilson为代表的理论家对塞尔的理论进行了简短的评论,声称言语行为要么被排除在研究之外,要么被取代。其观点是,言语行为理论虽然有一定的解释力,但其分类并不是交际的一部分,言语行为理论没有存在的必要。不可否认,言语行为理论注重描述的经验分类,确实不能全面有效地解释动态的交际过程。然而,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解释了日常生活中有多少看似不连贯的话语被有效地执行。他清晰地展示了人们潜意识理解行为意图的过程,从而使人类对自己的语言交流过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人们在接受一种言语行为时,一般不会意识到行为有不同的层次,因此无法区分这些言语行为所包含的不同含义。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将人们对表达和理解意义过程的认识提高到了一个更高的阶段,为语言研究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三)间接言语行为的解释
对于如何解释语言交际中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家们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习惯理论和推理理论。语言学家认为,有些词因为其自身的语言形式或习语而可以间接执行某些功能,他们试图通过在一些语言形式和它们通过习语间接实现的功能之间建立联系来解释语言的间接用法。但实际上,一个句型并不总是用来行使它的一种功能,形式和功能并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推理理论家认为,说话人只有通过一系列的推理步骤才能从句子的字面意思推断出说话人的真实意图,并重视语境因素的考虑。塞尔是一个理论家。他认为在实施间接言语行为时,说话者依靠语言和非语言的背景信息,以及听话者的逻辑推理能力向听话者传达施事者的目的。这两种理论可以结合起来解释间接言语行为。有些形式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用来执行某种功能的,成语理论可以解释一些间接言语行为。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一个句子在不同的上下文中说出时有不同的意思,这随着谈话的时间和地点而变化。只有通过语境因素才能推导出话语的语用意图,推理理论具有更强的解释力。
第三,意向性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塞尔的语用概念及其研究重点发生了很大变化。塞尔认为,我们的大部分精神状态都有一个* * *特点,那就是它们都与某一种状态的事务或对象有关。恋爱的时候,这份爱总是指向一个或者一些特定的对象。这就是“关于性”和“定向性”的心理状态。塞尔统称为“意向性”,并在《意向性》一书中详细阐述了这一理论。塞尔认为言语行为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它的意向性。在这种行为中,不仅使用了语言符号,还表达了说话人的意图。语言符号在这里被用作表达意图的手段。据此,塞尔将代理人行为分为五种,他认为这五种行为都是基于经验的。从意向性理论的作用来看,意向性决定了言语行为会采用这些类型的方式。
事实上,在《言语行为》这本书里已经有了转向精神哲学研究的机会。在考察语用行为的诚实条件时,塞尔强调,要使陈述诚实,说话者必须对陈述的事态有信心;为了使订单诚实,说话者必须愿意回应接收者,等等。无论是哪种语言行为,如果说话人心里没有相应的心理状态,就不能说是诚实的。在塞尔看来,如果抛弃了心理状态的意向性,那么话语就只是从口中发出的一种声音。同样,句子只是写在纸上的物理符号。文字本身没有意义。那么它如何在各种话语形式中表达出无限多样的命题呢?那是通过意图的状态。正是在意向性的状态下,人们在说话时将意向性转移到自身没有意义的声音和符号上。正是意向性这一心理状态的特征使得语用行为具有可取性。卡尔的意向性理论体现了语言与心理的关系,是言语行为理论的深化和发展?
四。结论
塞尔系统化、严密化了言语行为理论,为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为语言哲学和语用学的研究开辟了新的领域。塞尔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句子字面意义与说话人言外之力之间的关系,弥补了早期言语行为理论的不足。塞尔重视对施事行为的研究,强调说话人的意识活动和心理状态对言语行为的影响和作用,提出了意向性理论。塞尔的理论对语言哲学、认知科学和语用学等领域产生了重大影响,为我们全面理解语言现象和本质提供了一种新的思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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