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毕业论文盲检规则
硕士论文盲检规则如下:
(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原则和规定;
(二)有利于客观反映各学位点研究生教育质量的真实情况;
(三)有利于加强学位项目建设,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和监督机制;
(四)重点突出,简单易行。
外部审核是指将论文发送给其他单位的专家进行审核。有的学校由学位办公室统一管理,有的学校由导师指导。90%的论文是导师指定的专家提交的。
答辩权只有在盲审和外审通过后才能获得。如果答辩没通过,就不能毕业。只要两个专家在盲审通过,或者两个专家在外审通过,就有答辩权。答辩委员会不包括外审的专家,只有一半能毕业。
有的博士硕士不能毕业,但是硕士比例很小,有的硕士毕业了,但是比例不到1%。所有博士学位论文和部分硕士学位论文在答辩前由学位办公室送其他单位进行盲评,以保证答辩论文的质量。
此外,省市教委会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论文,邀请其他单位做盲评,检查研究生培养质量。所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只有通过了盲评和外审,才能参加答辩,然后由答辩委员会决定是否通过答辩,授予学位。
最后由单位学位委员会根据论文质量、课程成绩、思想表达、是否发表论文等因素,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是否授予学位。准予的,在取得学位证前公示3个月。有博士硕士不毕业的,一般没有学历和学位。有的毕业生有学历没学位,有的有学历有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