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科室设置

内设机构:中心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管理部、工会办公室、监察审计部、财务部、总务科、急性传染病防治科、免疫规划科、艾滋病性病防治科、慢性寄生虫病防治科、皮肤科防治科、卫生监测与检验科、公共卫生部、健康教育所、病虫害防治科、预防性健康检查科、质量控制科。

(1)办公室

1,负责起草制定中心长期发展规划、各项工作计划、方案、工作总结和综合文件,审核下发各项文件;

2、协助中心领导做好综合管理和日常协调工作;

3.协助中心党政领导组织各类会议,负责记录和整理,监督检查会议决定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4.负责党务(群)、政务和人事的具体工作;

5.负责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阅和归档,管理和保密各类文件和档案;?

6、负责计算机网络建设、维护和网络安全;做好网站建设、更新和网上政务公开工作;

7、负责会议室使用管理,做好视频会议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8、负责劳动、固定资产投资、其他综合信息等统计上报工作;

9.负责公务活动的接待和管理;

10,负责车辆使用、维护及调度管理;

11.完成上级和中央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财务科

1,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做好财务工作的计划和总结;

2、按规定编制财务预算计划,上报决算报告;

3、协调相关部门的关系,保证各类专项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4.负责预算内外收入、支出和货币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各种账户;

5.每月按时编制财务报表,定期进行财务分析;

6、负责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备份、整理、归档;

7.定期清理往来账户,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8.负责行政事业性票据的购买、发放和注销;

9、负责各项业务收费,日清月结;

10,负责缴纳社保,水电,税费,通讯费等。本单位各项费用的按时报销,员工各项费用的归集和发放;

11,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和管理;

12,参与单位目标考核、内部核算及招投标等相关事宜;

13,负责中心项目资金核算工作,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审核各项项目支出;

14.完成上级和中央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总务科

1.拟定中心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方案和总结,并组织实施;

2.负责后勤保障和服务(水、电、通讯等。)、中心的基础设施和维护;

3.负责中心物资的采购和保管,组织基础设施维护和物资采购招标;

4.负责中心物资、仪器设备档案和帐卡的管理;

5、负责生物制品冷藏管理和冷链运转;

6、负责出租屋的管理;

7、负责户籍档案和暂住人口管理;

8.负责环境卫生、绿化、美化、亮化和门前“三包”管理;

9.完成上级和中央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监督和审计科

1,根据行政监察法、审计法、会计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履行监督职能,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

3、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验证中心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传达价格收费政策,定期清理中央部门(院)收费标准,做好价格收费检查和收费许可证年检工作;

5、接受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和投诉,做好调查处理并及时回复;

6.组织员工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和社会相关部门满意度的调查分析;

7、开展监察、审计、价格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8.参与材料采购和招标的全程监督;

9.完成上级和中央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工会老干部

1.拟定工会、计划生育、工委、离退休管理工作计划和方案,做好工作总结,承担日常工作;

2、负责离休干部和退休工人的管理工作;

3.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和组织工作,并监督相关事项的落实;

4、负责计划生育、流动人口核查和管理;

5、落实相关福利政策,做好员工关爱工作;

6.组织员工文化体育活动和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7.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和红十字工作;

8.协助党和政府搞好民主建设,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9.收集员工意见和建议,开展民主监督;

10,组织创建文明家庭、文明建筑活动;

11.完成上级和中央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6)项目管理办公室

1,承担项目活动策划与协调、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与分配、监督与评估、绩效考核、人员培训、会议、对外联络、信息收集与反馈等工作。

2.组织制定项目工作计划;

3、组织协调项目实施单位参与项目活动;

4.组织和协调项目的监督和评估活动;

5、汇总项目实施单位工作进展报告,并按国家和省项目办要求上报;

6.组织制定财务计划,按时完成财务报告;

7.组织材料采购、验收、入库、发放、使用、维护、档案管理、报表汇总和上报等工作。

8.完成上级和中央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7)艾滋病性病防治科

1,参与制定艾滋病防治相关政策、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方案和考核标准;

2、负责城市艾滋病疫情报告、监测、自愿咨询检测、重点人群行为干预、抗病毒治疗等工作。;

3.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4、负责性病监测和管理;

5.在艾滋病防治办公室的领导下,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监督、考核和绩效评估;

6、开展全市艾滋病防治指导工作;

7.完成上级和中央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急性传染病防治科

1,根据上级有关急性传染病防治的政策、战略、规划、工作指南和技术措施,制定我市急性传染病防治规划,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健康预测预警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系统的管理和全市传染病疫情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归档;

3、开展疾病监测和人群健康危险因素监测与控制;

4、制定我市急性传染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5、组织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及时处理疫情;

6、对所辖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传染病防治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7、组织城区传染病漏报调查;

8.完成上级和中央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9)免疫规划科

1,根据上级制定的免疫规划、策略和技术规范,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县、市(区)和市区工作目标、策略和措施;检查、监督、评估和反馈实施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纠正措施;

2、提出工作预算草案;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冷链设备和接种设备的补充和更新计划,指导本地区的冷链管理工作。监控冷链系统,检查、维修和维护冷链设备;

3.建立和完善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

4、制定全市第一类疫苗和城市第二类疫苗的使用和发放计划,规范疫苗管理;

5.指导并参与疫苗接种率的常规报告、监测、分析和评估;

6、指导预防接种服务和预防接种安全注射的实施,做好检查、监督和监测工作;

7.组织开展传染病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疫情报告、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理、实验室监测、免疫成功率和人群免疫水平监测;

8.指导和参与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调查和处理,以及与预防接种活动相关的其他突发事件的处理;

9.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活动,培训专业人员;

10,加强调查研究,总结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经验和问题,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11,承担市区(樊城、项城市)免疫规划的组织管理、宣传培训、考核实施;

12,收集免疫规划相关背景资料,认真整理、归档免疫规划资料;

13.完成上级和中央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0)慢性寄生虫病防治司

1、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计划,制定全市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病、血吸虫病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

2、安排部署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病、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并监督各县(市、区)全面落实;

3、掌握全市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病、血吸虫病防治情况;

4.定期对全市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病、血吸虫病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写出监督或评估报告;

5.组织开展碘缺乏病、疟疾、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日的宣传咨询活动;

6.按时提交各类工作报告和工作总结;

7.完成上级和中央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1)消毒部门

1,根据上级业务部门计划,制定全市年度消毒工作计划、工作方案;

2、开展医疗机构和重点行业预防性消毒质量和感染因素监测;并评估测试结果;参与疫情、灾害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及时制定消毒控制预案,指导各类疫点的消毒工作,做好疫点消毒质量控制和评估工作;

3.指导各类医疗机构的消毒和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及时处理医院感染疫情,有效控制医源性感染的发生,防止病原微生物的传播;

4、负责全市消毒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和推广消毒管理经验;

5、负责全市疾病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重点行业的感染业务培训;

6.开展消毒专项调查或研究,分析危险因素,提出预防措施,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预防措施提供依据;

7.完成上级和中央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2)防治虫鼠组

1,根据上级年度业务工作计划,重点制定全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计划、策略和技术措施;

2、开展病媒生物监测,掌握本地区病媒生物的种类、分布、季节消长情况;

3、制定本地病媒生物控制技术方案,并参与实施;

4.参与疫情、灾害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5、组织、监督、指导、检查和评估全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经验;

6、探索病媒生物防制的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药,不断提高病媒生物防制的科技水平;

7、完成预防和控制病媒生物的卫生创建工作;

8.完成上级和中央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3)公共卫生部

1.制定和实施健康危害因素干预和控制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对有关单位、部门、厂矿和医疗机构进行健康危害因素干预和控制的技术指导;

2、收集健康危害因素干预和控制的基础资料,并归档;

3、实施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防治规划和工作计划,组织辖区内食源性疾病和食品污染物的监测和报告,并开展食品污染、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

4、实施合理营养与膳食指导规划和方案,承担营养监测、调查和报告工作,组织营养监测和评价,组织城乡居民合理营养与膳食指导,参与重大营养相关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5、实施学生常见病防治计划和方案,组织辖区内学生常见病及其影响因素的监测,落实和评价学生常见病防治措施;

6.组织辐射和环境危害的监测和干预,参与环境污染中毒事故、辐射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置,参与相关疾病的诊断和鉴定;

7.按时提交各种报告和工作总结;

8.完成上级和中央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4)皮肤病防治科

1,制定全市麻风病防治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文件,撰写工作总结;

2、掌握全市麻风病防治工作情况,安排部署麻风病防治工作;

3、及时准确掌握全市麻风病疫情,负责全市新发和复发麻风病患者的诊断、细菌学检查和MDT联合化疗,指导基层开展麻风病应对治疗、疫情处理、密切接触者体检、线索调查、残疾预防和康复工作;

4、每年对全市麻风病防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评估和考核,及时总结和推广防治工作经验,提出今后工作建议;

5、开展麻风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业务技术,及时了解和掌握麻风病防治的新动向和进展,提高整体水平;

6.组织和参加麻风病节的各种活动;

7.完成上级和中央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5)健康教育研究所

1,协助主管部门制定全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长远规划、活动计划和评价标准;

2、负责与社会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协调建立社会健康教育网络运行机制,并对运行机制的效果进行评估;

3、围绕卫生工作和疾病预防控制的重点工作和中心任务,有计划、有组织地在辖区内定期组织健康教育活动,并评价健康教育活动的效果;

4、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及疾病暴发时,配合救灾防病工作在辖区内实施应急健康教育活动,普及疾病预防知识,进行行为干预,保护灾区群众的身心健康;

5、定期对健康教育专职和兼职人员有计划地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并评估培训效果;

6、检查和指导本辖区健康教育活动的实施,发现和培养健康教育的典型经验,及时交流和推广;

7.针对辖区内不同人群(城市社区、农村、医院、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并评价效果;

8.有计划地制作各种实用、有效、生动、多样的教材和培训资料,为各种健康教育活动服务,开展效果评估;

9、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开展成瘾(吸烟、饮酒、吸毒)的健康教育;

10,组织指导基层机构完成健康教育合作项目和研究课题;

11,做好健康教育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交流和利用工作,与相关单位开展信息交流活动;

12,做好中心对外形象宣传和疾控相关风险沟通工作;

13.完成上级和中央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科研和教学管理科

1,科研管理

(1)制定中心中长期科研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中心人员科研成果和论文的收集、审核、上报和奖励;

(3)负责中心科技文献数据库的应用和数据库利用分析;

(4)完成上级和中央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继续教育和人员培训

(1)组织审核单位提交的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组织员工参加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批准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3)做好中心业务人员的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4)根据中心各类业务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各类人员的继续教育或培训计划;

(5)制定中心新员工岗前工作规范的培训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6)做好实习教学的安排和管理工作,及时向学校反馈教学实践的评价和总结报告;

(7)完成上级和中央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预防医学会的工作

(1)负责全市学会年度工作;

(二)编写和分发有关科普知识的学术资料和宣传材料;

(3)组织各种培训和卫生科普;

(4)负责收集、整理学会相关工作资料;

(5)完成上级和中央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阅览室工作

(1)负责中心学术期刊、专业书籍、报纸等信息的订阅;

(2)年末各类杂志、卫生科技类报纸分类装订,登记入库;

(3)免费为员工提供学术期刊浏览和图书借阅服务;

(4)完成上级和中央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监测科

1,负责起草健康监测工作计划、方案,撰写工作总结;

2、开展对疾病和健康相关危害的生物、物理、化学因素的检测;传染病的病原分离和鉴定,疾病危险因素的实验室诊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应急处理和技术支持;

3.中毒事件的毒理学分析鉴定和毒理学评价;

4.食源性疾病的实验室检测和食品营养研究;

5.引进和推广新的实验室技术和方法;

6、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和计量认证相关工作;

7、负责全市卫生检验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下级实验室开展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和实验室质量控制;

8.完成上级和中央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预防性健康检查部门

1.拟定本市(市区)食品、公共场所、化妆品、饮用水等法定从业人员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工作计划和方案;制定工作流程;

2.负责健康体检表的发放,体检及结果的发放,体检信息的收集、整理、归纳、统计、分析和归档;

3.按时提交各种报告和工作总结;

4.完成上级和中央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质量管理科

1,负责监控、检验等技术服务的质量管理,监督和内审管理体系的运行;

2.负责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起草、编辑、补充、修改和提交,检查受控技术文件的确认和实施;

3.负责技术资料、标准、方法和规程的收集、审核和管理;

4、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新项目、新技术的监测和检查;

5、组织实施实验室比对和能力验证;

6.负责审核和管理各种质量记录表格和测试报告;

7、负责计量认证相关工作;

8.承担襄樊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9、承担“襄樊市艾滋病检测实验室验收工作组”的日常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市疾控机构实验室和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质量管理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11.完成上级和中央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