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t广东电子产品出口受技术性贸易壁垒影响>
然而,随着民营高科技企业的不断壮大,步入辉煌期,主要发达国家对我国高科技产品设置了诸多壁垒,贸易保护手段从传统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转向更深层次的建立各种所谓“标准”,贸易保护手段更加隐蔽,竞争更加激烈。由于我国民营高科技企业起步较晚,相当一部分企业还不能完全适应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因此,这些所谓的“标准”成了中国民营高科技企业出口的“障碍”。
第一个障碍:技术性贸易壁垒
在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李永江看来,在传统贸易保护手段已经无法遏制出口国高技术产品的情况下,各国为了保护本国相关产业,开始广泛使用技术性贸易壁垒。他们以保护人体健康和消费者安全为由,对进口机电产品制定了更加严格的技术性能标准和质量标准。技术性贸易壁垒已经成为继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行政措施)之后的新的贸易壁垒。
据了解,欧盟首先对机电产品设置了严格的技术贸易壁垒,CE标志是工业品进入欧盟市场的通行证。欧盟国家的海关有权拒绝没有CE标志的产品入境。另一方面,美国针对电子产品进口设立了《控制放射性健康安全法》,制定了《空气净化法》和《汽车污染防治法》,不达标的产品将被拒收。日本制定了各种技术法规和标准。对机电产品的限制是JIS规格,其中许多高于国际标准。如果达不到标准,就不能进入日本国内市场。
目前,欧盟共有654.38+万项技术标准,德国约有654.38+0.5万项工业标准,日本有865.438+0.84项工业标准和397项农产品标准。美国的技术标准和法规不胜枚举。而且这些发达国家的技术标准大多非常苛刻,让发展中国家望尘莫及。
一些国家,特别是美国、日本和欧盟,依靠自身的技术和经济优势,制定比国际标准更为严格的技术标准、技术法规和技术认证体系,以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名义实行贸易保护主义。
第二个“障碍”:绿色壁垒
中国商务部外贸司官员认为,近年来,绿色壁垒已成为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设置的一种新型贸易壁垒。他们以清洁技术和清洁产品可以维护生态环境为由,制定了环境附加税等环境保护的相关贸易惩罚措施,以限制低质廉价产品进入世界市场。还有与产品性能相关的术语,如排放限制、可回收性、节能等。例如,欧盟推出了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要求进口产品从生产准备到制造、销售、使用和最终处理都要符合环保标准。还有美国的“UL”和“绿十字”,加拿大的“ECP”等等。为此,他们还制定了严格的产品检疫和检验制度。
此外,西方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为名,频繁对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产品征收环境保护税,还要求污染者彻底治理污染,并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将所有治理成本计入成本,即内部化环境资源成本,否则就是生态倾销,应征收生态反倾销税。
从产品上看,不仅涉及资源环境中与人类健康相关的初级产品,还包括所有中间产品和工业成品。产品的加工水平和技术水平越高,制约和影响就越明显。
绿色壁垒已经成为高科技民营企业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因此,李永江建议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通过相关国际认证的民营企业出口高新技术产品进行免检或自检,而对质量差的企业产品进行抽检甚至强制检验。
第三个障碍:与贸易相关的社会责任
近年来,在油价波动、汇率变化和国内劳工组织的压力下,发达国家将产品贸易与劳工标准、社会福利等非贸易壁垒挂钩,为发展中国家机电产品出口设置新的障碍。例如,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简称SA8000)是一种以保护工作环境和条件以及劳工权利为主要内容的新型管理标准体系。以加强社会责任管理为名,通过管理体系认证将人权问题与贸易相结合,最终达到贸易保护主义的目的。
广东省社科院经济学研究员黎友焕博士认为,在中国可能逐渐成为国际制造业中心,国内企业与国际市场联系越来越紧密,中国外贸依存度超过60%的背景下,随着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强制执行各种类似SA8000的企业社会责任认证或审核,中国企业的发展将受到严重制约。
黎友焕博士告诉记者,跨国资本对中国企业的道德认证要求越来越高。浙江省、广东省等沿海地区的一些外贸企业有这样一句顺口溜:“跨国公司来验厂,不喝酒,不吃饭,问工资,查税,数坑再下单。”这些“工厂检查”是包括SA8000标准在内的欧美推广的数百项企业社会责任审计。据不完全估计,中国沿海地区已有5万多家企业接受了类似的工厂检查。他强调,这些举措表明,中国出口企业面临的形势将更加严峻。
由于上述三种贸易壁垒的不确定性和可塑性,在具体实施和操作中很容易被发达国家用来制定有针对性的外国产品技术标准,可以刁难和随意抵制进口产品,因而具有灵活实施的特点。此外,由于这些贸易壁垒非常广泛、复杂、不断变化,而且各国之间差异很大,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商很难适应。
因此,专家预测,未来的贸易争端将更多地集中在这些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