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院士不写论文。

春晚歌曲《月亮之上》被指抄袭英文歌曲。

复旦“抄袭”事件始末

该校在其网站上报道了其三起学术抄袭事件,并受到表扬。

2007年6月24日,65438+2007年2月24日,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在校园网上贴出“2007年第1号”通知,向全校师生通报了对三起学术抄袭事件的调查审议结论和处理建议,引起强烈反响。复旦大学被认为有勇气“揭露自己的家丑”。

研究生教材抄袭严重。

“2007第1号”通报称,今年5月以来,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共收到3起学术违规举报,分别是匿名举报外国语学院陆教授等人编写的教材涉嫌严重抄袭,匿名举报耳鼻喉科医院迟教授等人涉嫌抄袭,举报信息学院叶博士及其导师顾的两篇论文涉嫌抄袭。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根据《复旦大学学术规范与违规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规范》)的相关要求、规定和调查程序进行了相应的调查、核实和审议。

第一起学术造假事件是2007年5月8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国语学院的一位老师举报的。复旦大学外国语学院陆教授主编的《研究生英语论文与应用文》(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出版)存在严重抄袭现象。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接到举报后,对事件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举报基本属实,该书确实存在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和规范的情况。

2007年9月30日,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全体会议认为,陆教授及几名青年教师在教材中严重抄袭国外出版书籍的事实已经调查清楚,其抄袭错误性质严重。对此,鲁教授应承担主要责任,其他教师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建议对陆教授等四位老师所犯的错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陆教授已到退休年龄,建议外国语学院不再续聘。同时将此事告知研究生院和出版社,建议出版社销毁所有存放的图书,尽可能收回已出版的图书;建议研究生院取消教材,对陆教授申报的课题(包括基金资助)另行处理。

对于另外四人,建议外国语学院根据他们的错误和认识进行必要的处理。其中在职攻读学位的教师,应会同研究生院处理。

记者了解到,陆教授的头衔是复旦大学外国语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简历显示其主编过多部研究生英语教材;剩下的都是外国语学院的年轻老师。

复旦大学外国语学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U教授告诉《新民周刊》,该校学术规范委员会成员曾就此事征求过外国语学院个别教师的意见,关于如何处理陆教授等四位青年教师学术抄袭的建议,已在大约两个月前的外国语学院教职工大会上公布。鲁教授是复旦大学英语语言文学系1970届毕业生,“是文革前最后一个入学的”。

复旦大学学术标准委员会成员葛熊健教授告诉《新民周刊》,外国语学院的这位教授刚刚60岁。“这对他来说是非常严重的惩罚。如果没有这样的事情,他可能会被重新雇用。他可以工作到65岁。如果我们不续聘他,相当于取消他继续任教的资格;另外,那些年轻老师都是他的学生,他带头这么做,也无形中伤害了这些学生。事后他也很难过,反复跟我们和他的领导检讨。他希望给他一个继续教学的机会,但我们认为原则问题不能被接受。”

博士后偷别人的图

第二次学术违规来自网络举报。2007年7月中旬,一封名为《在中国耳鼻咽喉-头颈外科领域造假事件》的匿名信(以下简称“事件”)出现在知名学术打假网站“新语丝”上,报道了迟教授在《中国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2006年2月第2期第41卷上发表的文章。不久,复旦大学纪委等有关方面收到了一封内容相同的匿名举报信

根据《规范》的相关规定,复旦大学学术标准委员会对这一事件进行了全面调查。经查,信中涉及的“伪造和抄袭”一文的第一作者为刘,2004年9月至2006年7月在复旦大学耳鼻喉科医院做博士后。文章的通讯作者是五官科医院的迟教授,他当时是刘的博士后导师。

刘承认,这篇报道文章的设计和实验是他在郑州读博士生时工作的一部分。他在耳鼻喉科医院做博士后后,为了把自己的这部分工作成果发表出来,他偷了一些别人的图片来说明自己的观点,写了这篇文章,这是国家科技项目资助的。文章的其他作者(包括迟教授)并不知道他的剽窃行为。

2007年9月5日,五官科医院学术委员会研究了该事件的处理。与会委员认为,论文抄袭系刘个人行为,迟教授把关不严负有责任;会上,迟教授作了检讨。

去年9月,14,该院学术委员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对此事件的处理意见:1,此论文抄袭;2.撤销并收回刘的博士后出境证书;3.迟教授停止招收博士后两年;4.在一定程度上,通报批评和他的导师迟教授进行了检讨;5.各部门要传达重申纪律,加强科研道德教育。

去年9月30日,复旦学术规范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了这一事件,同意五官科医院学术委员会的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还建议在全校博士后流动站会议上通报刘抄袭事件。

一篇文章变成两篇论文。

第三起学术造假事件也来自“新语丝”网站的报道。2007年8月14日,网站出现“新语丝”,举报复旦大学信息学院叶教授、顾教授两篇论文涉嫌抄袭。不久,学校收到一封信息学院退休教师的实名举报信,称叶的一篇英语论文A和一篇语文论文B内容基本相同。作者先在某国际会议上用英文发表论文A,再用中文翻译成论文B发表在中文期刊上,本质上是同一篇论文的内容,其中部分内容有抄袭论文c的嫌疑。

复旦大学学术标准委员会接到报告后,责成信息学院组成学术标准小组调查此事。学院学术标准化组在对A、B论文内容与C论文内容进行仔细比对后,发现A论文中28处内容和两张图片与C论文内容基本一致,使用的公式也相同,只是替换了部分字母,认为A、B论文明显涉嫌抄袭C论文,信息学院学术标准化组认为报道属实,A、B论文存在严重抄袭现象。叶是顾教授的博士生。他承认这两篇论文是独立提交给《ISPCA国际会议与交流杂志》的。顾教授知道了他们的来稿,就答应了,但是叶忘了同时把来稿交给顾教授。

当论文涉嫌抄袭被举报后,论文作者意识到了自己错误的严重性,立即通过电子邮件向论文作者C道歉,向发表论文B和C的刊物说明并道歉,并多次书面检查。

2007年9月30日、6月365438+10月31日、6月35438+2月3日,我校学术标准化委员会召开三次全体会议,审议叶教授、顾教授两篇论文涉嫌抄袭问题。委员会认为,举报属实,叶教授、顾教授两篇论文存在严重抄袭现象。叶作为主要责任人,建议学校开除其研究生学籍;导师顾教授对叶的抄袭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建议研究生院暂停顾教授两年内招收研究生资格;并建议学校同意顾教授辞去信息学院副院长职务的请求。

学术标准委员会的运作

2005年4月,经复旦大学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成立。作为复旦学术委员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委员会主要负责调查和处理学术规范问题。

第一届学术标准委员会由7名委员组成,主任委员为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俞武进。其他成员还包括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所教授葛熊健;经济学院教授华敏;物理系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王迅;朱,光源与照明工程系教授;复旦大学基础医学院教授郭;以及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教授林祥同。俞武进教授介绍,复旦大学副校长陈小曼负责这项工作。

华敏强调,学术规范委员会受理的举报包括实名和匿名,举报人一般准备充分。目前举报方式很多,“有群众来信、网上举报等。”葛说,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接到很多投诉,不仅仅是这三个,有些报道夸大事实,有些没有跟进,但有些报道基本准确。我们调查了每一份正式转交给我们学术标准委员会的报告;所有能回答的我们都会回答。我们尽力了。比如一个单位有匿名举报,我们也会把处理结果给这个单位,让他们尽量回复举报人;比如这次,考虑到因为对方是在网上举报,所以为了给个答复也在网上公布。”

葛熊健教授认为,学术标准委员会成员面临的问题是,事情查出来之后,如何处理。“当然,会有不同的意见。我们最后的结论要给举报人看,他们都承认错误。但是,被举报人总是希望能尽量宽大,这是人之常情。抄袭是白纸黑字写的,责任有时候很难认定。比如这次有个前副总裁。据调查,该学生承认是自己做的,辜负了老师,但他的文章用了老师的名字。像这种责任认定,我们至少只能认定。学生承认了,老师告诉了学生。没有证据,只能认定是学生和老师。

有举报人负责领导工作,但华敏认为学术规范委员会的调查是针对学术的,“行政职务不管用”。他说,总体来说,复旦大学的大多数学者都是按照科学的标准做研究的。在整个调查过程中,他本人并没有遇到任何说情的情况,例如将举报人的文件与复印的原文放在一起。“就拿举报信来说吧,他到底是学术侵权还是抄袭。铁证如山,你逃不了。”

对于复旦处理学术违规缺乏透明度的评论,华敏认为,“我们只是选择合适的案例发布公告,向社会表明我们的决心。”他说,复旦这两年也发生过类似调查学术违规的事件,只是没有在媒体上公开。(据《新民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