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论文《生死疲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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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疲劳》讲述了一个地主死后在因果报应之轮中六大司轮回的故事。他变成了各种各样的家畜。通过他的眼睛,他看到了人类的社会发展,主要是65438年到0950年的中国农村,反映了人们的精神和社会变迁。b!VMN5

小说的题目《生死疲劳》是从《八大伟人对佛教的感悟》中找出来的,“生死疲劳始于贪欲。就是不明白最后三句话的意思。听说莫言的书一向啰嗦,但这本好多了,可能是写作时间短的缘故。看完之后,感觉还是一本优秀的书!j[1 & lt;szC?

说说看完之后的感受吧!西蒙·诺姆,这本书的主角之一,实际上不是人类。他一出场就被一个小屁孩陷害,还见到了燕王。这是莫言的闪光点。他没有按照编年史或者其他角度来讲述故事,却创造了这样一个幽灵。呵呵,是会投胎的鬼,但是投了不同的牲畜。西蒙·诺姆经历了几个周期。以一个局外人(姑且说他是人)的眼光来看待我们祖国从建国到今天漫长社会的发展,故事本身并没有对社会做任何评价,而是通过人物解读的故事,留给我对这个社会的思考。另一个英雄是坚决拒绝加入公社的蓝脸,独自干了一辈子。我从读书中得知,当时的政策是:自由加入社团,所以很多人劝不加入的人。不加入俱乐部的人像驴子一样倔强。好在当时谈的是民主,不如不加入。由此可见,当时的风气是比较开放的,有问题可以批评任何人,但不能强迫任何人做任何事。为此,我们的后代给毛爷爷磕头,我虽然不会,但我能理解。毛爷爷,纯爷们?X-Q+

当然,我出生在新社会,没有亲眼目睹毛爷爷缔造的旧社会。我无法理解当时人们的生活和环境。表情不太好。我想写一个短篇和长篇故事来展示那个社会的副刊。但书中西蒙是狗的时候写的那一章叫“狗灵”。这与20世纪90年代非常相似。在人们看到经济发展的同时,社会风气也发生了变化。同学们都在拉帮结派比吃饭,年轻人也在夸夸其谈。年长的人有权开始腐蚀富有的情人。社会上有贫富差距。这应该是感觉到西门狗最后安详的离开了,躺在那片土地上,和他以前的主人,一个孤独的家庭。此时,土地上已经有了他的主人,他的妻子,两个儿媳,老朋友,夫妻。

“来自土地的一切都将回归土地,”他的墓碑后来写道。看到这个我很感动。D#QHcTF})P

印象最深的是那种轮回,那种精神状态的轮回。从一开始的无知,到慢慢的占有,再到民众的贪欲逐渐膨胀,直到最后归零。真的,颜就是颜,我们人类不开心是有原因的。你不贪心吗?那会给你更多的轮回,看看这个世界是什么样子的。不贪心,要慢慢学。活着就是累,富的累,穷的累,当官的累,不当官的累。天啊,为什么人总是很累?现在想想你自己。虽然你没有小说里说的那么累,但偶尔也会身心疲惫,对现在的生活不满意,对现在的社会情绪不满意。你真的不应该!如果你真的不满意,那就只能看《因果报应之轮》里的六大司了!书中很多地方我都没有完全理解。我至今无法理解它所赋予的内涵。我是80后,没有经历过苦难的年代,无法感同身受。可能我目前还不能理解这本书的全部内容。但是看完书,写完自己的想法,我只能记住两个字,那就是“疲劳”

我看完再说说我自己的题目。

我为了简洁,从莫言小说里的两句话发明了这个标题。这两个句子在两个相邻的章节里。第一句话出自第30章:“但我清楚地知道,他是一个不愿在猪圈里暂避的英雄。”说这话的是叙事“英雄”之一的“西门猪”。“它”指的是另一头名叫“刁三笑”的猪。第二句话是他在第31章里说的:“他说这部剧是一个特殊历史时期的产物,带有荒诞却又庄重的色彩,是一个活生生的后现代标本。”说这句话的还是“西门猪”,这句话里的“他”就是小说里的“莫言”。因为这两句话相隔不远,虽然我的记忆远没有年轻时那么“刻骨铭心”,而且我的年龄不等人,但我读到第二句的时候还是记得第一句。记得博客几天没更新了,也没什么可写的,看完也不随便写几句。一个是为了更新聊天,一个是为了炫耀自己最近看了莫言的小说。别让人说农民就是农民,连著名的莫言小说都没看过。所以就有了这个标题:对荒诞和庄重的不舍。

读莫言的《生死疲劳》不会让人打瞌睡。浩瀚的想象,优美精致的语言,无数的比喻接踵而至,赏心悦目,催人奋进,读来令人不快。看完之后,总会让你心情起伏,与之交往,不吐不快。

我看完的第一感觉是,莫言的《生死疲劳》从叙事方法上来说,绝对是一个荒诞的叙事。诚然,开始荒诞叙事的并不是莫言的名字。最著名、最广为人知的《西游记》可以归功于这种叙事形式。然而,是莫言用荒诞的叙事诠释了半个世纪的历史、沧桑、社会变迁和人生沉浮。至少,这是史无前例的。而且,他说的话是那么的严肃,比正史还要好,让人哭笑不得,信不信由你。尤其是我们这些和莫言同时来到这里的人,对此会感受特别深。莫言用荒诞的笔触叙述历史、社会、人生这样庄严的东西,却一点也不勉强。一路读来,你会觉得《生死疲劳》“全是废话,全是庄严的东西”。什么是庄严?是对人的解读,是对一个时代、一段历史的解读。最庄严的人,当几本书里提到1976年9月9日,蓝脸的那个骂哭了,那是比愤怒还愤怒!是对整个国家对一个人、一个人思想的误解的谴责;

蓝脸的眼里慢慢涌出了泪水。他弯着腿跪在地上,痛心疾首地说:/“其实我最爱的是毛主席,不是你们的孙子!”/所有人都无言以对,怔怔地看着他。/蓝脸用手重重的砸在地上,嚎啕大哭:/“毛主席——我也是你的人——你给了我土地——我单干,你给了我权利——”

听着,这是不是有点可笑?没有一丝一毫!整个期间,只有主人公,那个倔强无知的农民,那个全国唯一专一的家庭,才知道在骂与哭中陈述了什么!这是对民族误解的谴责(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莫言不惜借用荒诞的叙事手段,传播几十万字的妙语,就是为了这种谴责,就是为了对整个国家的误解,甚至是对危害一个国家的认真反思。(这是我对生死疲劳的误解?)“借荒诞表达庄重”似乎是一个借用的标题,勉强拼凑而成。说“借荒诞表达庄重吧”会不会少了点“鼓励”?

让我们回到荒诞的叙事。当然,如果莫言能阻止兰被解放,阻止大头出柜,阻止莫言成为叙事主体,那么这种荒诞的叙事就完美了。莫言作为作者,可以说这是出于这部小说叙事的需要,出于让叙事更加灵活精彩。那么,作为一个读者,我可以说,是因为你的作者对传统叙事还心存畏惧,而对自己的荒诞叙事能力信心不足。总之,这样一来,你的荒诞叙事在我们读者心中就不完美了。我们只能希望莫·闫希会有下一部更完美、更彻底的荒诞叙事杰作。

我看完的第二个感受是,我猜莫言大学肯定不是学中文的,也不是攻文学的,而是农学院的畜牧专业。不然那些驴、牛、猪、狗怎么会对他那么听话、那么顺从呢?为什么他放牧的驴、牛、猪、狗都那么聪明伶俐?武功再高的,摸花也能伤人。善牧畜,役驴牛猪狗者,胜造人。20世纪下半叶的中国,落入了莫言养的驴、牛、猪、狗的眼中和心中。莫言,牧羊神!当然,人们饲养动物是为了仆人、肉和皮毛。莫言的牧业,就是让他们看世界,看世界,看人生。书中的叙述者,在书中评价莫言,说他从来都不是一个好农民。作为读者,我绝对同意。我评价他是畜牧工作者,但他绝对不是一个好的畜牧工作者,因为他不务正业。不过没关系。儿子对怪力的困惑只字不提,所以莫言只对驴、牛、猪、狗一视同仁,并没有让所有的动物都尽力而为。说起来,莫言应该还是孔孟的信徒,至少是孔孟的粉丝。

看完之后的第三个感受是表达对莫言的愤怒。这些天,莫言在牧之的驴、牛、猪和狗让我的老人很紧张。他的驴子很不安分。他的牛很顽固。他家的猪那么聪明,善于传播快乐,他家的狗那么嚣张。在办公室里,听到楼道里有脚步声,就觉得可能是他家的驴绊了蹄子。走在路上,看到一棵树,枝叶摇曳,就怀疑是不是他家的猪。走回家,关上门,听到有动静,我怕是他家的牛,用角门撞墙。此时此刻,午夜时分,窗外的霓虹灯渐渐远去,万籁俱寂。只有淅淅沥沥的雨水落在雨篷上,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突然,远处传来一个声音,似乎是他的狗,边跑边叫。一个人这么神,这么道学,怎么活?我得把这份“生死疲劳”合上,束之高阁。只好抓紧时间,拿出道德经,念了一段:

敬诸神!小泽烧而不热,江河寒而不寒,雷破山河,风振大海而不惊。如果有,就乘云驾月,游四海。生死未卜,局势却岌岌可危!还有莫言的驴牛猪狗!

唉!还是莫言。还是莫言的驴牛猪狗!身为凡人,不如做一个没有梦想的人。下面继续说说看完之后的感受。

最后,我还仔细看了莫言为新版《生死疲劳》写的随笔(上海文艺出版社,2008年8月,第1期),小说是手工的——为新版的后记。他告诉我们,他只用了43天就写出了这部43万字的小说,这要归功于“一种性能介于毛笔和钢笔之间的软笔”的使用。这种放弃电脑,回归手工的写作,让他觉得自己有一种逆时代的姿态,让他“感觉很棒”。笔动了,字就直观的出现了,避免了必须随时思考输入法和选字的麻烦(哈哈,可以判断莫言应该是用拼音输入而不是五笔),也避免了关机后书写结果好像是空的错觉。我几乎能看到他写作的姿势,那种奔放,我几乎能感受到他每天睡前写作的满足感,爱抚着他的手稿,洋溢着喜悦。不说这些大事,拿起两个细节来猜测,就能知道他这次“回归手工”写作的收获和避免的损失。这两个细节就是两个字:一个是“入”下一个“肉”,一个是“尸”盖屁股。说到前面这个词,我回想起我高一的时候,从《红楼梦》里拿起这个词来炫耀。课后我用粉笔写在黑板上,让同学认。当然,他们认不出来。我看完后,惹得教室里的女同学纷纷低头跑出去,男生们狂笑不止。只有一个男同学,当时不仅是学生,还是农管贫困中学领导班子成员,悄悄走出教室。要不是班主任和几个老师的偏爱,我差点丢了刚刚拿到的“共青团员”称号。跑题了,打住。还是说这两个字。回归手工的莫言写这两个字最多两秒钟,并不妨碍他的思考,甚至还刺激了他的思考。但是,如果用电脑输入,大概他点击键盘的手指就打不出来了,不知道弹了多少次。这样一来,他的思路就会被阻断,也许我们现在读的多少奇思妙想,多少精到的文字,都会在那一瞬间消散。即使莫言有专业打字员的水平,能手工造词,这种阻挠也是不可避免的。想着用笔的好处,我差点把这个破IBM笔记本从六楼窗户扔出去。当然不是我甩的。

读新后记,在阅读认知上给了我很多快乐。但是,其中有一个观点他拒绝认同。而且,这也让我感到极度的挫败和沮丧。他用250元软笔(50支,每支5元)写了这部43万字的小说。他说:“和电脑比起来,便宜多了。”他想出这个点子,偷了很多逻辑和概念,动动大脚趾就能想出来。用250元的笔和一堆懒得计算高度和价格的稿纸写43万字,成本肯定比正常电脑用的高。他的虚张声势简直气人(呵呵)。当然,这并不便宜,这是相对于我们这些穷于蚁族,没才华没名气的人来说的。对于莫言来说,当然不是。我很想E让莫言把他那叠250块钱写的稿纸换成新的笔记本电脑,但是我没有E的地址。但是,就算他找到了他的e,就算e过了,就算他看到了我送他的女孩,他也一定会拒绝交换的!一切皆有可能。这个口号,用在这件事情上,绝对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