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对礼法关系的看法是什么?

荀子政治哲学中礼、法、刑的关系

荀子政治哲学的核心是“扬礼为法”,被认为是治国的关键。“礼”一直是儒家所提倡的。只是发展到荀子,其作为国家治理手段的作用才大大加强。他认为只有以“礼”为基础才能很好地治理社会,“礼”的最终目的是治理国家,所以不难理解他为什么不反对采用刑罚。当一些人没有受到教育仍然触犯“法”的时候,荀子坚决支持使用“刑”,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起到表率作用,给人以警示,达到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的目的。正因为荀子对“礼”的解释具有不可忽视的地位,所以我们有必要仔细分析荀子“礼”的发展轨迹。当荀子将“礼”提升为“法”时,“礼”就具有了可操作性,可操作性是政治统治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统治者可以依据“法”进行有序的社会管理。本文以荀子的政治哲学为框架,分析了荀子的“礼”、“法”、“刑”三者之间的关系

第一,“礼”与“法”的关系

首先,荀子对“礼”的起源有自己独特的看法。他虽然继承了儒家重“礼”的传统,但对“礼”进行了深刻的改造。

荀子非常推崇孔子,但在“礼”的起源上,荀子与孔子明显不同:“礼从何而起?”日:人天生有欲望,想而不能,不能无所求;求而不量边界是不争的事实;争乱,乱穷。先王恨其乱,故分礼义,以养人之欲,赐其所欲,使欲不竭,物不屈其欲。两人相持而长,这也是礼的作用。“荀子认为“礼”的起源是为了防止人的争斗,这种视角具有强烈的社会实践色彩,这也是我们从政治哲学的角度来看待荀子的“礼”的原因,因为荀子对“礼”的阐释从根本上奠定了他的政治哲学的理论基础。我们再来回顾一下孔子的“礼”的思想。孔子没有具体论述“礼”的起源,而是把重点放在“礼”上。这篇文章是毕业后纸网收集整理的:“礼之用,和为贵。一、王之道美,小即是大。”就“礼”的社会治理功能而言,荀子确实继承了孔子的思想,两人都强调“礼”的社会功能。但不同的是,孔子的“礼”更注重一个内在的维度,即通过个体的道德修养达到社会和谐的状态;荀子强调了“礼”的一个外在维度,即人们通过“礼”的外在约束自觉遵守社会秩序。

如果从荀子的“礼”的角度来看,就不难理解荀子为什么要批判地对待孟思学派。荀子和孟子虽然都是儒家思想的传承者,但在孔子思想的发展方向上却有很大的差异。孟子从“仁”的角度追求人的道德自省,凸显了儒家内倾的发展方向;而荀子则从“礼”的角度强调外育的重要性,为儒家思想开辟了一个外向的发展方向。我们已经说过,孔子的“礼”虽然也强调外在的功能,但更注重一个内在的维度。比如孔子说:“人不厚道,何以为礼?人都没心没肺的,那你高兴什么?”这样才能最终把“礼”变成“仁”。但孔子的这种内在维度只是一种倾向,并没有清晰地展现出来。而且孔子还说“君使臣有礼,臣使臣忠”。这里指的是“礼”的外在作用,所以荀子还是把自己当成赞美孔子的。但在《孟子》中却不同。孟子思想的核心在于“仁”和“义”,而不在于“礼”。即使提到“礼”,也只是解释为人类固有的东西。可以说,孟子完全把“礼”看作是人与生俱来的东西,只有通过一种内在的修养才能做到:“慈悲,仁之末;耻恶之心,义之端;心之辞,礼之终;是非之心,也是智慧之端。人有四端,但仍有四身。”孟子认为,“礼”是一种逆来顺受,说到底是人心所固有的。荀子对“礼”的解释与孟子正好相反,他更注重礼的外在性:“人天生好利而顺从,故争命而辞;生而有疾恶,顺之,故贼生而忠死;生来有耳目之欲,有好的音声感,是适合的,所以淫乱生来有礼义之术。顺从人的感情,会因为竞争,符合罪与乱。故必有学法之道,礼义之道,而后出于辞,合乎文理,归之以治。”荀子更强调“礼”对人的外在约束,通过“礼”的约束,使人的欲望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避免因无限追求各自欲望的满足而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

总之,荀子对“理”的解释做了方向性的调整,改变了以前儒家“理”的内在维度,赋予了它更多的外在维度。从荀子的政治哲学来看,这一转变意义重大。正是这种外在取向的发展,使得荀子的“礼”自然而然地超越了“法”。

我们来探讨一下荀子是如何从“礼”发展到“法”的。荀子所说的“礼”在很多情况下包含了“法”的含义。陆建华认为荀子所说的礼包含了传统礼法的内容,是传统礼法的综合体。这个概括非常准确。荀子的“礼”确实隐含着传统的“礼”和“法”两层含义,所以荀子的“礼”并不完全等同于“法”。只有对传统内敛的“礼”进行一定程度的改造,才能从“礼”提升到“法”。

我们之前提到过,在孔孟的儒家思想体系中,“礼”更多的是一种内在维度,强调“礼”作为个人的道德修养。作为非常推崇孔子学说的荀子,当然不可能从根本上切断“礼”的内在维度,但面对更加严峻的社会形势,荀子需要对“礼”进行外在的展示,以保证人们的行为能够更加克制。牟宗三是这样评价荀子的:“所以,尊宪者,其实是仁义的对象化。荀子非常重视这个构成客体的宪法,是古代日本君王的终极,也是比较客观的。”牟先生这里所说的“礼宪”,在某种程度上相当于荀子所说的“法”。“外王之极”虽略显夸张,却对外点出了荀子“礼”的转变。

但不可否认的是,荀子的“礼”仍然保留着一种内在的基础,而不是简单的外在约束力。如荀子曰:“故学止于礼,夫谓之德之极。”荀子在这里仍然强调个人通过学习获得良好道德修养的重要性,这与孔子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但由于荀子更注重整体社会秩序的构建,强调“礼”的外在约束力,是对儒家“礼”的继承和发展。从“礼”到“法”的转变,体现了荀子对当时社会政治的关注,将“礼”的重心放在了外在的约束力上,从而自然而然地发展了“法”。这与荀子的救世心态和当时的社会背景密切相关。不能简单地认为荀子从“礼”到“法”的转变是对儒家思想的背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