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一篇海洋地质学的论文
工业污染防治是中国环境保护的重点。与过去相比,中国的工业污染防治战略正在发生重大变化,从末端控制到源头和全过程控制,从浓度控制到总量和浓度控制相结合,从点源控制到流域和区域综合治理,从简单的公司治理到产业结构调整,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与1995相比,2004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工业废水、工业化学需氧量、工业二氧化硫、工业烟尘和工业粉尘排放量分别下降58%、72%、42%、55%和39%。与1990相比,2004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5%,节约和使用标准煤7亿吨。火电供电煤耗、吨钢可比能耗和水泥综合能耗分别下降11.2%、29.6%和21.9%。
——淘汰和关闭一批技术落后、污染严重、浪费资源的企业。在第九个五年计划(1996-2000)期间,国家关闭了8.4万家严重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小企业。2001至2004年,连续三次发布《淘汰落后产能、工艺和产品目录》,淘汰了3万多家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企业。钢铁、水泥、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焦化、皂素、铬盐等8个重污染行业集中整治,65438个项目停缓建。2005年,关停钢铁、水泥、铁合金、焦化、造纸、纺织印染等2600多家企业,对水泥、电力、钢铁、造纸、化工等重污染行业进行积极治理和技术改造,使这些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在产量逐年增加的情况下呈持续下降趋势。
——开展循环经济实践。一是实施清洁生产,在源头和企业生产全过程充分利用资源,最大限度减少浪费,回收利用和无害化,逐步建立生产者延伸责任制,推进产品生态设计。目前,化工、轻工、电力、煤炭、机械、建材等行业已有5000多家企业通过了清洁生产审核。全国已有12000多家企业获得ISO 65 438+0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800多家企业、18000多类产品获得环境标志认证,年产值约600亿元。第二,在产业集中的地区积极发展生态工业,使上游企业的废物成为下游企业的原料,延长生产链,最大限度减少废物产生量,实现“零排放”,建设生态工业区,实现区域或企业集团资源的最有效利用。目前,中国已经建立了17个不同类型的生态工业园区。第三,统筹工业与农业、生产与消费、城市与农村的发展,大力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实施可持续生产与消费。国家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业园区和相关省市选择82个单位开展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在北京、上海等24个城市开展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海南、吉林、黑龙江等9省积极开展生态省建设,全国已有150个县市创建了生态县(市)。
——积极防范突发环境事件。2005年,中国政府制定了《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预警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家制定完善了重点流域敏感水域水环境应急预案、大气环境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废弃化学品)应急预案、核与辐射应急预案等9个相关环境应急预案,以及黄河流域敏感河段水环境应急预案、处置化学恐怖袭击应急预案、处置核与辐射恐怖袭击应急预案、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大农业有害生物和外来生物突发入侵应急预案等。近年来,中国对分布在江河湖海、人口密集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附近的127个重点化工石化项目进行了环境风险调查。全面拉网式检查重点企业近5万家。
——实施工业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制度。2003年,国家开始实施《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强化工业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营业执照等各项制度。2005年,工业危险废物处置量从1998年的1,31,000吨增加到339万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实施严格的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管理。中国有5座核电站(9个核电机组)和18座研究堆在运行;在建核电站2座(核电机组4台)、研究堆1座,未发生重大核安全问题,实现了“保护工作人员、公众和环境免受超过国家限值的辐射暴露和污染”的目标。中国严格遵守国际原子能机构发布的《放射源安全和保安行为准则》,实行许可证制度,规定放射源进出口必须依法办理审批等相关手续。
三是重点区域污染控制
近年来,中国市政府对“三河”(淮河、辽河、海河)、“三湖”(太湖、滇池、巢湖)、国家重点工程(三峡工程、南水北调)、“两控区”(二氧化硫控制区、酸雨控制区)、“一城”(北京)、“一海”(渤海)进行了分类。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三江”和“三湖”流域面积81000平方公里,横跨14个省(市),人口3.6亿。国家制定并实施了“九五”和“十五”(2001-2005)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将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落实到排污单位,逐步完善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建设了一批重点控制工程。截至2005年底,列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2130个项目中,已完成1378个项目,占项目总数的65%。“三河”、“三湖”流域已建或在建污水处理厂416座,日处理能力2093万吨;流域内5000多家重点污染企业80%以上实现达标排放。目前,流域水污染物大幅削减,水环境恶化趋势基本得到控制,部分河段和湖泊水质明显改善。国家投资1816.7亿元,在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建设了一批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清理了库底固体废弃物,确保了库区水质安全。
-“两控区”污染防治。1998年,中国市政府批准划定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控制区,涉及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75个城市和地区,总面积约109万平方公里。国家在“两控区”内调整能源结构,推广清洁燃料和低硫煤,大中城市禁止民用炉灶燃用散煤。与1998相比,2005年,二氧化硫控制区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达标城市比例由32.8%上升到45.2%;2005年,酸雨控制区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超过国家三级标准的城市比例由15.7%下降到4.5%。
-北京的空气污染控制。从1998开始,北京连续实施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天然气、电加热、地源热泵、建筑节能等清洁能源利用技术和节能技术将得到进一步推广。到2005年,北京天然气消费量将达到32亿立方米,城市热网集中供热面积将超过65438亿平方米。严格机动车排放管理,对在用机动车实施环保标识管理,限制高排放黄标车,淘汰老旧机动车30多万辆,发展天然气公交车2800辆,2005年提前实施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相当于欧三标准);修订完善建筑工地环保标准,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加强路面机械清洗、冲刷、喷洒抑尘监督检查,市区100多家污染企业关停搬迁,全市水泥立窑生产线全部关停。经过积极治理,2005年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二级及以上天数由1998天增加到234天,各类大气污染物浓度普遍下降,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渤海污染控制。2001年,中国市政府批准了《渤海碧海行动计划》。截至2005年底,已建成渤海污染治理环保项目166个,在建项目70个,投资175亿元,其中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44个,日处理污水能力355.3万吨,新建城镇垃圾处理厂18个,日处理垃圾能力7000吨以上,新建生态农业。
第四,城市环境保护
中国的城市化率从1995年的29.04%上升到2004年的41.76%。针对城市化快速发展中出现的环境问题,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综合措施,逐步改善城市环境,提高了部分城市的环境质量。与1996相比,2005年,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城市比例增加了31个百分点,空气质量劣于国家三级标准的城市比例减少了39个百分点。
中国许多城市从城市环境容量和资源保障能力出发,按功能区制定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环境质量综合标准规划,计算大气和水环境容量,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发展方向,调整城市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逐步优化城市功能区划。许多大中城市在城市发展中实行“退二进三”战略,即关闭一批重污染企业,利用地价杠杆将部分污染企业迁出市区,按照“工业入园、污染集中治理”的原则,实施技术改造和污染集中治理。有的城市把旧城改造和城市布局调整结合起来,解决旧城脏乱差问题,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大力调整城市能源结构,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和集中供热,减少煤炭污染。在城市建设工程中,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禁止直辖市、省辖市、部分大中城市和旅游城市在市区现场搅拌混凝土,减少建筑工地扬尘污染。
中国各级政府把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作为财政投资的重点,推动了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到2004年底,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46%,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2%,城市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40%。近年来,机动车排放标准由国家第一阶段标准提高到国家第二阶段标准,并制定了国家第三阶段标准。一些城市开展了清洁汽车运动,积极推广低污染的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清洁燃料汽车。自2000年7月起,全国范围内停止销售和使用含铅汽油,每年可减少铅排放1500吨。
全国500多个城市开展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量化考核,对城市环境质量、污染防治工作和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行量化,对城市政府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综合评价。1997起,根据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设施完善、环境改善的要求,开展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目前,全国共有100多个城市(区),其中56个城市和5个直辖市市辖区成功创建。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天数均在8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在7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在80%以上,城市绿化覆盖率在35%以上,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蓝天、碧水、绿地、宁静、和谐”已成为环保模范城市环境的重要标志。
近年来,国家大力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国家园林城市,改善人居环境。截至2004年底,全国城市绿化覆盖率为365438±0.66%,绿地率为27.7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7.39平方米,分别比2000年增加3.565438±0%,4.05%和3.7平方米,其中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翻了一番。目前,全国已命名83个国家园林城市、4个园林城市、10个国家园林县城,12个城市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动词 (verb的缩写)农村环境保护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防治农业环境污染和改善农村环境是中国环境保护的重要任务。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近年来,中国政府在农村开展了环境优美、生态文明村镇创建等活动,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前,全国已有178个乡镇获得“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国家重点在“三湖”地区和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黄河三角洲地区开展畜禽养殖污染和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一些省市加大了村庄环境整治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取得一定进展。近年来,国家建设了80多万个农村饮水工程,解决了6700多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和不安全问题。开展全国土壤污染调查和污染防治示范,建立农产品安全检验监管体系;加强农药化肥环境安全管理,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禁止在蔬菜、水果、粮食、茶叶、中药材生产中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防止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膜和污水灌溉造成的面源污染,保障农产品安全;开发生产安全、优质、高效的新型饲料,提高饲料的吸收利用率,减少水产养殖产品的药物残留和有害物质排放;推广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和处理技术,鼓励建设养殖和种植紧密结合的生态农业项目。
——生态农业和生态示范区建设。中国政府把生态农业建设作为促进农村经济和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措施。目前,全国已有400多个生态农业建设县,500多个县市开展了示范区建设,其中国家生态农业县102个,国家生态示范区233个。近年来,有机食品相关的管理和发展机制不断完善,颁布了《有机食品认证管理办法》和《有机食品国家标准》;颁布良好农业规范国家标准和认证实施细则,开展源头管理;开展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创建工作,命名43个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推进有机食品产业化。全国有机认证面积超过300万公顷。
——发展旱作节水农业。到2005年,国家投资7亿多元,在水资源匮乏的干旱半干旱地区建设了460多个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基地。综合运用农艺、生物、工程措施和旱作农业技术,充分利用自然降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农业生产能力,控制水土流失。国家积极推广保护性耕作,启动了以秸秆覆盖、免耕播种、深松除草技术为主要内容的保护性耕作工程,在京津地区和西北风沙源区建立了两条保护性耕作带。到2005年底,* * *已经建立了100个示范县。
——农村新能源建设。开发和推广农村新能源是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十五”期间,国家先后投资35亿元,重点推广以沼气建设为纽带的能源生态模式。截至2005年底,我国沼气用户已达17万户,年沼气产量65亿立方米。国家大力发展畜禽养殖废弃物沼气工程,已建成2200多个站点,每年处理畜禽粪便6000多万吨;建成净化生活污水沼气池654.38+037万个,建成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500多个;推广654.38+8900万节柴灶和2850万平方米太阳能热水器。同时,还积极推广使用太阳能灶、风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不及物动词生态保护和建设
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中国一些地区的生态环境开始得到改善。
——造林绿化。中国政府确立了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方针,开展了大规模植树造林,加强了森林资源管理,启动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自2002年以来,连续四年造林面积超过667万公顷。近年来,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快速增加,林龄结构和林相结构趋于合理,森林质量趋于提高,实现了由持续下降到逐步上升的历史性转折。目前,全国森林面积654.38+75亿公顷,森林覆盖率654.38+08.21%,森林蓄积量654.38+02.456亿立方米。国家重视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自1998以来,中国实施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三北”(东北、华北、西北)和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野生动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重点地区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工程。“十五”期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 *建设800万公顷生态公益林,9333万公顷森林资源得到恢复;退耕还林工程* * *完成造林2654.38+0.33万公顷,其中生态农田538万公顷,荒山荒地造林654.38+0.2万公顷,封山育林654.38+0.33万公顷;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 *完成各类治理任务667万公顷;三北、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工程完成造林3465438+万公顷,新封山育林346万公顷。
——草原保护。为加强草原生态建设和规划管理,草原工作战略重点由经济目标向“生态、经济、社会目标并重,生态优先”转变,草原植被得到有效恢复,草原生态环境逐步改善。国家对草原保护和建设的投入持续增加。2000年至2005年,中央投资90多亿元,实施了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天然草原植被恢复建设、草原围栏、牧草种子基地、退牧还草、草原生态建设等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截至2005年底,全国人工种草总保留面积达到13万公顷,草地改良面积14万公顷,草地围栏3300万公顷。20%的可用草地是禁牧、休牧和轮牧的。
-土地保护、开发和改善。中国政府把保护耕地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国家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为保障粮食安全提供重要依据。同时,建立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和结构,遏制乱占耕地现象。2004年各项建设占用耕地比上年减少37%,实现了占补平衡。国家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建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改善生态环境。“十五”期间,通过对农村和城市土地、工矿区受灾土地和废弃土地的科学开发,复垦土地7.6万公顷,建设了一批布局规整、生态环境良好的新村,一些资源枯竭城市和重点矿区的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和恢复。
——水土保持。国家实施了京津风沙源治理、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黄土高原水土保持淤地坝、东北黑土区和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等一批专项工程。 水土流失重点防治范围从长江、黄河中上游扩大到东北黑土区、珠江上游和环京津地区。 国家开展示范区和示范工程建设,建设水土保持项目300多个,面积200多平方公里,建设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县190个,示范小流域1398条,启动建设首批62个面积不小于300平方公里的示范区和50多个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在全国188个县开展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在全国所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区全面实施围栏保护,面积126万平方公里,“三江源区”实施水土保持防治工程。目前,全国已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980个县全部或部分封山禁牧,封山面积达60多万平方公里,封山禁牧区植被得到迅速恢复。“十五”期间,全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4.02万平方公里,建成小流域11500多条,基本农田406万公顷,水土保持林1533万公顷,建设沙坝、坡面水系等小型水土保持工程350多万处。
防治荒漠化。中国政府把防治土地荒漠化和沙化作为改善生态环境、拓展生存发展空间、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举措。颁布实施了《防沙治沙法》,批准了《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05-2010)》,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实施了一批防沙治沙重点工程。截至2004年底,全国沙化土地263.62万平方公里,沙化土地面积173.97万平方公里。与1.999相比,五年间中国沙化土地面积分别减少了37924平方公里和641.6平方公里。土地沙化和荒漠化程度降低,重度和极重度荒漠化面积减少24.59万平方公里。沙漠化的趋势和沙漠化的全面扩大得到了初步遏制。
——海洋环境保护。中国已基本形成海洋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和行政执法体系,建成海洋环境监测网络,制定实施海洋功能区划和近海环境功能区划,合理开发和保护海洋资源,防止海洋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国政府积极实施主要入海河流污染防治规划和重点海域环境保护规划。继渤海之后,中国政府于2005年启动了长江口及其邻近海域、珠江口及其邻近海域的污染治理工作,并在长江口、珠江口及其邻近海域开展了环境监测和调查。中国政府严格执行海洋工程和海洋倾倒审批制度,加强对倾倒活动的执法监控,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国家批准赤潮灾害应急预案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重大溢油事故应急预案,纳入国家灾害应急管理体系,海洋灾害应急机制初步建立。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和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积极推进海上船舶溢油应急体系建设。截至2004年底,中国已建立各级海洋自然保护区120个,一批珍稀海洋物种以及珊瑚礁、红树林、海草床等重要生境得到保护。采取控制捕捞强度、压缩渔船、完善休渔制度、建立渔业保护区、海洋捕捞产量实行“零增长”等措施,保护和恢复海洋渔业资源。
——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建设。中国政府把建立自然保护区作为保护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截至2005年底,全国共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2349个,面积654.38±0.5万平方公里,约占国土面积的654.38±0.5%,初步形成了类型较为齐全、布局合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网络。85%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85%的野生动物种群和65%的自然植物群落类型得到保护。国家在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涵养区、江河蓄洪区、防风固沙区等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开展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在东江源头、洞庭湖、秦岭等18典型区域开展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内蒙古、黑龙江、江西、湖北、湖南、甘肃、青海等省(自治区)开展了地方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目前,中国市政府批准命名的风景名胜区有677处,其中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187处。泰山、黄山、峨眉山-乐山、武夷山、庐山、武陵源、九寨沟、黄龙、青城山-都江堰等一批自然保护区分别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国际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和《国际重要湿地名录》。中国有1900多个森林公园,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627个。中国现有85个国家地质公园,其中安徽黄山、江西庐山、河南云台山、云南石林、广东丹霞山、湖南张家界、黑龙江五大连池、河南嵩山首次被列入世界地质公园网络。
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国是一个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国家。国家制定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中国生物多样性研究报告》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目前,全国已建立250个野生动物救护繁育基地和400多个野生植物种质资源保存或基因保存中心,建立了200多种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和数千种野生植物的稳定人工种群。同时,开展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和抢救性收集,建立了67个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开展了全国外来入侵物种调查,针对主要外来入侵生物开展了“十省百县”行动,提高了公众防范外来入侵生物的意识和能力。在全国调查的189种野生植物中,71%的野生种群达到了稳定生存和发展的标准;全国野生动物普查252种野生动物中,55.7%稳步上升,扬子鳄、朱鹮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成倍增长,野生大熊猫数量达到1.596只,圈养大熊猫数量达到1.83只。部分物种分布区域逐渐扩大,不断发现黑嘴鸥、黑面琵鹭等物种的新记录、新繁殖地或越冬地。已经消失了100多年、被国际自然保护联盟宣布为世界极度濒危物种的东方金钟柏被重新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