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彩礼付的房子首付有必要写男方名字吗?
当今社会,彩礼已经成为婚礼中不可或缺的一项。在几万到几十万不等的彩礼中,有多少对情侣因为付不起彩礼而让对方各奔东西?其实彩礼只是附属品,不是必需品。没有规定结婚一定要给彩礼。如果男方经济条件好,多给点彩礼也无可厚非。如果婚后女方用彩礼付房子首付,有必要写男方名字吗?我认为没有必要,原因如下:
1,夫妻目标一致。婚姻不是交易,即使婚前给了很多彩礼,婚后也是夫妻财产。新娘用彩礼买了房子,也是为了两个人有一个完美的家庭。说白了,彩礼钱是夫妻双方的,房子上写不写男方名字无所谓。每对夫妻都希望自己的婚姻长久,而不是三天吵一次,两天吵一次。
2,剩余房贷问题。虽然女方用彩礼钱付了首付,但剩下的钱还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毕竟在夫妻关系中,房子属于同一财产,房子里剩下的钱自然属于同一财产。如果双方后来离婚,房屋自然归房屋登记人所有,但剩余的还款额应由房屋所有人返还给对方。说白了,只有首付归女方。
虽然彩礼属于男方赠与,但毕竟是两个人的事。如果女方一开始就用这笔钱买房,对男方是不公平的。虽然房子很重要,但是夫妻生活中还有比房子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孩子的问题。如果暂时有房子住,不如把彩礼钱存起来给以后的孩子用。
如果真的爱对方,没必要说得这么清楚。婚姻是两个人生活的,不是做生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