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书法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近现代中小学书法教育概述

从古至今,汉字认知和书写教育一直是学生的必修课,在《李周》、《说文解字序》、《刘唐典》中都有记载。强调书法和形体的学习,尊重规范、工整、美观,是官方书法教育的基本理念。到了清代,受洋务影响的新学术体系受到行政机关的大力推动。1902年以后,《国子监章程》和《国子监章程》相继由清行政机关颁布。

如你所见,学书法已经列入“小学堂”?在教育中。比如光绪二十八年(1902)颁布的《帝国小学章程》第二章就提到,高一小学二年级,有“学汉字”的课程,其中包括“楷书、行书、学小篆”。光绪二十九年(1903)颁布的《设置高等小学章程》第二章学科学位与编章,明确要求高等小学学生必须“学楷书、国语”,教学内容以“中国文学”科目为准。民国时期,革故鼎新,吸收西方的制度和思想成为一时的潮流。在这个大环境下,小学教育体系出现了全新的局面,书法教育被更广泛地纳入新学校。中华民国的执行机关教育部对书法教育的具体内容和目标有详细的规定。例如,教育部1913出版的《小学教学原则与课程》将书法的教学目标定为“日常使用的书法和普通书写的书法”,并明确提出“书法教学是‘国语’教学的一部分”,“书法使用的字体为楷书和行书”。在中学阶段,书法教学也被纳入了语文课。1929、1932年,教育部两次修订初中课程标准,其对书法教育的具体要求是“书法指导:课内略解用笔、结体及书法大意,课后及假期抄写大小字,力求工整第一,美观第二,笔记、作文书工整,停用残破字,随时给予考证指导”。从目前掌握的大量资料来看,无论是宏观的教育体系布局,还是微观的教学内容安排,民国时期的执行机关教育部都对中小学书法课程做了详细而全面的规划。只是可惜的是,在政局动荡、国运危在旦夕的年代,这些计划很难实施。其基本理念仍然延续了古代书法教育的理念,即书法课的基本定位是规范美化汉字,教育目标主要是服务天下。需要说明的是,从现有资料来看,民国时期的中小学书法课并没有对“艺术性”的过分要求,“整洁”和“美观”是其教育的主要目的。

所以,孩子从小写好字很重要。“这一指示已经得到教育部的部分落实,教育部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小学生写作训练的通知》。《通知》下发后,一些地区的写作课培训力度有所加强。但当时国内经济仍处于恢复发展期,各地文教基础良莠不齐,加上缺乏教育行政部门持续有力的政策支持。因此,从整体上看,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全国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形势并不乐观,其破冰之旅直到新世纪初才起航。

二、教育部新政的出台

经济繁荣是发展文化教育的重要前提。21世纪初,在教育部正式发文之前,书法课已经在广东、上海等经济发达地区悄然普及,并在当地推广。地方成功的开创性举措,吸引了越来越多高层人士对书法教育的关注和认可。2009年后,在全国政协会议上,苏士澍、吴为山等委员就“加强中小学书法教育”问题多次发出强烈呼吁。地方试点和委员提案终于得到了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在2011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贾庆林明确指出了大力发展“中小学书法艺术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此后,教育部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把中央领导的指示落到了实处。2011年8月,教育部向全国正式下发《关于发展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意见》,要求在小学三至六年级的课程中,每周安排一节书法课。与此意见相一致,2012年初,教育部发布了《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修订版(简称新课标)。为了详细讲解新课标中的书法内容,中国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还专门组织专家讨论编写了《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简称指导纲要)。2013,13年10月,教育部正式发布了这个《指导纲要》。《指导纲要》对当前我国中小学书法教育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纲要》明确阐述了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基本理念、目标和内容,以及实施建议和要求,并对书法课中的范文书法作了详细规定。细读《指导纲要》,可以发现四个基本的教育理念: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基础是汉字素质教育,强化书法的传统文化内涵,重视汉字书写之美,积极引导学生体验书法之美。这四个理念是我们今后中小学书法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理论支撑。

三、当前中小学书法教育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教育部系列文件出台后,全国大部分中小学都聘请了专职书法老师,在现有基础上开设了书法班。与前二十年相比,我国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整体氛围有了很大的改变,重视和重视书法课的氛围已经在全国普及。与此同时,全国近百家出版社也在“政策蛋糕”的吸引下,开展了中小学书法教材的编写工作。如此大规模的教材编写,恐怕在中小学书法教育史上是绝无仅有的。但是,通过大量的调查,我们认为目前中小学的书法教育还处于磨合探讨阶段,所以无论是硬件还是软件,客观上都存在一些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对未来的发展将有积极的意义。

从硬件来看,问题集中在师资、学习场地、学习资料等方面。,其中教师的问题最为突出。

我们发现,在文化经济发达的地区,教师的达标率(在职教师数量和技术水平)较高,而在经济不发达、文化背景相对薄弱的地区,书法教师的达标率较低。

为此,除了人员编制的支持,一些高校还承担了培训中小学教师的重任。

例如,自2012以来,首都师范大学书法教育研究中心开展了一系列中小学书法教师培训。经过多期的课堂教学、技术培训和理论探讨,数百名书法教师的专业素质得到了大幅提升。此外,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书法系、中央美术学院书法系也采取了相应措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客观而言,由于教育部出台政策的紧迫性带来的人才培养与需求的不平衡,近年来中小学书法教师的缺口将一直存在,这一问题急需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书法部门的重视。

与硬件相比,中小学书法教育中的软件问题更为突出,涉及教育理念、目标、途径和方法。从某种角度来说,如果软件问题解决不好,中小学书法的发展前景会受到很大影响。

在认知层面,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书法课的定位。办好教育,首先要解决目标定位问题: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教育的目标和出口需要仔细考虑。从指导纲要的精神来看,书法课与语文课有着密切的关系,这也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中识字与写字的密切关系。在古代,文字的“知”与“书”的教育是完整的。但在今天,由于现实环境中各种外部因素的影响,“知识”与“书”原本紧密的关系已经被割裂。在教学的过程中,我们经常会发现当下的语文素养教育和传统书法之间的很多尴尬——笔顺问题很有代表性。目前公布的汉字笔顺基本规则有“横先竖”、“撇后压”、“自上而下”、“自外而内”、“自内而封”和“自中而封”。这种秩序的建立,一方面主要根植于汉字的传统书写方法,另一方面也与新中国成立后多次公布的简化字方案有关。由于文化底蕴,书法创作中绝大多数笔画与规范汉字一致,但也有一些特例。比如“左”和“右”这两个字被规范为横着再左,而在书法创作中,“左”是横着再左,“右”是左再左;再比如“方”字,规范汉字的最后一笔是横勾,书法是卷曲;再比如“成”字,把汉字的笔画规范为横,书法则是速写。上面说的还是楷书,比如草书,笔顺比较复杂。汉字规范化和书法创作在某些笔画上不一致的原因有两个。第一,在书法创作中,古文字的传统精神得到了很好的保留,而汉字的规范化在这方面要少得多;其次,在书法创作中,艺术性是书法家追求的目标。因此,书法家在观察汉字之美(对称和谐)的基础上,会努力表现出汉字书写的独特美感。基于此,书法作品在笔顺、笔形、笔势、部件等方面都会不同于规范汉字。以零件为例。欧阳询的《九成宫·礼泉铭》中有一个“春”字。字的“白”的部分(像古代汉字中石头的形状)有一条横线,与左右竖线合不来,所以是一条孤独的短横线。这种写法如果出现在语文新词课上肯定是错别字。汉字的艺术处理只是“知”与“写”过程中的一个问题,书法作品中的许多异体字在规范的语文课堂中亟待避免。异体字是我们学习汉字、创作书法的一个非常好的素材,但对于中小学(尤其是小学)的书法教学来说,未必是一件好事。在调查中,我们经常听到书法老师的“抱怨”为什么非要在“墓”字下面加个圆点?虽然课本上已经说明了这一点,但是如果学生在课堂上提出“加分”这个问题,要多少个单词才能说清楚呢?还有一些书法老师(主要是语文老师)告诉我们,上午语文课只是告诉学生新字的标准写法,下午书法课却出现了“尴尬”的例子,这真的是一件很棘手的事情。

其实这些“尴尬”完全可以从教育导向上避免。书法课(尤其是小学)的主要目标是辅助和服务于语文教学。通过教学,让学生写出规范美观的汉字,这是教学的主要任务。

因此,我们不提倡在书法课上夸大汉字书写的艺术性和个性,这也与指导纲要的精神相违背。基于此,在编写书法教材或讲解古代书法帖例时,也必须紧紧围绕教育部新课标中识字、写字教学的基本字表和常用字表。对于古代法帖中出现的大量异体字,建议在教学中慎用。但是,书法课绝不等同于语文写作课。中小学书法课程的教学目标是在强调汉字规范书写的基础上,兼顾汉字书写的艺术性。如果一个书法老师只知道规范和刚性之美,而不知道汉字书写的艺术性,那么他的书法课一定达不到规范和艺术兼顾的教学目标——上面提到的笔顺和“春”字等问题就是典型的例子。

第二,加强模特的美感。指导纲要明确提到了“适度融入书法美学”的要求。什么是“适度”?一句话,就是书法之美和人格之美的问题。《新课标》中也提到了培养学生汉字素养的问题,要求“初步让学生感受汉字之美”。

结合这两个文件,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教育部关于汉字书写之美的一个思路:从最初的汉字形体之美到书法艺术之美,再到书法艺术的'高级美学',但在实践层面,我们会发现一些问题,无论是教材编写还是具体教学,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对汉字基础知识的理解确实需要加强。汉字素养是语文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古代国子监,学生在认真学习古代经典之前,必须打好《说文》的基础。学习《说文》可以帮助学生了解汉字的形声美和意义美,有利于他们对文学的进一步理解和研究。然而,在今天的中小学语文教学中,由于减负等原因,很多关于繁体字的知识已经不再包含在语文教学中。大多数中小学生对汉字的“六书”常识不是很清楚,对汉字演变的基本规律和形式也知之甚少。由于缺乏这样的书写基础知识,我们的学生自然无法准确理解汉字的形体美。总之,他们如何理解和表达书法的艺术美?举个简单的例子,“寸”在刘舒是手指,作为手指符号的短线表示右手腕关节的位置。这个手指符号在隶书和楷书中已经变成了点画,但它的位置仍然面对着横与竖的交叉点,这就是“汉字的形体美”。

如果学生没有“六书”的知识,恐怕根本无法理解摆放这幅画的意义。因此,我们建议将汉字基础知识适当融入书法课的教学内容中。

其次,对书法性美的关注和认识还远远不够。指导大纲推荐了65,438+03份临摹模板和30份欣赏作品,目的非常明确。临摹的模板强调重点学习书法之美,而作品欣赏则让学生体验书法之美。但仔细想想,《指导纲要》提供的13临摹模板仍有增减空间,个别模板的个性特征过于鲜明,而一些具有* * *性美特征的书法书籍并未在列(如颜真卿《郭墓志铭》)。在书法课上,学生需要掌握书法的美。我们不指望每个学生将来都成为书法家,但一定要让他们知道汉字书写的基本美。然而,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无论是教材的编写还是课堂教学,教师对这种性美的认识和重视都远远不够。以教材为例,我们都知道系统性和科学性是编写教材必须遵循的原则,是指这门学科的普遍性和严谨性。但在很多中小学书法教材中,都或多或少存在着选择模板* * *款不足、风格不一致、书写语言缺乏科学性等问题。就算课本还是这样,我们的基层教学情况可想而知。

因此,我们建议在后续的教材或教师用书中,一定要有一本类似于《汉字书写基本原理》的书。有了这样的教材,师生对汉字书写的基本美感会有一个扎实全面的认识。

第三,从文化角度阐释书法的个体美。书法的个体美是* * *性美的艺术升华,也最能展现书法艺术的多彩魅力,因此《指导纲要》推荐了许多作品供学生欣赏,目的是增强学生对书法艺术美的审美体验,进一步使他们对中国传统文化有更深刻的认识。在教材的编写和具体的教学实践中,一定不能给学生讲这些作品的笔画和结构。如果少于此,对于缺乏书法艺术实践的中小学生来说,真的是一件令人费解的事情。在调查中,我们遇到了这样的事情。一位老师为学生分析了张迁碑的艺术美,他解释得非常仔细,比如方笔和卓普。这些概念,高校书法专业的学生听了马上就能明白,但坐在教室里的中学生肯定不知所措。他们根本不懂方笔有什么好,什么简单。师生沟通的障碍有哪些?其实是专业知识的背景差异。所以我们主张,要让中小学生理解书法之美,必须从文化背景的解读入手,让学生知道,正是因为文化因素的影响,才形成了书法艺术的多彩之美。这种教学可以一举两得,既解决了学生对书法美的欣赏问题,又丰富了他们的传统文化素养。

四、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基本模式

根据《指导纲要》的精神和实际调研的结果,我们对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基本模式有如下规划。一到二年级,由于学生认知水平和生理结构的限制,书法课要和语文课紧密挂钩(可以由语文老师来上),用硬笔写出规范美观的汉字是书法课的主要任务。书法班的标准字可以在方正字库的方正楷书GBK。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注重汉字结构的美,可以运用启功先生的“金结法”原理来解释例字,初步培养学生举一反三的写作能力。作业方面,老师可以结合语文课出现的成语,让学生用硬笔书法书写。此外,还需要考虑一二年级和三四年级的过渡和衔接。由于学生从三年级开始就需要用毛笔临摹楷书字帖,所以老师可以提前为学生增加一些内容,比如介绍毛笔的用途,经典楷书的名家字帖,临摹书法的基本方法等。

三四年级也是书法学习的重要过渡阶段。“新课标”规定,三至四年级学生不仅要“熟练地用硬笔书写正楷,做到规范、正确、整洁,还要会用毛笔抄写正楷。”因为毛笔书法的临摹,我们建议有条件的学校聘请书法专业毕业的老师作为专职人员。所谓“用硬笔巧写正楷,做到规范、正确、整洁”,实际上是指与高一、高二的书法课有效衔接,其“正楷”仍能以方形正楷为标准。由于三四年级生字较多,学生掌握了大量常用汉字。在教学中,教师可以利用汉字的结构规律,引导学生独立书写漂亮的汉字,可以增加作业量(例如从一、二年级的四字词组到一段话等。).鉴于新课标已经涉及到“用毛笔抄写印刷体字母”这一课题,选择什么样的字帖作为范文抄写就显得尤为重要。从传统的楷书学习来看,大多数人一般以四大楷书名家欧昭的书法作为临摹的范本。但我们建议对于三四年级的学生来说,临摹楷书的模式还是以* * * *之美为主,而不是从个性鲜明的作品入手,比如余士南的孔庙碑、颜真卿的郭墓志铭、唐代经等都是不错的选择。临摹步骤上,主张先从楷书结构的细节模拟入手,再逐步增加对基本笔法的理解。由于方正楷书GBK表现出更多的汉字规范美,学生一旦接触到具有艺术美的楷书,往往会质疑老师:这是规范美还是艺术美?因此,在教学设计中,教师必须对两者的区别有清晰的认识,对学生的讲解也必须强调两者在层面上的区别。

五六年级是小学书法学习的高级阶段。

新课标规定,五年级到六年级的学生“可以用毛笔书写楷书,在书写中体验汉字之美。”理解精神其实是在说明两个问题:一是提高学生的楷书书写水平,二是使学生具备一定的书法审美能力,提高人文素养。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认为在五六年级的书法课上,老师需要重点做两件事。第一,学生在三四年级已经对楷书书法之美有了一定的基础,五六年级要开阔眼界。不同的学校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和书法老师的专长,确定自己的主要精力放在楷书经典拓片上。可选帖子主要有:九成宫李全明、花都寺碑、雁塔圣教序、郭墓志铭。

严纪念碑、神策军纪念碑、神秘宝塔纪念碑、三门纪念碑、丹巴纪念碑和寺纪念碑等。与三四年级不同,五六年级的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不仅要临摹,还要进行初步的楷书创作。书法创作是临摹的进一步提高,可以有效的检验学生的临摹能力。新课标中所谓的“用毛笔写楷书”应包括临摹和书写楷书,教师在教学中应逐步教给学生书法创作的相关知识。第二,五六年级的学生也要有欣赏书法艺术美的能力。教师要为学生介绍欣赏楷书美的基本方法和途径,并通过具体的经典作品进行讲解。在教学中,教师还应注重培养学生感受书法美的能力,从而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和人文素质。

初中三年(七年级到九年级)的书法教育是小学书法教育的延伸和拓展,以练习擦书法字体为主,但初中三年不能局限于此。“新课标”提到七年级到九年级的学生可以“临摹名家书法”。它的意图很明确,就是让学生学会临摹除楷书以外的其他字体的名家书法。当然,短短三年时间,让学生全身而退是不现实的,所以我们认为,在初中三个年级,应该向学生介绍与楷书(唐凯)密切相关的三种字体。这样既能巩固小学的楷书训练,又能拓展学生的艺术视野。七年级可以学魏碑的书法,推荐作品是袁怀的墓志铭。八年级需要学习楷书,推荐作品是智勇的《千字文真经》。九年级还可以接触隶书,推荐的作品是曹全碑。在每一部经典碑文的学习中,教师都要简要说明这部作品的主要技术特征,然后让学生了解这种字体的基本特征。在作业方面,教师要采取少而精的方法,注重实效,不至于因为学习时间短,学习内容多而达不到学习的目的。初中三年的书法学习,新课标也提到了“书法的审美价值”这个概念,这是一个文化问题。因此,我们主张不仅要向学生讲解这些经典碑文的艺术美,还要简要介绍产生这些美感的文化因素,如书写工具、书法家轶事、书史重要事件等。,让学生在轻松的文化之旅中感受书法艺术的魅力。

动词 (verb的缩写)结论

中小学书法教育是目前的热门话题。在国家文化战略背景下,深入研究其相关问题具有重要意义。面对如此喜人的形势,我们的决策者和实际操作者一定要有长远规划的意识,从扎实有效、切实可行的角度,积极落实教育部指导纲要的精神。我们期待以此为契机,全面提升国民书写水平,汉字的书写也将作为一个国家的文化符号展现给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