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什么,两种学分有什么区别?
根据继续医学教育的活动,学分分为一类学分和二类学分两类。
(1)ⅰ类学分:ⅰ类学分由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授予。
1,国家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卫生部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卫生部举办的国家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公布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并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学科举办并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均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二)二类学分:
自学、发表论文、科研项目、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他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被授予二级学分。
根据卫生部2000年2月28日发布的《继续医学教育条例(试行)》,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获得的学分不少于25学分。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包括医生、护士和医学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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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ⅰ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国家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考核合格,按3学时授予1学分;讲师每小时授予2学分。
2、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考核合格,按6学时授予1学分。讲师每小时授予1学分。
3、以上1、2,每个项目授予学业成绩,不超过25学分。
(二)二类学分的计算方法:
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形式。任何与本学科、本专业相关知识的自学,都要先制定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批准后实施。写总结,每2000字可授予1学分,但每年不超过5学分。
2、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制定或指定的杂志、音像、光盘等形式的自学材料,经过学习、评估后,按委员会规定的材料学分标准授予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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