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知识网络抄袭
参见论文抄袭的定义
ki.net/Article/standard/avoid/2009/06/35.html
Ki.net/Article/standard/avoid/2009/06/45.html专家观点:如何写论文?
抄袭是对他人著作权的严重侵犯,在著作权审判实践中也是很难认定的。抄袭。指将他人作品作为自己的作品发表的行为。
在确认抄袭时,通常需要将其与形式上相似的行为区分开来:
(1)复制和使用版权作品的思想、观念和观点。一般来说,作者可以自由使用另一部作品所反映的主题、题材、思想、观点进行新的创作,这是法律允许的,不能认定为抄袭。
(2)复制、使用他人作品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和统计数据。各国著作权法并不保护作品本身所表达的历史背景和客观事实、统计数据,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但是,完全照搬别人描述客观事实和历史背景的文字,可能会被认为是抄袭。
(3)抄袭和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作者使用他人作品的法律依据,其范围一般由各国著作权法规定。任何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东西,一般都构成侵权,但不一定是抄袭。
(4)抄袭和巧合。版权保护的是原创作品,而不是原创作品。类似的作品,如果是作者完全独立创作的,就不能算抄袭。
有学者认为,判断抄袭与其他行为的区别,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来分析:
(1)看被告对原作的改动程度;
(2)看原作品和被告作品的特点;
(3)看工作性质;
(4)看创作技巧和作品价值;
(5)看被告的意图。
早在1999年,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就对判定抄袭的标准作出了相关规定。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给某市版权局关于如何认定抄袭的回复;
泉四[1999]6号
XXX版权局:
收到你们局关于鉴定抄袭的信。经研究,答复如下:
1.著作权法中所说的抄袭和剽窃是同一个概念(以下简称抄袭,为简洁起见),是指窃取他人作品或作品片段为己所用。抄袭侵权和其他侵权一样,需要具备四个要件:一是行为违法;第二,有危害性的客观事实;三是与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第四,行为人有过错。因为抄袭需要发表才能产生侵权后果,也就是损害的客观事实,所以在认定抄袭时通常参考发表的抄袭。因此,更准确地说,抄袭是指窃取他人作品或作品片段发表。
第二,从抄袭的形式来看,有原封不动或基本原封不动地抄袭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原创成分据为己有的行为。前者在著作权执法领域被称为低级抄袭,后者被称为高级抄袭。比较容易识别低级抄袭。高级抄袭需要仔细鉴定,甚至需要专家鉴定。版权执法中经常遇到的高级抄袭包括:改变作品类型,将他人创作的作品视为自己的独立作品,如将小说改成电影;不改变作品类型,而是在作品中使用受著作权保护的元素并改变作品的具体表现形式,将他人创作的作品视为自己的独立作品,如他人创作的电视剧剧本的原剧情和内容,改头换面后视为自己的独立电视剧剧本。
三、如前所述,著作权侵权与其他民事权利一样,应具备四个要件,其中,行为人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抄袭侵权的认定,无论是否存在将他人作品据为己有的主观故意。
四、抄袭的认定,也不是是否全部或部分使用他人作品,是否受到外界好评,是否构成抄袭的主要或实质性部分。凡构成上述要素的,均视为抄袭。
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法律责任
(一)侵犯著作权罪的概念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二)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特征
1.侵权的客体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和国家对著作权的管理制度。
2.客观上说明侵犯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刑法第217条规定了四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四)制作或者出售假冒他人签名的艺术品。只要行为人具有上述四种行为之一,就符合侵犯著作权罪的客观特征。其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是指未取得著作权人授权或者伪造、变造著作权人授权的许可文件或者超越授权范围的情形。复制发行,是指通过印刷、临摹、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成一份或者多份,向公众出售或者出租的行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的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的,视为本条规定的“复制发行”。出版行为是指侵犯图书出版者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依法享有的专有出版权,以盗版图书牟利的行为。制作、销售行为是指将艺术品制作为他人署名或者销售假冒的艺术品的行为,只有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并涉及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2004年2月22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处理。
3.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
4.主观方面是故意,具有营利目的。发布有偿广告直接或者间接收取费用的情形,属于该条规定的“以营利为目的”。
(3)侵犯著作权罪的认定
划清侵犯著作权罪与非犯罪行为的界限,主要依据以下两点:一是行为人实施了侵犯著作权行为,但违法所得数额不大或者不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按照一般侵权行为追究其民事责任,不以侵犯著作权罪处罚。只有侵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才能成立犯罪。第二,行为人虽然客观上侵犯了著作权,但主观上没有营利目的,不构成犯罪,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处理。
(4)侵犯著作权罪的法定刑
《刑法》第217条规定,个人犯侵犯著作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和“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见《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刑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单位犯侵犯著作权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根据《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实施本罪的单位,按照相应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的三倍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