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结算流程及注意事项
二、交接检查
(一)持票人和出票人在同一银行开立账户的办理程序。
1.银行接受持票人存入的支票。
银行承兑持票人提交的支票和汇票一式两份时,应当严格审核其内容。
(1)真实性审核。具体包括:支票是否是统一印制的凭证;支票记载的持票人是否在本行开立账户,持票人姓名是否为持票人,是否与汇票上的姓名一致;出票人签名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与预留银行签名一致;如果使用密码,密码是否正确;提示缴费年限是否超过。
(2)规范性审查。具体包括:支票的文字、数字金额是否与账单金额一致;出票人账户中是否有足够的款项;支票上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支票的金额、日期、收款人姓名是否变更,其他事项的变更是否有原记录人签名证明。
(3)背书的审核。具体包括:背书转让的支票是否在规定范围内转让,背书是否连续,签名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的便笺是否按规定在装订处签名;背书人是否在支票背面背书委托收款?
支票核对无误后,支票作为借方凭证,第二联收据作为转账的贷方凭证。票据第一联加盖转讫章,作为收票通知交给持票人。
2.银行接受出票人寄来的支票。
出票人向银行寄送支票时,应当填制三联单,连同支票一并送交开户银行。银行还是会根据审核的内容进行审核,账户处理无误。转账后,票据第一联加盖转账戳记,交开票人作为收据;第三联票据加盖转讫章后,作为托收通知,转交给收款人。
(二)持票人和出票人异地开户的办理程序。
1.持票人的银行接受持票人存入的支票。
持票人银行收到持票人交存的支票和提货单时,会在提货单上加盖“收讫后入账”的戳记,并凭转账戳记交给持票人。支票将按照同城票据交换的有关规定及时兑现。退款时间过后,提单将作为转账的贷记凭证。出票人的银行收到兑换的支票后,也按照上述规定对支票内容进行核对,并将支票作为借方凭证办理转账。如果支票被退票,出票人的银行应将其作为“其他应收款”处理;持票人银行作为“其他应付款”处理。
2.出票人的银行接受出票人发出的支票。
出票人开户银行收到出票人提交的转账支票和三联单后,按上述要求审核无误后,以支票为借方凭证办理转账。第一联票据加盖转讫章,出票人作为收据移交;第二联、第三联票据盖章后,按照同城票据交换的有关规定及时交换。
收款人银行收到兑换的第二联和第三联票据后,以第二联票据为贷记凭证,办理转账。三、来单加盖转讫章,交给收款人作为托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