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论文观点精选】关键词:反垄断
反垄断是禁止垄断和贸易限制的行为。它是当一家公司的营销呈现垄断或垄断趋势时,国家政府或国际组织采取的干预手段。
19世纪末,世界经济发展进入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反垄断成为各国规制的对象,各国都采取严格的立法来规制反垄断。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也承担了反垄断的责任。最近的互联网反垄断政策是中国政府为防止资本垄断互联网行业而采取的有效措施。
本期从法学、行政学、马克思主义、新闻传播、体育等领域选取几个有代表性的话题。让大家通过名人、专家的选题,对“反垄断”的方向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为自己的学术研究提供参考。
1.经济方向
消费者隐私管理与垄断平台个性化定价的福利效应
摘要
消费者隐私管理对算法个性化定价的福利效果有重要影响。通过动态博弈模型分析表明,当消费者具有隐私管理能力且隐私管理成本适中时,个性化定价会提高消费者福利和社会总福利。
因此,垄断平台的个性化定价不应该一刀切禁止,而应该以合理推定原则进行分析。政府需要谨慎并直接介入平台的个性化定价,赋能消费者的隐私管理能力才是最好的反垄断政策。
同时,我们应通过立法加强对消费者隐私的保护,给予消费者充分的知情权和自主决定权,并鼓励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以加强消费者的隐私管理。
[1]唐。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J]。垄断平台个性化定价的消费者隐私管理与福利效应,产经评论. 2021,12 (04): 5-21
2.新闻传播方向
反垄断监管视角下互联网封闭的生态发展与路径研究
摘要
随着互联网的迭代发展,以及平台垄断广度和深度的不断演进,互联网生态逐渐由开放转向封闭,最终塑造成当下互联网的一种生产方式和文化形态。
这种封闭生态和互联网“双轮垄断”的耦合轭,在提高经济效率、促进资源有效配置的同时,也带来了互联网治理和产业发展的双重挑战。
本研究基于互联网反垄断规制的理论建构要求,通过对封闭的概念、互联网"双轮垄断"与封闭生态的耦合轨迹和动因的分析研究,展示了互联网底层封闭形态和应用封闭形态的现状和逻辑体系,揭示了这一生态的轻微、合作和竞争的发展路径。
[2]徐君毅。河南工业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J]。反垄断规制视角下的互联网封闭生态发展及路径研究,编辑朋友. 2021,(10): 56-62。
3.法律方向
平台反垄断的法律标准
对美国“美国运通案”的反思及互联网市场的界定
摘要
美国“美国运通案”是近年来美国乃至全球最重要的平台反垄断案件之一。通过对美国运通案的分析可以发现,该案的争议集中在合理规则的适用、双边市场的界定和反操纵规则的竞争效果上。美国“美国运通案”给我们带来了一些启示:一是应重视反垄断中的举证责任和诉讼程序的设置,以提高反垄断执法的准确性,降低认知错误的成本。
其次,平台反垄断应引入双边市场理论,将双边市场视为同一市场,但应减轻原告证明平台垄断或危害竞争存在的举证责任,要求平台承担更高的反证和说明责任。
再次,互联网市场双边市场理论的定义要结合具体的业务场景来分析。最后,平台和互联网企业不仅具有市场主体的性质,还具有组织和重构市场的性质,而传统的反垄断法承担的是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身份和市场本身的完善。简单套用传统的反垄断法执法,可能会导致平台的反垄断悖论。
[3]丁晓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J]。平台反垄断的法律标准--对美国"美国运通案"和互联网市场界定的思考。法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21,39 (04): 77-92
4.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企业竞争理论与数字经济时代的企业竞争
摘要
马克思的企业竞争理论是我们理解数字经济时代企业竞争的基础和前提。马克思对企业竞争战略的考察和对市场竞争趋势的判断揭示了企业竞争的一般规律,但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变化也凸显了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企业竞争理论发展的必要性。
在数字经济时代,产品创新竞争和注意力时间竞争成为企业争夺剩余价值的两种最重要的方式,而“多元竞争结构”的出现也使市场的机制从竞争变为垄断。
要解决一些关键性的竞争和垄断问题,必须立足于市场竞争格局的新变化,对企业竞争和市场运行提出更有针对性的对策。
[4]颜。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J]。马克思的企业竞争理论与数字经济时代的企业竞争。马克思主义研究. 2021,(10): 83-92
5.管理
数字平台垄断趋势的博弈分析及对策
摘要
大型数字平台的反垄断已经成为亟待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通过构建博弈论模型,模拟数字平台垄断的特征,揭示了数字平台的自我发展具有垄断和资本无序扩张的趋势。同时,与传统工业时代的垄断相比,数字经济时代垄断的危害不仅损害消费者福利,还会抑制创新,侵犯个人隐私,甚至威胁国家政治安全。因此,数字平台领域的反垄断是必要和迫切的。
数字平台反垄断的重点不是遏制平台的发展,而是引导其回归推动创新、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本源。数字经济时代的反垄断需要兼顾多元价值目标和各主体利益,综合协调各部门从多维度规范数字平台运营,并进一步修改完善反垄断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构建数据产权制度,实现对数字平台的反垄断监管。
[5]胡,杜牧真。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J]。数字平台垄断趋势的博弈分析与对策,管理学报. 2021,34 (02): 38-54。
6.出版方向
数字时代文化遗产机构资源保存的版权例外规则:困境与出路
摘要
由于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文化遗产机构资源保存中版权例外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在适用中遇到了困难,有必要加以完善。
许多国家已明确将文化遗产机构的保存行为纳入版权例外范畴,并在数字时代的要求下对受益人和使用者、使用目的和方式、合同条款和技术措施等进行了修订,值得借鉴。
为使我国文化遗产机构的资源保存活动顺利进行,应扩大现行著作权法中文化遗产保存例外要件的范围,并完善文化遗产机构例外的其他相关制度。
[6]王·。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J]。数字时代文化遗产机构资源保存的版权例外规则:困境与出路,图书馆学报,2021,30 (04): 39-48。
7.管理方向
壮大国有经济视角下的中国政府反垄断监管改革研究
摘要
企业的垄断行为一直为西方经济学理论所诟病。但纵观美国等发达国家反垄断监管的阶段性特征,可以发现政府监管并不是完全按照经济学理论进行的,而是根据不同的经济环境和经济主体进行“双重标准”。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际化水平的提高,国际资本和跨国公司在中国占据的市场份额越来越大,这也对中国的反垄断监管机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确保中国企业坚守阵地,实现“走出去”的政策目标,我们必须辩证地理解反垄断监管的“双重标准”,以经济效率为反垄断监管的目标,通过相机抉择确保我国政府反垄断监管的适当性和灵活性。
[7]唐勇军。吉林大学经济学院[J]。基于强化国有经济的中国政府反垄断监管改革研究,当代经济研究. 2017,(07): 90-96
8.体育方向
我国体育赛事转播权的垄断及其对策
摘要
通过文献资料、专家访谈、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对我国体育赛事转播权垄断问题进行探讨。发现我国体育赛事转播过程中主要存在利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集中销售联合购买、利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主要原因是中国特殊的国情、体育赛事转播的经济性、体育赛事的媒体转播机制以及反垄断法律法规的缺失。提出了完善我国体育赛事转播权反垄断法律法规、重构我国体育赛事转播权收益分配制度、规范我国体育赛事转播权相关市场行为等对策。
[8]刘亚云。湖南工业大学体育学院[J]。我国体育赛事转播权的垄断及其对策,体育学报,2021,28 (02): 5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