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发表的文章被他人盗用。

你好,对方侵犯了你的著作权,你有权要求对方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公民、法人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根据你的描述,对方已经侵犯了你在版权上的发表权,即作品是否公开的决定权;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的权利,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复制权。

对于您的建议:

先联系出版社,对论文的版权归属做个声明。

第二,找出你在网站上发表的论文,注意发表的时间和署名。如果没有署名,可以证明自己发布的网名、别名、别名。

第三,联系侵权人。你有对方学校的名字。直接电话联系学校教务处就可以找到对方的联系方式。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建议你立即起诉维权。

其实这类论文一般都是老师为了抬高自己的职称和晋升日历而发表的。一般都是为了应付检查,完成任务而制作的,要求可能会在省级报刊上发表,所以会出现电脑文件在农业杂志上发表的现象。这种人一般主观上没有危害,只是懒,不愿意修改你的档案,最后你发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