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科学与技术的论文

科学是一把双刃剑;

科学的双刃剑作用不同于技术。技术的双刃剑作用是与生俱来的或者可以说是“在子宫里”,而科学的双刃剑作用,尤其是科学的负面作用是后天获得的,是科学从自发阶段到自觉阶段的产物。

17世纪科学技术飞速发展以来,既充分展示了其有益的功能,也逐渐暴露了其对自然和社会的危害。这是20世纪50-60年代西方社会出现技术乐观主义、技术悲观主义和反科学思潮的主要原因之一。现在,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的观点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同。但是,第一,大部分技术悲观主义者,像两千多年前中国的老子,现代西方国家的卢梭,只认为技术会扭曲人心,不利于社会的“纯俗”,而很少考虑科学技术本身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作用。第二,人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基本上还处于“知其所以然”的状态,很少问其“为什么”。这主要是因为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仅限于感性经验的层面,即通过大量的经验事实来理解和提出这一问题,缺乏对科学技术本身的理性分析。虽然老子的“一台机器必须有一个有机的头脑”有一点理性的逻辑,但如上所述,只是表明了技术对人性的扭曲,并没有发现技术对社会更多的负面作用。第三,很多人讲科技的双刃剑作用,就是把科技不分青红皂白地捆绑起来,笼统地讨论,却很少有人单独分析它们的双刃剑作用。这样一来,势必赏罚不当,甚至使科学代替了技术。

首先,科学属于认知活动,技术属于改造活动。知识活动以真理为标准,转化活动以功效价值为标准。其次,就科学的本义而言,它没有实用目的,而技术的目的是很实用的。科学,作为一种活动,起初只是因为人们惊叹于大自然的奇妙,有一种“想知道”或“想了解”的自觉冲动,不想改造什么。

科学发展最大的进步就是科学从自发阶段步入了自觉阶段,即从仅仅出于好奇的“想知道”和“想了解”到为了某种实用目的的“应该知道”和“应该了解”。与自发的科学不同,自觉的科学也以实践为目的。因此,科学的双刃剑功能在其自发阶段只具有客观意义,缺乏主观意图。科学只有进入自觉阶段,才能具有实用和功利的目的,增加主观的双刃剑功能。但是技术不一样。技术从一开始就有明确的实践目的,那就是为了人类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而主动改变物体的形态。技术和科学的这种差异,可能就是他们当初各自为政的原因。科学史表明,科学与技术最初并没有紧密结合,许多科学成果的实用目的在当时甚至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无法表现出来。很多技术并不是在科学的指导下发生的,而是一种带有偶然性的经验和技巧。科学与技术的结合是一个历史过程。这个过程可以说是技术的运气。因为技术逐渐明白科学发现的规律可以为它所用,可以启发它,成为它的理论基础,这样它就可以消除盲目性,成功的机会就更大。同时,这一过程激发了科学的自我意识,因为科学原理融入技术活动极大地启发和引导了技术活动,也实现了改造对象和服务人类的功能,使科学的价值从认识领域间接进入实践领域,开始了自我意识的过程。但无论如何,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科学的实用目的或功能是间接的,是通过技术实现的,科学技术对社会的作用是通过其成果表现出来的。科学以揭示物体的规律为目的,其成果多为概念形态,而技术以改变物体的存在形态为目的,其成果多为物理形态。因此,与科学成就相比,技术成就对社会的作用要直接得多。科学的双刃剑是通过技术成果展示出来的。

科学是人类探索客观规律的活动。这个定义既包含了法律的客观性,又表明了科学是人的活动。一旦人类的活动,尤其是像科学这样的创造性思维活动,不再是自发的行为,就像技术一样,也体现了人类的目标,具有强烈的主观倾向。客观规律本身是价值中性的,既可以造福于人,也可以害人,比如电,既可以优化人的生活,也可以毁灭人的生活。当科学活动具有实践目的时,既有利用和发扬或避免和削弱客观规律造福人类的功能,也有利用和发扬或避免或削弱客观规律危害人类的功能。这两个方面的目标在具体的科学活动中往往是相同的。因为利己害人往往是同一个过程,一方是另一方的条件。哪怕只是为了造福人类,有时候也难免会有副作用。比如化肥和农药,科学发明出来是为了造福人类,但是会用一定的毒素污染粮食、蔬菜、水果甚至饲料、肉蛋,危害人体健康。因为科学技术的双刃剑作用在客观意义上是不可避免的,科技活动只能尽量避免和抑制其负面效应,而不可能完全消除。真正的问题是人类被分成不同的利益集团,比如不同的阶级、阶层、团体、国家、民族。各利益集团从根本上是在捍卫和争取自己的利益,削弱和篡夺对方的利益。所以,人类历史上充满了这样的现象,就是某些利益集团有时故意利用科技成果伤害人类来相互交易,指使或组织科学家造枪杀人,造药毒死人。原子弹发明的成功就是这个目的的结果。

目前,科学界关于科学伦理的呼声很高,呼吁各国政府和科学家对人类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负责,在发展科技的同时保护环境、生态和人类,充分发挥科技造福人类的功能,坚决克服和制止对人类有害的科技成果。虽然这是为了唤起科学家尤其是政府的道德感,但历史证明,道德总是要让位于利益,因为利益是针对利益相关者本身的,而道德总是针对别人的。比如我要求一个人有道德,就等于要求他降低自己的利益,照顾我或者别人的利益。只有这种降低自己利益的需求仅限于“降低”,不损害自己的利益,他才会谈道德。当“降低”超过一定限度会损害他的利益时,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接受和行使某种强加于他的道德,所以伦理在利益面前是软弱的。

所以,只要人类不结束利益集团的分裂,斗争就不会停止。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必然会受到对立利益集团的普遍重视,他们必然会利用科学技术的负面影响来保全自己、发展自己、对抗对方。

当代国家无论在何种形式的国家体制下,都拥有相当的政治权力,并对科学技术高度重视,这使得科学技术不仅从活动形态转变为理论体系形态,而且成为一种国家建制。在这种背景下,科技发展越来越成为一种国家行为,越来越依赖于国家的资助和管理,而国家恰恰是不同利益集团的集合体。因此,每个国家在发展科技的过程中,都不可避免地会充分利用科学,尤其是科学对技术的负面作用,以各种借口制造一些伤害另一部分人的科技产品。当每一个现代国家都因为特定的原因而刻意利用科技的负面效应来“发展”科技时,科技就会异化,从造福人类变成危害人类。只有世界和谐,人类不再有相互冲突的利益集团,科学的负面效应才能被彻底压制,科学的正面效应才能被充分调动和发挥。但是,这个目标的实现,即使有可能,也是非常非常遥远,甚至遥遥无期。因此,在人类继续分化为不同利益集团的时期,我认为要发挥科学的有益功能,抑制其有害功能,不仅要加强科学尤其是技术伦理的教育,而且要在以下两个方面做出努力:一是实现科学主题的转换。在过去,科学的主题,无论是出于对自然的好奇,还是出于有目的的自觉意识,都是帮助技术在启发和引导技术的方向上确定自己能做什么。因为技术具有双刃剑功能,科学越是启迪和引导技术,就越会成为技术的帮凶和先锋。所以,在未来的科学发展中,我认为应该把“能做什么”的主题从指导技术变成“不能做什么”的主题从规范技术,也就是从指导技术变成规范技术。第二,联合国作为国际协调组织,应顺应全球化趋势,制定权威的国际公约,对可能危及人类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科技成果进行严格审查和限制。只有这样,科技对社会的负面影响才能得到有效控制,成为造福人类的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