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定条件

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定条件如下:

1,先决条件:

大部分城市要求考生持有中级会计师职称,“高级会计实务”成绩也必须超过国家或地方线。

2、纸张要求:

考生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专业期刊上发表会计相关专业论文2篇(注:每篇不少于3000字),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会计相关专业论文1篇(注:每篇不少于2000字)。

3、论文发表的期刊要求:

大部分申请人要求高级会计师在有国内标准书号(ISBN)、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在省级以上业务部门和学术机构主办的专业会计刊物上发表论文。在某些领域,论文必须发表在核心期刊上。

考生在选择发表时一定要明确期刊的性质,选择职称评审认可的期刊,如财经(学术版)、《会计学习》、《船舶材料与市场》等等。

申请高级会计师职称的条件:

1,基本条件:

(1)报考高级会计师考试的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

(2)考生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应热爱会计工作,应聘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工作年限:

(1)如果考生具有大专学历,从业人员需要达到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10年的要求。

(2)具有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具有学士学位,并取得学士学位者,须符合从事会计职务工作满五年的条件。

(3)考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的工作满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