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确保住房安全。

住房安全是农村最重要的工作。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通知,河北省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要在2021年底前开工,2022年6月底前完成。下面,我们来看看《通知》的具体内容。

此次下发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为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提高农村房屋抗震等级,做好巩固扩大扶贫成果和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统筹推进,加快工程进度

各地要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对监测中发现的住房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所有保障对象的住房安全。在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的基础上,统筹推进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农房抗震重建。完善优化改造对象认定程序,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抓紧组织建设,尽快开工建设。

实施标准并提供技术指导。

各地要认真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技术标准导则》的相关要求,帮助农民确定改造方案,指导施工。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管理,组织培训,提高农村建筑工匠技术水平。结合当地实际,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下乡活动,为提高农村住房建设质量提供技术服务。

一户一档,强化全过程监管

各地要实行“一户一档”管理制度,逐户建立装修档案,将申请审批、身份证明、房屋鉴定、指导验收、竣工验收、房屋照片等相关材料存档。,且相关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并将装修档案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形成电子档案。要严格执行转化对象认定程序,准确确定转化对象,建立分户工作台账,实施精准管理。认真落实公示制度,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改造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核环节结果,加强群众监督。加强改造全过程监管,加强施工现场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指导竣工验收,确保改造后农房使用安全、基本功能齐全,满足抗震安全基本要求。

据了解,2009年以来,我省通过实施危房改造,帮助农村贫困群众解决住房保障问题。截至2020年底,全省累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055万户,实现了保障贫困群众住房安全的目标。为巩固和扩大住房保障扶贫成果,我省建立了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长效机制,实施动态监测和排查处置。今年以来,各地对新发现的动态危房户及时落实帮扶措施,全部实现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