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
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提供供应链服务,其他方面没有统一规定。
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供应链公司经营范围参考1: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从事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禁止的项目、限制类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的除外)。
参考2:供应链管理、海陆空国际货运代理、国内道路货运代理、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包装服务、装卸服务、检验、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领域的计算机系统集成。机电设备及配件、食用农产品、酒类、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日用百货、有色金属材料及制品、润滑油、燃料油(不含危险品)、石油产品(不含危险品)、钢材、木材、木制品、橡胶制品、电线电缆、通讯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纺织品、服装、工艺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汽车配件、煤炭、化工产品(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监控化学品除外、 烟花爆竹、民用鞭炮及易制毒化学品)、矿产品及建材、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转口贸易、食品流通、粮食收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变更经营范围,但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是指依法经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的企业经营范围。申请人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选择一个或多个子类、中类或大类,独立申请经营范围登记。对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不规范的新兴行业或具体业务项目,可以参考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专业文件进行申请。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与企业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相一致。经营范围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当修改章程或者合伙协议,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