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议论文
2.广告不仅是一种文化,也是一种艺术和经济交流的手段。广告词的规范不仅要考虑语言的普遍性,还要考虑其艺术性和经济效益。如果广告语言不低俗、不低俗、不媚俗,我觉得完全没有必要放在线上,那样会扼杀广告创意,影响广告效果。从这个角度来说,政府部门没有必要对广告中篡改成语的现象大做文章。
3.本质上是正统文化和广告文化之争。根据谐音把成语篡改成广告词,并不会像有些人担心的那样,造成学生学习成语的混乱。事实上,中国的每一个成语都有其确切的起源故事和独特的文化背景和环境。学生在学习成语时必须了解这些,否则很难正确理解和掌握。成语中的汉字构成一旦因谐音而发生变化,文化背景及其所处的环境就会立即发生变化,这就很难再有原成语的固有内涵,人们也会立即理解这种“再生成语”的广告背景。比如,对于成语“口中有蜜,胃中有剑”和某口服液的广告词“口中有蜜,胃中有健康”,一般来说,学生在学习成语时,除非不理解成语的含义,否则是不会混淆的。也就是说,原来的成语和被篡改的成语都有各自的文化内涵,只是谐音和相近,不会出现理解上的混乱。
4.关于广告词篡改成语的争论,本质上是一场文化之争——成语的文化背景和环境变迁,其实已经形成了另一种文化——广告文化,虽然这种广告文化是原创的,符合产品的形象特征,能够给消费者留下深刻的印象。但对于一些习惯了理解正统成语文化的人来说,广告文化不仅仅是对成语的篡改,更是对文化的篡改,是对正统文化的严重挑战。在他们看来,成语文化作为一种正统文化,是不能改变的,任何改变都是亵渎,是对道的粗暴违背。
5、由于社会生活的广泛深入,文化必然是精炼的,不可能固守一隅,一成不变。广告文化是传统成语文化和现代营销文化相结合的产物。它借助传统成语文化的外壳,巧妙地运用谐音,成功地创造了又一种新的广告文化。这是一种文化创新和文化丰富的方式,绝不是文化阉割,更不是异体字、繁体字等汉字的不规范使用。我们应该给予足够的包容,给这种文化足够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