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的成长历程
1999结尾,夏仁凡又惹事了。因为公司偷税被财税部门发现,经过调查,客运公司一直偷税数千万元。结果辽宁省地税局开出罚单,责令客运公司立即缴纳应纳税款,罚款* * * 2800万元。因为夏仁凡一再拖延,他不得不支付一大笔滞纳金。
税务局为了一个单子要从客运公司掏近3000万,夏仁凡觉得很不舒服。无奈之下,他找到了副省长刘。刘给省税务局领导打电话,此事再也不提,最后不了了之。
1999,夏仁凡找到澳洲华人英某,问他能不能帮忙担保出国。进一步了解后,应某告诉夏仁凡:“澳洲的移民类型很多,有投资移民、企业主移民、高级管理人员和商业人才移民。此外,还有家庭移民和技术移民。家庭移民包括配偶移民、子女移民、父母移民、其他家庭成员移民和照顾移民;技术移民可以分为一般技术移民和雇主担保移民。一般技术移民分为一般技术移民、家庭担保技术移民、技能匹配移民。”
夏仁凡头疼了,说:“能不能简单点?最方便的方法是什么?”应道:“是,说起来很麻烦,每一种移民都有前提条件。这其中,光是外语水平,对很多人来说就会很难,要一一满足真的没那么容易。我觉得刘省长女儿最方便的办法就是搞企业移民。”随后,应某详细说明了公司移民的条件。夏仁凡道:“说清楚一点。把刘省长的女儿弄出来要多少钱?”应说:“我想20万美元差不多够了。具体的事情我可以帮你。”
夏仁凡同意后,带着应某去找刘。三人谈到了通过在澳大利亚注册企业来帮助刘的女儿获得澳大利亚签证的事情。刘对表示同意。
1999年末,夏仁凡将客运集团公款换成美元20万元,送给应某作为其注册公司为刘某女儿办理赴澳签证的费用。但事实上,在澳洲注册的企业并不能马上办理赴澳签证。那段时间,刘身边的有钱人都知道刘想让女儿去澳洲留学。在更加积极主动的人们的帮助下,的女儿刘很快拿到了去澳洲的签证。夏仁凡得知后,打了个电话,给了一批英语。他觉得自己慢了,他的“阿谀奉承”慢了一拍,别人却抢先了。
夏仁凡要求应某用这20万美元在悉尼买一套房子,送给刘的女儿。没想到,仅仅一年后,沈阳政局开始动荡。夏仁凡因涉嫌经济问题于2001年2月被沈阳市纪委刑事拘留。加上、刘、晚上都睡不着。刘请应某前来商议对策。他告诉应某:“如果检察院找到你,你绝对不能说这房子是给我女儿的。这件事与我们无关。”英某也怕失去高官背景,影响自己以后的生意,于是极力给刘打气,说:“不会有事的,就算有人拿刀架在我脖子上,我也不会说什么的。另外,我是澳洲人,你女儿在澳洲。我们的生意发生在国外,所以他们没那么容易发现。你放心,我会处理好的。”
刘犹豫了一下,说,“我看还是把房子卖了比较好。没有房子,就没有物证,你说呢?”应某说:“好吧,我回去就卖了。卖了之后我会把钱给你女儿。只要我一个人不说,夏仁凡再多说也不影响你。”回到澳洲后,应某马上把房子卖了。然后从2002年3月到5月,把卖房子的钱分几次付给刘的女儿。
刘认为的事情做得天衣无缝,而他是副省长。就算夏仁凡敢出卖沈阳的领导,也不一定会出卖他给本省的领导。没想到,2003年2月10,夏仁凡一审被判死刑后,为了自保开始“咬人”,最后放弃了自己的事业。2003年8月10日,刘夫妇被中央纪委双规。
在办案人员面前,刘依然摆出副省长的架子,树立自己的评价。然而,最让他痛不欲生的是,在另一个房间里,自称“持刀者脖子上什么都不会说”的澳大利亚华商应某,在检察院面前如实交代了买卖房屋的事情。办案人员赶赴澳大利亚,找到了房屋买卖的相关记录,以及英某每次向刘某女儿提取销售款的银行原始记录。在铁证面前,刘终于心软了,同时交代了收受礼金的一系列问题。2000年至2002年,刘利用职务之便,为女儿出国留学,收受巨额贿赂。此外,刘还犯了接受礼金的错误。经中央批准,中央纪委批准辽宁省委给予刘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监察部决定给予刘行政开除处分,并报国务院批准。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依法罢免了刘的辽宁省副省长、全国人大代表职务。鉴于刘涉嫌受贿,此案已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报指出,刘是利用职权为子女谋取私利的典型,其结果是害了子女也害了自己。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从刘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时刻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绝不能用来谋取私利;如果把权力当成个人和子女谋取私利的手段,必然会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教育子女树立远大理想,把子女培养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用之材。他们绝不能滥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子女谋取私利。深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为子孙作表率,为子孙后代留下优良作风和传统,为党员留下高尚品格。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刘因受贿、收受礼金,构成严重违纪,本周被免去副省长、辽宁省人大代表职务。
刘系河北宁河县人,男,汉族,1990年8月至今任沈阳市政府副市长。1995年2月至今,任辽宁省政府副省长。
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决定免去刘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辽宁省人民政府向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免职议案称,刘受贿、收受礼金,严重违纪。
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依法罢免了刘的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并向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了关于罢免刘的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报告。
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第8号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刘的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与其他一些干部不同,刘一直是群众眼中的“好官”。“牧马案”后,由于“多米诺骨牌效应”,落马的贪官相互揭发,导致辽宁、沈阳等地的贪官落马。然而,刘曾经在副省长的宝座上岿然不动,令许多干部群众敬佩不已。谁也不会想到,几年后,他会步“木马”的后尘,被中共中央纪委“双规”。
刘在老师的心目中是一个勤奋好学的学生。做官后,刘回到辽宁大学攻读经济学博士学位。据他的博士生导师说,他考博士的时候“英语成绩不错,又因为长期从事外经贸工作,对宏观经济学了解很多”。刘的博士论文题目是《宏观经济学导论》,由著名经济学家作序。他的博士生导师评价:“挺好的。”
有人同情刘,因为他平时“生活简朴,行事低调”,最后被夏仁凡“害”了。夏仁凡是刘的同学,而刘照顾夏仁凡,一方面是出于同学之谊。他认为任侠是最可靠、最深情的人。夏仁凡可能确实更“深情”。当他坦白许多贪官污吏时,他从来不报刘的名字。但是,为了保命,他还是豁出去了,不得不让刘为自己“垫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