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的哲学观点

在康德时代,欧洲哲学主要有两种理论:由洛克、休谟发展起来的经验主义和笛卡尔的理性主义。经验主义者认为人类对世界的认识来源于人类的经验,理性主义者认为人类的认识来源于人类的理性。

另一方面,康德在某种程度上结合了这两种观点。康德认为,知识是人类通过感官和理性获得的。经验是知识产生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唯一因素。把经验转化为知识需要理性(康德和亚里士多德一样,把这种理性称为“范畴”),理性是与生俱来的。人类通过范畴的框架获得外部经验,没有范畴就无法感知世界。所以,范畴和经验一样,是获取知识的必要条件。但是,也有一些因素可以改变人们对世界的观念。他意识到,事物本身和人们看到的不一样,人们永远无法知道事物的真实面目。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指出,没有人能够类似于一个存在于没有时间和空间的世界中的物体,所以他强调,没有时间和空间,经验是不可能的,这两者都优先于一切。此外,康德还认为经验必须来自心灵之外。换句话说,一个人可以感知和理解周围的世界,但他永远无法感知和理解自己,因为知识的生产需要三个要素:时间、空间和范畴。

在因果关系方面,康德也推翻了休谟的观点。休谟认为因果律是不存在的,人类只是因为习惯而认为两个现象之间有联系。换句话说,我们只能感知白球和黑球的运动,却无法感知白球引起黑球运动的原因。正是因为我们无法感知因果律本身,休谟才认为我们无法证明因果律的存在。但是,康德认为因果律是人类理性的结果。康德同意休谟的观点,认为因果律不是来自经验,但他认为自然规律是可以证明的,因为自然规律是人类认识的规律。因果律其实是人类理性的表现。

在伦理学中,康德否认意志受外在因素支配,而是认为意志为自己立法,人类辨别是非的能力是与生俱来的,而不是后天获得的。这一套自然法则是压倒一切的命令,适用于所有情况,是一个普遍的道德准则。康德认为,真正的道德行为是纯粹基于义务而做出的行为,出于个人功利目的而做事不能被认为是道德行为。因此,康德认为,一个行为是否符合道德规范,并不取决于该行为的后果,而取决于采取该行为的动机。康德还认为,只有遵守道德法则,我们才是自由的,因为我们遵守我们自己制定的道德标准,如果只是因为我们想这样做,就没有自由,因为你成为了各种事物的奴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