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类不平等起源的著作目录

关于人类不平等的起源是法国大革命的灵魂。在这本书中,卢梭指出,随着人类发展的每一步,不平等的程度都在加深。这本书阐述了卢梭的政治哲学,奠定了社会契约论的基础,也是他整个政治理论的介绍。这是一本充满智慧的书。它的每一行都渗透着作者苦苦的追寻。卢梭的思辨如龙,从各个角度逻辑清晰地解释了为什么人类进步的历史就是人类堕落的历史。读它就像走在一条蜿蜒的路上。即使他没有告诉你结果,下一个拐角出现的时候,往往会成真到你的想象中,于是思路逐渐清晰,广阔的世界出现在眼前,不同于自怨自艾和日常琐事...

作者简介

让-雅克·卢梭(1712年6月28日-1778年7月2日),法国哲学家、教育家、作家,百科全书派的作者之一,启蒙运动最杰出的代表之一。他的主要作品有《社会契约》、《洛伊丝的新欢》、《爱弥尔》、《告白》等。他的思想影响涉及哲学、政治、文学等领域,对法国大革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前言

在所有的人类知识中,我认为最有用、最不完善的是关于“人”的知识。我敢说,戴尔菲神庙的碑文比伦理学家的任何伟大作品都更加深刻和重要。在我看来,后面要讨论的问题是哲学所能提出的最有趣的问题之一,不幸的是,这也是哲学家们不得不解决的最困难的问题之一。因为,如果不从了解人类自身出发,又怎么可能了解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源呢?在时间和空间的循环中一定发生了很多变化。如果我们不了解这些变化,我们怎么能希望看到大自然创造的人的本来面目呢?人类如何区分人类的原始本性和环境、人类进步带来的改变来改变自己的原始状态?比如格劳库斯。像一尊石像,历经岁月、海浪、风暴,看起来更像一只野兽,而不是神。人类的思维也是如此。经过无数次的不断变化,接受了无数的真理和谬误,经历了身体结构的重大变化,经历了与激情的长期碰撞,人的心灵已经变得面目全非,几乎无法从中辨认出它的本来面目。现在我们看不到任何一个人自始至终坚持一种行为模式,也看不到任何一个人仍然保留着伟大造物主赋予他的高贵庄严的纯朴本性。我们看到的是人们过度的情欲和无知的可怕对抗。

更糟糕的是,每前进一步,人就离原始状态更远;我们拥有的知识越多,我们失去的寻找主要问题的工具就越多。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类越是学习,越是不能了解自己。

显然,我们必须从人类体质的不断变化中寻找人类差异的根源。我们都知道,人是平等的,就像各种动物一样,在生理因素还没有造成我们所看到的其中一些变化之前,人就是平等的。

事实上,无论那些变化最初是如何发生的,人类的所有个体都不可能同时以同样的方式发生变化。这很自然地提醒我们,有些人在境遇变好或变坏的时候获得了好或坏的品质,而有些人却长期保持着本来的本性。这无疑是人类不平等的最初根源。然而,用一句话概括起来很容易,但要确切地说明真正的原因却不容易。

尽管如此,我希望读者不要认为我在吹牛,认为我已经解决了对我来说也是非常困难的问题。我只是介绍了一些论点,并以此为基础大胆猜测,与其说是解决问题,不如说是让问题更清晰,或者恢复原貌。也许别人可以轻松地在这条路上走得更远,但没有人能轻松到达终点。因为我们无法正确识别人类的本来面目中哪些是原始的,哪些是后来发展出来的;我们无法正确把握一个已经不存在,可能永远不存在,将来也可能永远不存在的状态。但是,只有把握住这种状态,才能对人类的现状做出正确的判断。要深入研究这个问题,势必需要一种高深莫测的哲学来准确指导我们应该为这种研究做哪些准备。在我看来,如果有人能满意地回答下面这个问题,他不愧为当代的亚里士多德和普林尼:为了理解自然人,你需要做什么样的实验?如何在社会上进行这些实验?

我长期致力于解决这个问题,在我充分思考之后,我敢在进入正文之前这样说:即使是我们最伟大的哲学家也无法进行这些实验,即使是我们最强大的统治者也不会进行这些实验。我们根本不要指望他们会在实验中合作,更不要说为了实验成功,他们必须要有坚忍不拔的精神,大智慧,大慈悲。

虽然这些实验很难进行,因此很少有人参与,但它们是清除浓雾的唯一方法,浓雾模糊了我们的眼睛,使我们无法认识到人类社会的真正基础。由于忽视了对人性的研究,我们很难确定自然权利的真正含义,或者模糊地定义它们。因为正如布尔马拉克所说,权利的概念,尤其是自然权利的概念,显然与人性密切相关。他接着说,我们应该从人性、人的体质、人的生存状态等角度来解读这门科学的原始原理。

我们毫不惊讶地发现,学者们在这个重要问题上分歧很大!在比较权威的作家中,很少有两个人持有相同的观点。不用说,这里的百子似乎在最根本的原则上不遗余力地攻击对方。罗马法学家把人和动物不加区别地置于自然法则之下。他们认为,自然法这个词与其说是自然为其他事物制定的法律,不如说是自然强加于自身的法律。换句话说,法学家只是在特殊意义上理解法律这个词。似乎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只把自然规律理解为自然界所有生物为* * *和生命建立的普遍关系。现代学者认为,法律只存在于道德生物中,即智慧的、意志自由的、相互关联的人类中,所以他们认为自然法则只适用于人类。但是每一个学者都是在极端形而上学的原理下按照自己的方式定义规律,以至于我们很少有人能理解这些形而上学的原理,更不用说自己去发现了。这些学者对规律的定义各有不同,但在同一个问题上却无法达成一致:他们都认为自己要么是狡猾的诡辩家,要么是深刻的哲学家,否则就无法理解自然规律,更不用说遵守自然规律了。这些都说明,人类创造社会是有一定能力的,而这种能力,即使在社会状态下,也是少数人经过风风雨雨才获得的。

由于我们对自然知之甚少,对法的含义分歧很大,我们很难给自然法下一个好的定义。除了不一致的缺陷,我们在书本上能看到的定义还有一个重大缺陷:它们都忽略了自然状态下的人类并不具备各种知识,同时,直到离开自然状态才注意到自己并没有思想。现代作家一开始是问什么规律是为了人类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然后把这些规律集合在一起得到自然规律。他们唯一的证据就是人们一起实践这些法律时可能带来的好处。这无疑是一种简单的定义方式,但解释事物的本质几乎完全是主观的。

只要我们对自然状态下的人一无所知,任何试图了解人类原始规律或人类最佳生存状态的努力都将是徒劳的。我们对自然规律的唯一认识是,要成为规律,它必须能够使它所约束的对象自觉地服从它,而作为自然规律,它必须直接来源于自然的召唤。

因此,抛开所有这些科学书籍——它们只教给我们关于已经创造了自己的人类——先想想人类头脑最简单的活动。我相信我发现了两个比理性更早存在于自然人身上的规律。第一定律源于人类对自身幸福和生存的深切关怀,第二定律是人类看到其他有情生物,尤其是自己的同类遭受痛苦和死亡时所产生的自然的不快。在我看来,这两种法律的统一和协调是一切自然权利法的源泉。稍加了解,这两个原则之间的这种联系是可以在不引入社会性的情况下建立起来的。在随后的不断发展中,理性逐渐发展并最终压制了自然本性,这些规律在其他基础上被重建。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应该在人成为人之前就把人当成哲学家。一个人对他人的责任不是由于他所受的教育。只要他不抗拒同情的自然冲动,他就永远不会伤害其他任何人,甚至任何有知觉的生物,除非在正义的情况下,出于安全的原因,他不得不伤害他人来保护自己。由此,我们也可以终结长久以来关于是否将动物纳入自然规律的争论,因为显然,因为它们没有智慧和自由意志,所以无法理解这一规律;但是,因为他们也有大自然赋予他们的感情,他们在某种程度上和我们的大自然是一样的,所以他们也应该享有自然权利;所以人类也应该对动物承担一定的义务。其实,如果我不想伤害自己的同类,似乎并不是因为他们是理性的,而是因为他们是有意识的存在。这种品质,人和动物都有。至少动物应该有权利避免人类不合理的虐待。

对原始人、他们的真正需要和他们职责的基本原则的研究是我们解决各种问题的唯一合适的方法,这些问题存在于对精神不平等的起源、政治组织的真正基础及其成员的相互权利以及其他类似的重要但模糊的问题的研究中。

如果我们用冷静客观的眼光看待人类社会,似乎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幅弱肉强食的画面。我们的内心会被强者的残暴所震撼,同时也会为弱者的无知感到悲哀。在人类社会中,没有什么比强者与弱者、富人与穷人的外在关系更不稳定的了,这往往是历史的偶然造成的,而不是智慧建立的。所以,所有的人类系统,乍一看都像是建在沙滩上的城堡。但要想深入研究,只有在清除了城堡周围的尘沙之后,才能学会关注它的坚实基础。现在我们明白了,如果不对人的自然能力和后天发展能力进行认真的研究,我们就找不到它们之间的区别,也就无法在现实事物的结构中分辨出哪一部分是创造者的作品,哪一部分是人的艺术创造。从这个观点来看,由这一重要问题引起的政治和道德的研究无论从哪方面来看都是有益的;而且,这种对各种政权历史的假设,也为人类自身提供了非常有益的借鉴。

想象一下,如果让我们自由发展,我们会变成什么样。想到这,我们应该感激他。是他的大手不断修正我们的身体结构,并为之建立坚实的基础。他保护我们免受身体结构可能带给我们的各种混乱。他给我们的快乐,来源于那种似乎让我们感到痛苦的生活。

,目录

介绍

让-雅克·卢梭:生活与作品

论文简介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致日内瓦联合共和国

命令

这个理论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作者说明

卢梭年表

……

目录...

致日内瓦* * *中华民国...1

前言12

这个理论.........................18

第一部分-21

第二部分......................49

附录………………………………………………

论文写作背景89

卢梭年表.......................................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