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官僚体系是什么样的?

唐朝的行政机构继承隋朝,以三省六部为核心。在此基础上,根据历史惯例和经验,衍生出一些具有执行、监督、侍从或其他职能的机构,共同构成了唐代的官制。

唐代政治事务的决策和执行机构是中书、门下、尚书三省。一般来说,中书省负责发布诏令。在唐代,中书省曾被称为内蜀省、西太省、凤阁省和魏紫省,其行政长官中书令通常担任大臣并参与军事事务的决策。他的下属侍郎中书是唐初中书巡抚的副手,在、吴侯时被任命为宰相。这种情况在安史之乱后成了惯例,所以中书侍郎实际上脱离了中书省的日常事务。

中书省最重要的圣旨起草工作主要由唐代中书舍人承担。中书* * *共有6名成员,同时负责总理会议的秘书事务。因为起草诏书意义重大,实际参与军事不仅需要很高的文学才能,还需要很好的政治才能。因此,唐朝非常重视中国书法家这个职位,认为这是文学学者所拥有的最高职位。此外,中书省还设置两人,记录皇帝的言行和圣旨的内容;任命十六人负责朝堂礼仪和传达圣旨;谏官有二至六人,即右骑常侍、右谏大夫、右补缺、右拾遗,对国家大事提出批评和建议。

门下省在唐代曾被称为东台、滦台、黄门省。负责审核和批驳诏书,即有回封诏书和拒收官章的权力。事实上,这一权力在唐代主要由省级官员行使,办公室一般有四个人。省长助理和副省长助理通常担任总理职务。诏书虽然照常审核签署,但很少行使批驳权。唐玄宗时,恒力被任命为黄门侍郎(即门下侍郎)。“我在门下的时候,反驳了很多东西。开元初,姚崇被任命为魏紫侍郎,我推荐他为魏紫侍郎。其实是我自己领导的,我被剥夺了纠正我反驳的权利。”可见,侍郎行使纠驳权,因其地位较高,对中书省(魏紫省)诏令的颁布有一定的抑制作用,以至于中书省巡抚不得不慎之又慎。和中书省一样,门下省也有谏官,各有二至六人,包括左的常侍、左监的大夫、左不缺、左侍一等,负责评论和建议朝廷各项决策的得失。此外,与中书省相对应,门下省还有两个活郎,分别负责政务的记录和皇帝言行、诏令的记录。

为了便于决策活动,中书、门下两省还分别设置了一些下属机构和官职。其中最重要的有:中书省下的集贤殿书院和门下省下的弘文馆。这两个机构藏书较多,具有皇家图书馆的性质,可供皇帝、宰相等官员参考。史馆,初属门下省,后属中书省,负责国史编纂。傅宝郎,隶属一省,掌管杰夫的各种印章。

尚书省是唐代最高行政机构。唐朝初年,尚书省的总督是宰相,所以尚书省既是决策机构,也是最高行政机构。然而,在唐中宗,由于皇朝内部权力的重新分配,大臣和仆从被排除在宰相之外,所以尚书省成为纯粹的帝国行政机构。唐朝时,尚书省的总办叫“都督省”,“掌管各部门的纪律及其程序”。负责尚书省各类文件的审核、签发、归档,指导六个部门的工作。省务由尚右丞、左右司郎中、袁外郎负责。中唐以后,尚书省官员成为授予大臣的荣誉称号,不具体负责尚书省的日常事务。

尚书有六部,即官、户、礼、兵、刑、工。每个部门有四个师,* * *是第二十四师。吏部主要负责官员的选拔、考试、封爵、奖励;该部主要负责户籍、土地、税收、仓储和市场交换;礼部主要负责科举、礼仪和祭祀;兵部主要负责军队的管理和训练;刑部主要负责监狱和财务审计;工业部主要负责国家土木工程、土地开垦和水利。六部长官是各部部长,副长官是各部部长助理,各部长官是各部博士,副长官是各部外交部长。尚书省六部二十四司的任务是继承皇帝、宰相等最高决策集团颁布的诏令,制定成具体的执行法令,然后下发到朝廷的九殿五狱和地方、州县具体执行。此外,六部还负责检查和处理各政府部门和地方州向尚书省报告的一般行政事务。因此,朝廷的太常、光禄、卫、完颜政、太傅、大理、裂、司农、太傅九寺,以及郭子、少府、琦君、左江、都水五监,实际上都是接受尚书省指令的下属事务机构。正如唐代历史学家苏冕所说,“九僧三监...是诸王之司,由各勤政之人把守,以服事工,大臣批旧章度以授之。寺主名卿,号九卿;副主、程。国子监的首席叫酒祭;水政长官被称为特使;少府、江左、琦君的长官都叫监军。九寺五监的职权是从尚书省六部继承而来的,与六部有着大体固定的对应关系。按照唐朝的故事,如果天下各部、各使、各州府都有事,申请省令的人会先向省部申请仲裁,然后执行。这里的四司指的是九殿、监、卫,省司指的是尚书省六部二十四司。由此可见初唐时期尚书省在全国行政体系中的举足轻重的地位。

要使官员制度有效而正常地运行,除了建立与决策和行政机构相关的各种制度外,还需要对各级官员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因此,唐朝继承了前代的制度,设立了御史台,监督各级行政机关执行国家法令,纠正和弹劾违反朝廷法规的官员,即“以刑法规正百官之罪。”唐代御史台的长官是御史台,副长官是御史台中丞。中唐以后,御史地位崇高,不常设置,御史中丞成为实际的御史。

御史台的下属机构分别为太原、殿院、察院,由御史顾问、殿中御史顾问和监察御史顾问担任,统称为三院御史顾问。按照唐朝的规定,有四个谋士,主要职责是纠察和弹劾数百名官员,并参与大案要案的审理,其中一人年龄最大,还负责处理建议台内部的日常事务。殿内有六名谋士,主要负责朝见皇帝的官员顺序,并负责首都的左右巡逻和辖区内法外纠察。御史中有十监,主要负责“守百卫、巡郡、纠狱、清理朝臣”,职责较多。但就监察御史的主要职责而言,分别观察和巡视最为重要。所谓分检,是指对尚书省六部的监督,可以列席尚书省的会议。分巡就是派出使节巡察地方郡县,将“长官政风、疾病、水旱”一一记录上报。从御史台的职权来看,虽然很复杂,但主要职责仍然是监督整个官员系统,弹劾违法官员。

在唐代的官制中,中书、门下两省与尚书省六部、九殿五狱、御史台共同构成了完整的政策决策、执行和监督体系,是唐代的核心机构。除了这些核心机构之外,还有一系列辅助机构,大多是皇家宫廷机构,直接为皇家宫廷服务。主要包括秘书、滇中、内史三省官员、东宫官员等。前三种机构虽然也叫“省”,但实际上地位与寺监相当,其长官也叫“监”,副长官叫“少监”。

秘书省是负责皇家图书馆档案的机构。为省事,除设置监、次监、程等官职外,还设置了一名秘书郎负责《皇家经史子集》四部书的抄录和保管,一名校对员郎负责经典的校对工作。此外,负责天文历法的太史局(又名四天台)也曾归秘书省管辖。宫省设有食、药、衣、府、骑、辇六局,负责皇帝的衣食住行和医药。内务部是宫廷太监和宫女的管理机构。东宫官是皇太子的下属宫廷机构,其设置模仿朝廷的结构:其太子房事、太傅、太保(统称“三太”)和太子少师、少傅、少保(统称“三少”)为太子的导师,太子客人被任命为太子的侍从,均无具体职务。设詹府,掌管东宫官员和政事,相当于中书门、尚书省六部。左春芳负责训诫侍从规矩,相当于省政府的岗位,游春芳负责开文书,相当于省政府的岗位。此外,左春芳手下还有一个崇文阁,掌管书籍和典籍;经贸局负责校刊的历史;配餐局、储药局、内直局、配餐局、官门局负责太子的衣食住行。这些机构一般对应弘文馆、刺史省和寺省。此外,东宫还有三座殿宇,分别是嘉陵殿、灵更殿和仆殿,负责东宫具体事务的执行,也对应着九殿五监。东宫官职虽多,但其实多为闲职。

唐朝除了文官制度,还有武官制度。由于唐初实行兵制,朝廷设立了十六卫。十六卫的名称在初唐变化很大,到唐初一般固定为左右卫、左右卫、左右卫、左右卫、左左令卫、左右军卫、左右锦卫、左右剑守门、左右前卫。其中前十二禁卫掌管府兵,只有后四禁卫不掌管府兵,负责都城和宫殿的守卫以及皇帝的贴身护卫。每个卫队由一名将军和两名将军指挥,历史悠久,并有办事员负责每个卫队的日常事务。四个曹操,仓、兵、齐、周,分别负责薪水、给养、考绩、住宿、马匹、武器等具体事务。十六卫直属皇帝,但没有调兵的权力。需要出征时,一般由皇帝和宰相商定,向兵部下达诏书,兵部再下契,与诏书一起向各折府或郡县发兵。除了十六禁卫,东宫的官员还设置了十率府,各有一名官和一至两名副职掌管,并管理一定数量的府兵作为亲王的禁卫。以上十六卫总称为南亚朱伟,因为他们的办事处都在长安和洛阳以南的皇城。

在唐高宗,由宫城北门玄武门皇军发展而来的北衙皇军开始兴起,逐渐取代了南衙请侍卫的职能。由于政府军制的废弃,南雅朱伟逐渐成为一个休闲师,其首席将领和将军也成为武官的行列,不再拥有实际权力。

北衙门第一皇军为左右羽卫,左右长吴军设在玄宗,左右神武军设在肃宗,合称北衙门第六军,一将三将。在唐代宗,神策军被纳入北方官员的帝国行列,德宗由宦官指挥,担任警卫军中尉。所以神策军发展很快,超过了北官的六军。唐朝后期,北亚六军将军、大将军衔逐渐变为武官军衔,实际上并无军权。

唐初地方行政体制采用州县两级制。中唐时期演变为道、州、县三级制,同时出现了新的二级行政区——府。

州州长是秘书处,他的下属幕僚主要包括助理、法官和书记员参军。上辅指的是常侍、司马,他们没有具体职责,协助刺史处理国事,但往往成为安排冗官的职位。所以晚唐的中州、下州一般不担任辅佐。审官是指参于军中的司公、司仓、胡俟、司兵、司法、休斯,与朝廷中的尚书省六部相对应,具体负责国家官员考试、礼仪、税务、仓库、户籍、职传、监狱、水利工程融资等各方面事务。参军的录事负责监督六部曹官在州内的升迁,相当于御史、尚书的职责。此外,唐代的州级官员还包括经学博士、医学博士和市政官员,他们主管学校、医药和市场交易。

唐代郡守为县令,县丞、郡博、县尉为主要幕僚。宪成是县令的副手,相当于州助;主簿负责检查监督官员,相当于州吏参军;县尉负责管辖曹的官员和追捕盗贼,相当于州官。唐玄宗二十八年(740),全国共设328个州,1573个县,可见唐代地方官制度之庞大。

随着时间的发展,唐代地方行政机构发生了一些变化,主要是官道的出现。在唐代,京都和曾经作为首都的州被称为郡县,以显示其地位的重要性。府官与州官相同,只是在名称上稍有变化,如其长官的名称改为殷,副长官的名称改为邵殷。此外,还在边境地区设置都护府,管辖广大边境地区。都护府的官员和州府一样,只有它的长官叫都护府,副都护府。

唐初陶为监区。贞观元年(627年),唐太宗“因山川之形,将天下分为十路”。皇帝不时派巡视员或记者巡视道路,监视地方官员,了解各地情况。开元二十一年(733),唐玄宗“因十路而分十五路,任访员,巡察为汉刺史”。唐后期,陶的官员一般担任我们的使臣,有军权,权力更大,形成大小不一的方镇。每个镇所辖的行政区域也称为道,唐宪宗元和有47个这样的道。正如宋人洪迈所指出的:“唐朝在各省设置按察使,后改为接见处分,在他指挥下的大郡进行统治。它被改成了观察者,它有了旅行的地方,也就是设定我们的时间。天下分四十余路,十余州为最大,二三州为最小,但必访善恶,出纲。但军甲、财帛、民风都是东西,又叫郡府,权力压倒一切。”道长官的下属由副使、行军司马、按察使、使臣、掌秘、推官、巡察、推官等一大批幕官组成。

沿袭唐代隋制,官员分为九等,每等又分为正、从两等,* * *为十八等。公务员在四标以下,军官在三标以下,也分上下两级。所以唐朝实际上有30级文官,32级武官。这些军衔总是被称为军衔中的官员,是正式的文武官员。此外,还有9个流出的产品,实际上属于官员,不属于官方的官员范围。散官的官衔大致与其等级相对应,表示其地位和年资为升迁序列。

唐代的品级和散官也与官服分级制度有关。按照唐朝的规定,三人以上官服为紫色,四五人官服为朱红色,六七人官服为绿色,八九人官服为绿色。同时,唐朝的高级官员都有一个表明身份的鱼符号,装在一个袋子里,叫做“鱼袋”。三品以上官员的鱼袋都用黄金装饰,称为金鱼袋。五品以上官员的鱼包,用银装饰,称为银鱼包。

唐成穗制度下,文武官员都可以封官,* * *有十二级。根据规定,立功人员可以与大臣或相应等级的大臣同一级。但实际上由于嘉奖太多,动辄上万,所以没有工作的功臣实际地位往往低于胥吏,只成为授予官员的一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