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社会角色的理论和概念以及社会角色扮演的含义。

论社会角色理论

社会角色的理论和概念

“角色”是戏剧中的一个术语,指演员扮演的角色。一些学者在20世纪20-30年代将其引入社会学,然后将其发展成为社会学的基础理论之一。社会角色是指与人的社会地位和身份相一致的一套权利义务规范和行为模式。它是人们对特定身份的人的行为预期,它构成了社会群体或组织的基础。具体来说,它包括以下四层含义:

(1)角色是社会地位的外在表现;(2)角色是人们权利和义务的一套规范和行为模式;(3)角色是人们在特定职位上对人们行为的期望;(D)角色是社会团体或社会组织的基础。

在社会中,角色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与其他角色联系在一起的。这样一组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的角色称为角色集。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只承担某一个社会角色,而总是多种多样的社会角色,而他所承担的各种角色又总是与更多的社会角色相关联,这些都构成了一个角色集。

社会角色的类型

从不同的角度来看,社会角色可以分为许多类型:

(一)第一作用和自我诱导作用。所谓预分配角色,又称归属角色,是指基于血缘、遗传等先天或生理因素的社会角色。比如一个人从出生开始就被赋予了种族、国籍、家庭背景、性别等等角色。所谓自我诱导角色,也称自我获得角色或成就角色,是指主要通过个体的活动和努力而获得的社会角色。自我导向角色的获得是个人活动和个人选择的结果。

(2)意识角色和无意识角色。这是基于人们承担社会角色时的心理状态。所谓自觉角色,是指人们在承担某种角色时,清楚地意识到自己肩负着某种权利和义务,周围的人是自己角色的观众,所以尽力用自己的行动去感染周围的观众。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经常经历这种有意识的角色。所谓无意识角色,就是人在承担某个角色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在扮演这个角色,只是按照习惯行为去做而已。一般来说,当上述形成有意识角色的原因都不存在时,人就很容易形成无意识角色。

(3)规定角色和开放角色。这是从社会角色的标准化程度上做出的区分。所谓规定性角色,是指一种被严格明确界定的角色,即权利和义务,该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都被明确界定。属于这类角色的人,比如警察、法官、各级党政干部、党员、团员等等。所谓开放角色,是指那些没有严格明确界定的社会角色。这种角色的承担者可以根据自己对角色的理解和社会对角色的期待来从事活动。比如父母、夫妻、孩子、亲戚、朋友、同学、客户、乘客等日常生活中的很多角色都是开放的。

(4)功利性角色和表现性角色。这是与社会角色所追求的目标所做的区分。所谓功利角色,是指那些以追求利益和实际利益为目标的社会角色。这种角色行为的价值在于实际利益的获取。如商人、企业家、经理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以盈利为目的的社会角色就属于这一类。功利角色在社会中的作用主要是为了实现效率的目标。所谓表现性角色,是指不以获取经济利益或报酬为目的,而是表现社会制度和秩序、社会行为规范、价值观念、思想道德的社会角色。比如党政干部、法官、警察、学者、教授、艺术家等等。

社会角色的扮演

只要是社会成员,就会承担一些社会角色。当一个人有条件去扮演一个角色,去扮演这个角色,并且按照这个角色所要求的行为准则去行动,这就是社会角色的扮演。

在社会舞台上,人不能随意扮演任何角色。这就好比一个演员想在剧中扮演一个角色,首先要得到导演和相关人员的认可和确定。一个人在社会舞台上扮演一个角色,首先要有一个确定的过程,或者说“认同”,即证明一个人的实际地位、认同能力等条件与他所承担的角色是一致的、等价的。对每一个个体来说,社会角色的确定就是回答:“我是谁?”问题。在回答“我是谁?”,我决定自己的实际地位和与他人的关系,从而起到一定的作用。

人在确定了自己想要扮演的角色之后,一个直接的问题就是如何表现这个角色。首先,就像舞台上的表演需要装饰一样,社会角色的表演也需要布景和道具,但不同的是,社会舞台上需要的是实物。一般来说,布景或道具有两个作用:一是象征性的,二是实用性的。其次,一个人物更直接的表现就是他自己的外貌和风度。一般来说,一个人的衣着、打扮、外貌、仪容往往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能引起人们对其内在品质的联想。另外,在角色表演中,要注意前后的区分:所谓台前表演,是指人在扮演这些角色时的表演;所谓后台表演,是指表演某个角色之前的准备活动。在人们的生活中,这两种行为是有区别的。

角色扮演不仅表现在以上静态方面,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角色扮演通常要经历对角色的期待、对角色的理解和对角色的实践三个阶段。

一个人扮演的角色好坏,水平高低,很大程度上与角色距离有关。角色距离是一个人自身的素质、能力和水平与他想扮演的角色之间的差距。既然一个人扮演一个社会角色,既然角色不完全是他自己,那么一个人和要扮演的角色之间总会有差异,所以角色距离是普遍存在的。戈夫曼认为,在任何情况下,角色距离都不包括那些与本角色无关的行为,而只包括那些与某个特定角色相关的行为。

社会角色混乱

人在社会中的角色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正如社会的运行往往会产生不协调的因素一样,社会角色的扮演也往往会出现矛盾、障碍甚至失败,这就是角色的失衡。常见的角色障碍如下:

所谓角色冲突,是指社会角色扮演中角色之间或角色内部的矛盾、对立和冲突,阻碍角色扮演的顺利进行。我在讲角色集的时候提到了角色集的两种情况,即不同人承担的一组角色和一个人身上的多种角色。从这两种情况出发,产生了两种不同类型的角色冲突:一种是角色之间的冲突,即不同角色承担者之间的冲突,这种冲突往往是由于角色利益的对立、角色期望的差异以及人们不按角色规范行事而引起的。如领导与群众、服务员与顾客、婆媳、父母与子女等。另一种是角色内部的冲突,即一个人内部由于各种社会地位和社会角色的集合而产生的冲突。

所谓角色不清晰,是指公众或角色的扮演者不清楚某个角色的行为规范,不知道该角色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该怎么做。社会的快速变化往往是社会角色不清的主要原因。在社会和文化急剧变化的时期,许多社会角色正在发生变化。人们会觉得很多角色的行为规范超出了他们以前习惯的范围。这种发展的结果是,许多人对这些角色的行为规范应该是什么样子感到“不知道”。

所谓角色中断,是指一个人先后承担的两个角色之间的矛盾。随着年龄和生活中各种条件的变化,人总会轮流承担各种各样的角色。一般情况下,人们在承担一个角色时,往往会为承担一个后来的角色做一些物质和精神上的准备,所以不会出现角色中断的情况。角色中断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人们在承担前一个角色时,没有为后期将要承担的角色做好准备,或者前一个角色的一套行为规范与后期新角色所要求的行为直接冲突。举个例子,一个渴望上大学的青年学生,因为高考没有分数,突然变成了无业青年,这是他过去绝对想不到的。

角色失败是角色扮演过程中非常严重的失调。意味着角色扮演者因为各种原因无法成功表演,最后不得不中途停止表演,或者虽然还没有退出角色,但已经是困难重重,每向前一步都会遇到更多的矛盾。从角色失败的结果来看,通常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角色的承担者不得不中途退出角色;另一种是虽然还处于一定的角色地位,但其表演已经被实践证明是失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