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论文

制度改革与武帝盛世的创造

[摘要]汉初制度疏而广,制度改革的呼声不落实。直到汉武帝时期,才大刀阔斧地推行制度改革。这是一个成绩斐然的时代,也是一个以身作则的时代。在协调地方与中央的关系、解决皇权与相对权力的矛盾、加强对官僚机构的管理、建立新经济政策等重大领域,汉武帝固然采取了一些权宜之计,但显然更注重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分析这一现象,有助于我们解读古代繁荣的合理内核,并从中获得历史启示。

[关键词]汉武帝;系统;改变;创新;启发

在一个政权的初始阶段,往往是非常紧急的事情,不得不解决燃眉之急,无暇顾及根本的制度建设。但要让国家达到巅峰,必须从制度建设入手。从西汉初年的“无为而治”到汉武帝的“欲善其事”、“刚强”的政治转型,清楚地印证了这一历史规律。汉武帝时代在历史上无疑是以功绩卓著而闻名的。如果探究造成这个盛世的诸多因素,大力推进机构改革无疑应该是首选之一。见证了汉朝兴衰的历史学家荀悦在总结历史教训的基础上说:“君先治国,制度为根本。.....有常制,则政不相当;若有常制,则民不同。”[1](论《孝文帝纪》)这是符合历史规律的结论。从制度建设促进社会有序发展的角度解读汉武帝盛世的产生,可以给我们以深刻的历史启示。

一、直面体制改革:顺应时代潮流的明智之举

汉文帝时期,有着远大政治抱负的政论家贾谊在其不朽巨著《治安策》中,为制度的缺失和国家的孱弱而哭泣,发出了改制为强的呼吁。他特别指出了政治等级制度的失序,他提出“不是天所为,而是人所立,使规训有序,六亲和睦。”人家设的不是为了失败,不修就是坏。自汉已二十余年,宜立制兴礼乐,而后诸侯追踪,民风淳朴,狱讼衰”[2](《礼乐》)。他还为统治者起草了改革礼仪制度的具体方案,他对这一制度充满信心。”前车之鉴和前车之鉴,轻重是一样的。“之后,可以是永生的过程。虽然也有傻不值得的孩子,但还是要盖。

业与安全”[2](《甲戌传》)。也就是说,以制度治国可以弥补“人治”的缺陷,这是他的理性追求。他的制度设计,不像后世儒生的迂腐,相当务实。正如陈苏镇所判断的,贾谊等人“关心的是在“法”“刑”之外建立一个“礼”的体系,形成一个以“礼”为主,“法”为辅的制度体系”[3](p251)。可惜由于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特别是一批身居高位的军事权贵的坚决反对,贾谊的主张未能实现[2](《贾谊传》)。沿袭汉初的沉寂之风,可以导致社会秩序的恢复,促进经济发展,但在制度建设上有所欠缺。荀悦曾经说过一句耐人寻味的话:“圣王的制度是建立在纪律之上的。.....汉初国家简单,制度没有准备。”[1](论孝文帝纪)这是对汉初政局特点的准确概括,惋惜之情溢于言表。

公元前141年,汉武帝即位。他所面临的情况是“汉兴六十余年,家安,府库丰富,四夷不客,制繁为简”[2](《公与列传》)。他继承了“文景之治”的全部历史遗产,既有社会安定、民心所向、经济繁荣的优势,也有制度缺失、国家控制能力薄弱的遗憾。”汉与兴之间七十余年,国家无事,除了水旱之灾,百姓已给足了家业。什么都是满的,金库里都是货。首都的钱多的教不过来。太仓的小米,沉香阴溢,积重难返,以致腐败不堪,不能食用。.....此时网稀民富,役财骄横,甚至把郝党的追随者归并到乡村歌曲中任意妄为。宗室有土,博士在下,争奇斗艳,房衣骄奢,不可限量。”[4](《平准书》)说明制度的不完善已经对统治秩序构成了潜在的威胁。因此,汉武帝有责任推动制度建设,以改变汉初因循守旧的局面。

董仲舒恰逢其时地站出来,主张必须改变国家制度,才能真正实现对世界的统治:“要更加文明,而不是更加文明,虽然有伟大的圣贤不能很好地治理。”所以,自汉朝天下以来,那些常常想善政却至今不能善政的人,失去了更现代而不是更现代的努力。”[2](董仲舒传)所谓“现代化”,就是改革。在强调“以孝治天下”的汉朝,子孙只有遵守祖先规定的义务,没有改变的权利。而董仲舒却有勇气蔑视政治禁忌,评判西汉初年的利弊得失。“一直想善政,至今做不到”的评价,包含了无尽的遗憾,即使不是对“风光满肚”的否定。在呼吁变革方面,董仲舒无疑是走在时代前列的。同时也要看到,这并不是董仲舒的独到见解。当时的贵族思想家刘安也在讲,法制必须随形势的变化而变化:“故圣人之法随时代而变,礼为俗,衣冠器械为己用,法度为己用。所以,成古没有错,但入俗是不够的。”[5](《荀论》)刘安虽然最终走上了与汉武帝抗衡的道路,但在论证变法的必要性上,他实际上是与董仲舒、汉武帝遥相呼应的。汉武帝晚年的《自析》之所以要改成法律,是因为:“汉家发起平常之事,加四夷侵略中国。如果我们不改变制度,后代也不能。”[6](《汉纪》)此时的君主及其臣民已经不满足于汉初的开国条例,而是把改变制度,创造盛世作为自己的历史使命。

汉武帝正是顺应了这一历史潮流,大力改革制度,才奠定了自己的卓越功绩,成为杰出人才的集大成者。

汉武帝时期的政论家严铸把汉武帝时期的特点概括为:“是征服四夷,开放边郡,增加军队数量,对内改革制度,朝廷多事之秋。”[2](《颜朱传》)汉哀帝的臣子王顺,中牟校尉刘欣等。,在讨论汉武帝的历史地位时特别强调:“招天下贤人,与协信共谋,促制,正新月,易侍奉,立天地之庙,建禅礼,集诸侯之制于周蓄之后,绝无反制之心。”可汗为诸侯,百人服从,天下之基也,中兴之功不高。”[2](《魏宪传》附《魏宣城传》)班固在谈到这个问题时,特别强调“孝之天下,熙熙攘攘有四夷,改法度于内”[2](《公函》)。显然,这些论调都有着相同的导向:尤其是推崇汉武帝在大力推进体制改革,为后人树立榜样方面所做出的贡献。汉人如此重视从制度层面讨论汉武帝的历史地位,表现出令人钦佩的理性和远见,甚至称之为中国古代政治文化的宝贵遗产。这种深刻的认识之所以出现,是因为汉武帝重视制度改革的实际措施,为汉代思想家提供了活水。

第二,进行机构改革:安邦治国的必由之路

汉武帝以非凡的勇气治理国家,也有非常务实理性的一面。在涉及改革的诸多领域,他往往标本兼治——既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权宜之计,又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落实,以达到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目的。

用一系列立法削弱诸侯国的影响

汉初“郡国并行”制度容易造成“大而不倒”的弊端,其危害性在“吴楚七国之乱”中充分暴露。所以汉景帝凭借镇压叛乱的力量,颁布新的条例,贬低一个诸侯国的地位,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汉武帝循着轨迹,创造了很多制度和法律。极大地削弱了诸侯国的力量,使其无法与中央抗衡。

其中,最有影响的是汉武帝采纳了朱的建议。实施了“推单”。主父偃是一个善于分析利益的政论家。他迎合汉武帝实行中央集权的意志,写了一封信说:“古诸侯不过百里,力形易制。今诸侯乃至数十城,地在千里之外,缓则骄横易淫乱,急则碍其强顺,以反京师。今天你按规律割,它就逆着结发芽,前天,就错了。如今的诸侯子弟也就十几个,却适合几代人。我虽是血肉之躯,却无足封之,故仁孝之道不宣。愿陛下令诸侯恩待其子,待其地。人各有志,德若分国,则略弱。”[2](《主父偃传》)汉武帝知其玄机,当即采纳。在流露出热血温情的“屯”这个名字下,原来属于王国的一部分领土新成立为侯国,原来的隶属关系改为属于附近的汉郡。其客观效果是,“武帝捐父书,推降恩宠令,使诸侯王分邑封子,以不患国而自省”[2](《诸侯表序》)。

此外,还有阿拉伯政党法、左派官方法、补充利息法等相关立法。关于“阿拉伯党法”的内容,按照张炎的注解,“诸侯有罪,傅湘不举例,故为阿拉伯党”[2](五王传)。这迫使诸侯国的高级官员为了自身的安全,把监视诸侯国国王的动向作为第一要务。藩王不仅失去了治理国家和人民的权利,还不得不承受来自傅、项的严密监督。甚至还有这样的例子:朝廷任命了一个名字很刺耳的大臣做王国的首相,还没上任,担心被迫害的国王就自杀了。相反,诸侯受制于名义上的官员,政治地位的削弱是新规的必然结果。所以班固在谈及“阿拉伯党法”时,特意强调“诸侯只得衣食税,穷人坐牛车”[2](《五王传》),也就是说他清楚地意识到了它的深远影响。关于“左官法”的内涵,据忠实注解,“在诸侯为官为左官,绝不能在诸侯为官。”应劭也有类似的认识:“人本优于权,今为诸侯而非天子。故称左官。”[2](《诸侯王表》)建立这一制度的用意,无非是防止有事业心的人在诸侯国为官,防止诸侯国的影响从人力资源上再次扩大。根据张炎的注解,《附益法》的规定是:“按郑氏家法,诸侯逾限,则附益。或者说,阿妹这位太子,法重。”[2](《太子表序》)立法目的似乎是防止朝廷大臣与诸侯勾结,为诸侯谋取利益。这些法律体系,相互作用,从根本上压制了诸侯国,地方势力坐大的局面一去不复返了。

参考文献]

[1]张烈。两汉[M]。北京:中华书局,2003年。

[2]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

[3]陈苏镇。汉代政治与春秋学[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4]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62。

[5]淮南子[一]。哲学家的整合[z]。北京:中华书局,1954。

[6]司马光。紫同治剑[M]。北京:中华书局,1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