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加强基层法治政府建设
国无常强,无常弱。服法者强,国弱。第一,法治政府必须是负责任的政府。权责一致是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政府要在法律框架内办事,遵循法定权限、法律优先的基本行政原则,坚持权责相称,做到权力必追究、用权受监督、法律受追究,不失职,做到法律法规要求的事,不超越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
第二,法治政府必须为政府服务。法治的根本是保障群众的基本权利。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重视对行政权力的控制和对相对人权利的保护,继续推进简政放权,严格监督权力运行,强化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在管理手段和行为上找准角色定位,从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第三,法治政府必须是廉洁政府。诚信是政府公信力的基石。如果在建设法治政府的过程中,腐败得不到有效遏制和解决,群众就不会信任政府。必须用完善的规则和严密的法制来约束和规范权力运行和政府行为,不断提高行政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