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维护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急需毕业论文...
维护警察执法权威之我见
XX县公安局纪委蔡新恒
一直是人民警察的真实写照。资料显示,新中国成立以来,有近2万名警察因公殉职,20多万名警察光荣负伤。平均每天有一名警察死亡,平均每天有十名警察受伤。可以说,为了维护社会安宁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警察付出了鲜血和生命的代价。然而,近年来,以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为己任的人民警察的权益受到了许多违法行为的侵害,警察的执法权威受到了严峻的挑战。这一突出问题严重挫伤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削弱了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制约了公安机关的健康发展。作为一名工作在一线的公安民警,笔者对此深有感触,并有幸借助理论交流的平台,就此问题做一个简要的分析。
一,警察执法的现状
近年来,警察在依法执行警务活动中被围攻、辱骂、殴打、诬陷的新闻屡见报端。一些不法分子为了逃避惩罚和责任,不惜纠缠、谩骂、殴打民警,干扰和阻碍正常执法。更有甚者,在未达到目的后,甚至以恶意投诉、指责的方式报复、打击警察。以XX县为例。近年来,我局纪检、信访、督察等部门受理信访投诉,其中核实的仅占63%。同时,社会上一些别有用心、被公安机关依法打击、敌视警察的人,利用警察在公共场所开展警务活动,煽动被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侮辱、谩骂甚至殴打人民警察。因为我们警察穿着警服,被各种条条框框束缚,只能忍气吞声,顺其自然。近日,我局在处置一起群体性事件过程中,一些不法分子借机起哄殴打执法民警,导致多名民警受伤或被抓伤,甚至执法民警的衣服也被不法分子撕破,在社会上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这些违规行为不仅给警察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和生理伤害,也极大地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热情。同时,也严重干扰了公安机关的正常执法活动,削弱了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所有事实都证明,维护警察的合法权益,确保警察的执法权威,是当务之急。
二、袭警案件频发的主要原因
(1)社会负面影响多,少数人法制观念淡薄。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部门,往往处于调解各种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的第一线,一些人很容易将不满转移到警察身上。特别是少数地方政府在工作中遇到阻力,经常要求公安机关处理一些非警务活动。公安机关受制于“条块分割”的领导机制,不得不如此。所以更容易引起群众的反对和反感,是通过抵制、阻挠警察执法来发泄情绪和不满的一种方式。有的人对暴力妨碍警察执行公务的违法性认识不够,认为骂两句或者打两句警察没什么;有些人,本着“法不责众”的精神,趁机起哄。
(2)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的法律保障体系不健全。在《人民警察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中,只对严重侵害公安民警人身安全的行为进行处罚。对于殴打警察、撕毁警察衣服和警衔标志、辱骂、吐痰侮辱警察、诬告陷害警察的一般案件和事件,没有强有力的法律依据进行处罚,对犯罪分子也不会起到震慑作用。
(3)警察个体素质不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不足。一是少数警察执法不规范、不文明,容易引起群众反感,导致矛盾激化,产生抵触情绪和行为。有些警察不善于化解矛盾,经常正面冲突。群众情绪激动时,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导致矛盾激化。二是部分民警麻痹大意,自我保护意识差,无法预测或低估执勤中的潜在危险。一些执勤行为不规范,巡逻、盘查、搜查、讯问等操作程序不认真执行,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三是平时疏于训练,不能在执行公务中熟练运用相关技能,采取果断措施制服犯罪嫌疑人,遇到危险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第四,证据意识不强。袭警事件发生后,现场保护和取证难度大。
三、袭警案件的对策
袭警案表面上是对个别警察的侵权,但实质上,侵权活动是针对国家法律的,是对国家执法权威的公然挑衅。公安机关必须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遏制这一违法行为的蔓延和发展。
(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为警察执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采取措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载体,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宣传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引导群众积极配合和支持民警执法活动,从舆论上为公安民警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有选择地宣传和查处侵害民警执法权益的典型案件,教育群众,唤醒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要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警民关系建设,树立人民警察为民的良好社会形象,夯实公安民警的群众基础。
(2)加大打击力度,维护民警合法权益。一是加大对当前各类袭警、侵害警察执法权益案件(事件)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应加强对一般参与者和未成年犯的教育;二是触犯刑律的,要依照法定程序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对违反者依法处罚并责令赔偿民警必要的损失和医疗费用,并在一定范围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第三,在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随时澄清事实,消除群众的误解和民警的心理压力。对于恶意诬告,给警察声誉造成严重损害的,要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为受害者讨回公道。
(3)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提高民警的处警能力。进一步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理念,在工作中坚持严格执法,既勇于公正严格执法,又善于讲究工作艺术和文明执法。同时,大力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不断增强民警的防卫意识、执法水平和实战技能,不断提高民警的现场处置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使其在警务工作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减少与群众的“摩擦系数”。
(4)完善警务保障机制,确保警察在警务活动中有的放矢。公安机关要在依法履行为人民服务、打击犯罪职责的基础上,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警务保障机制。所谓警务保障,就是保证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有效履行职责。首先是法律保护。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不受非法干涉;拒绝、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级公安机关要在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探索完善一套易于操作的警察维权措施。在公安机关党委领导下成立维护公安民警合法权益协会或维护人民警察权益协会,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民警受到不法侵害时,有申诉的地方,有伸冤的地方。第二是物质保障。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各级政府应当在经费、装备、科技等方面给予保障。要加强一线执勤民警的装备建设,为一线实战单位和一线执法民警配备防弹衣、防暴头盔、警棍等防护设施,为民警执法活动提供安全保障。第三是生活保障。各级政府认真落实上级关于人民警察工资标准“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保险、福利、抚恤和优抚制度。有效杜绝“英雄”流血流泪的现象。
(五)促进警察权的运用。据《上海晚报》报道,XX三名公安民警在执行公务时被一名醉汉非法打伤。为了维护执法的合法权益,三位民警将醉汉告上了法庭。在为这三位警察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叫好的同时,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其他警察不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我国《人民警察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第五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公开侮辱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我们应该大力倡导警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是在维护民警合法权益的同时,可以促进民警学习法律法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民警日常执法的合理性;二是在打击无视法律法规公然侮辱、伤害警察的犯罪分子的同时,树立法律的权威和威慑力,减少侮辱、伤害警察事件(案件)的发生;三是可以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警察的人格尊严和社会地位,促进群众积极配合警察的执法活动,加强警民关系。为了社会稳定,希望少看到一些侮辱伤害警察的事件。为了保护警察的合法权益,希望更多的警察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