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民事诉讼,网上求教等?

《民事诉讼示范论文》和《个人示范论文》是从《民事诉讼示范论文》正文开始的。——原告:阿凤,女,汉族,无业,现住阜新某区,联系电话:被告:阿雪,男,汉族,个体,住址同原告。电话:诉讼请求1。坚持与被告离婚;二、婚生女儿梅归原告监护,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三。依法分割夫妻* *同一财产的事实和理由* *被告与我于1987经人介绍,于1991结婚。非婚生女儿梅,出生于10月28日,1992,现就读于阜新某中学。我们结婚之初,我和被告的关系很好。结婚半年后,双方因性格原因和生活琐事经常吵架,原告多次被被告打骂。为此我于2004年6月5438+065438+10月起诉离婚,2004年2月经法院调解结案。此后,我与被告分居42个月,双方关系一直没有改善。以上事实足以说明我们的关系确实已经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维持这样的夫妻关系,对双方都是痛苦的,对正在读高中的孩子的成长更是雪上加霜。此外,被告多年来对家庭不负责任,经营个体旅馆收入很高,但从未送货上门,且故意隐瞒收入,居住地不固定。婚姻期间仍然如此。如果离婚判决是分期支付子女抚养费,那就是一纸空文,根本无法执行。所以我要求被告一次性支付赡养费。综上,请人民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我和女儿的合法权益。致阜新某区人民法院检察官: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基本情况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基本情况诉讼请求1、依法追究被告人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2.依法判令被告及时、足额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物质损失人民币* * *。事实和理由2008年9月30日20时许,原告在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田明路交叉口的“阿五美食”餐厅与朋友聚餐时,与被告发生争执。被告在酒店内用眼镜、盘子等物品砸向原告的头面部,致原告轻伤。原告当晚被朋友送到河南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治疗,留院观察治疗17天。之后她就一直待在医院附近,白天继续治疗,直到31,2008年2月,基本痊愈。被告的犯罪行为对原告的身体和精神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伤害和损害,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物质损失。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兹向你院提起诉讼。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证人:200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