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太阳下的报纸
一个众所周知的寓言:
一个富人在海边度假,看见一个贫穷的渔夫悠闲地晒太阳。他觉得不可思议,忍不住问他:“你怎么还不去上班?”
渔夫回答说:“我今天已经工作了,我已经钓了足够一天的鱼了。”
财主很可惜:“那你就多钓几条鱼,多赚点钱。”
“你要这么多钱干什么?”
“你可以买更多的船,捕捉更多的鱼,……然后你可以拥有自己的船队,然后你可以成立一家远洋运输公司……最后成为百万富翁。”
“成为百万富翁怎么样?”
"然后你可以躺在沙滩上晒太阳,什么都不用做."
渔夫笑了:“我现在不是在这里晒太阳吗?”
我觉得这个寓言最形象地概括了原始富裕社会和现代富裕社会两种对立的经济逻辑。比如根据加尔布雷斯的《丰裕社会》一书,现代的丰裕社会是“死于食物过多的人多于死于食物过少的人”。在这样的社会中,需求并不刺激生产,而是“生产创造了它试图满足的欲望,生产只是填补了它创造的空白”,现代广告和营销机构也应运而生,主导消费。塞林用一本《石器时代经济学》想讲的是另一种情况——原始的富裕社会,生产是为了使用,而不是为了交换;它的目标是明确的,也是有限的,人类“想要的不多,但满足需求的方式有很多”(p17)。渔民和富人都把休闲当成一种自由,只是他们挣钱和享受的方式不同。龚四当的“古代人的自由”和“现代人的自由”的区别,可以省略。
也就是说,原始社会(不限于石器时代晚期的部落)绝不是像现代经济学家想当然地认为的那样,生存环境极其恶劣,物资尤其是食物严重匮乏,生产技术简单落后,人们不得不终日劳作,衣食无着。相反,原始社会的人类很容易就能填饱肚子,然后剩下很多时间可以挥霍,看看古人有多少节日。聊天、跳舞、睡觉、找乐子是这群人的主要活动,以至于早期西方的一些拓荒者心想:“真不知道在我们的教会教他们抽烟之前,这些野蛮人是怎么打发时间的”(p28)。
与这种悠闲的生活相匹配,我们有一套经济理论来重新诠释人类财产的概念和经济意义,以及商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比如对于游牧部落来说,财富是一种不便携带的负担;“经济在原始社会只是一种兼职,或者只是社会上一部分人的活动”(p 100);“生产的目的是使用,以满足生产者的生计需要”(p78),这是最常见的家庭生产方式;家族首领和部落酋长用传统的规则和仪式来分配产品,慷慨更像是“强加的债务”来迫使人们分享商品;以产品作为礼物的互惠是亲属、部落之间最广泛的交换形式,所谓的买卖、讨价还价多发生在亲属、村落、部落之外;人们只消费最基本的产品,既不节约也不超前。给亲戚和首长送的东西多了,吃的东西不够了,还有其他救济。在经济学的指导下,原始人类在物质上不如现代人类丰富,但也算是“丰富”了。
以“低生产”和“低消费”为标志的原始富足,是以人们不得不承受低寿命、高死亡或节育的痛苦为代价的,流离失所也是常事;而且家庭生产方式相对脆弱,其劳动效率的不均衡往往滋生群体分离的倾向,需要酋长式的政治权威来保护和遏制,往往导致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进而导致社会分裂甚至解体。
如果比较一下现代富裕社会和原始富裕社会各自的经济,就会发现两者有很大的区别,甚至可以说各有各的目的。如果说前者可以定义为“过剩经济”,那么后者就是一种“生存经济”。凯恩斯曾经把人的需求分为绝对需求和相对需求。我们可以用英语单词“需要”和“想要”来对应。前一类是无论在什么社会,什么情况下,每个人都是必须的,比如食物和住房的最低物质保障。后一种满足没有什么实际价值,更多的是产生一种对别人的优越感。凯恩斯认为,第一种需求只要生产力发达就能实现,第二种需求永远无法满足。他在1927中说,“假设没有大规模战争,没有大规模人口增长,经济问题可能在一百年内解决,或者至少有希望在一百年内解决?经济问题并不总是人类的问题。”(凯恩斯:劝导集)按照萨林斯的说法,这个关于“需要”的经济问题早在石器时代就已经解决了。当初人类是用天赋来实现和平,而不是像现代社会一样用国家暴力来保证;他们利用各种形式的婚姻和禁忌来自我限制人口的增长;他们安于贫穷,有充足的闲暇时间,甚至“在一整年中,平均每天花在获取食物上的时间不到两个小时”(p32)。然而,在现代社会,人们沉迷于无尽的精神满足。富兰克林的“时间就是金钱”被奉为至理名言,勤劳和无私的工作成为了资本主义的精神。即使失业,工人也“陷入非自愿的无所事事”(亨利?格鲁吉亚语)。两个社会对时间的经济效用是完全不同的。
当然,将经济逻辑分为“生存经济”和“过剩经济”,只是一种简化事实的“理想类型”建构。塞林本人从来没有以截然相反的方式看待原始富裕社会和现代富裕社会。他发现原来的富裕社会并不完全是“生存经济”,有懒惰的乐乐人,也有勤奋的布松人。与现代富人的“富宴”相比,印度酋长的“富宴”并没有给予更多,互惠原则与剥削事实是并行不悖的。在一个富裕的社会,工作狂和拖延症并存,所以一个现代的“渔夫”很少能生活得有节制。
但是要说哪种经济学更好更合理,就不能简单的问我们是想一下子当渔夫还是想办法变富,做个选择就行了。加尔布雷斯问道,“谁能肯定地说,饥饿造成的损害比他的邻居拥有一辆新车的羡慕更令人痛苦”(加尔布雷斯:富裕社会)?在萨林斯看来,各种经济现象都应该用其文化背景来解释,而不是相反。经济理性“只是文化的一种表达,表现在围绕物质使用的意义系统中”(p7)。例如,“每个人的工作量随着文化的演进而增加,闲暇时间减少”(p43),“饥饿人口的总数随着文化的演进而相应且绝对地增加”(p44),“人一生中的工作年限可能会因为各种文化原因而严重减少”(P63)...新技术的引进可以用来提高生产效率和缩短工作时间。当初人类选择后者,是因为其文化赋予了休闲更高的价值,使得“赚得多不如做得少有吸引力”(Max?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那么,社会上物质的稀缺并不是技术手段不足造成的,而是取决于其文化目标与其实现能力的差距。不同文化不仅在经济上是矛盾的,在道德上也是不相容的。在这里,我想引用另一位人类学家韦斯特马克的话来证明一下:“不同的社会和个人对各种道德原则在集体内外能适用多广,以及当自己的利益与他人发生冲突时该怎么做持有不同的想法”。这些道德判断是建立在以善报德、以恶报怨的基本冲动的情感反应基础上的。这些感情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他所处的特定时代和特定地域所持有的各种道德情感的状况的影响。道德标准在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文化之间有很大的不同。"
问题由此产生。既然文化这么关键,他们怎么生存?以前各种文化分布在四个方向,交流稀疏而漫长。把外国的风俗当成《一千零一夜》来看,真是让人无法理解。也可以用庄子的“子非鱼,焉知鱼之乐”来理解总体来说还是和平的。但新大陆发现后,世界联系更加紧密,文化交流和冲突更加频繁。如果西方在前500年用殖民征服和经济渗透的方式解决问题,全球化在新时代会如何应对?亨廷顿把文化的冲突描述为“文明的冲突”,约瑟夫?奈把文化的外部影响称为“软实力”,我们给文化打个包,然后宣布为“国学”。换句话说,我们总是尽力推销自己的文化,让别人承担文化变迁的成本。所以,“总有爱斯基摩人想尽办法教非洲居民如何生活。”另一个问题是,如果两种文化可以在同一个社会中起主导作用,那么是什么力量实现了它们之间的转换?
当然,塞林斯并不知道跨文化的困难。他只是为了博取项庄舞剑的赞誉,大谈“石器时代经济学”,但他的目的是为了证明“资本主义不是人类历史上与生俱来的经济模式,人类社会更普遍的经济模式不是资本主义”(p363)。正如其中一位译者所说,“如果有人能卖现代性,为什么不卖‘非现代性’——只要东西是稀有的。它甚至帮助我们举起‘多元现代性’的大旗。”(张经伟:反思民族志,很难归类)塞林斯要卖的就是这样一种人类学的视角和关怀,通过与他人的比较来反思自己的处境。
至于萨林斯提出的“物质实践是由文化构成的”,其目的可能是为了证明马克思的物质决定意识,进而彻底颠覆现代经济学的本体论基础。但无论如何,我一直对决定论持怀疑态度,但韦伯的“亲和力”更贴切。在我看来,所有的决定论要么陷入循环论证的死循环,要么纠结于同义反复的陈述。如果物质实践是由文化构成的,“生产承载着整个文化结构”(p3),那么是什么决定了生产?有必要再回到物质实践吗?这种因果推论总是归结为一种不由外物决定的自在之物。另外,“文化”这个词的内涵是多变的,其概念的广泛性总是难以准确表达。有些哲学家认为我们只能认识有限的和局部的东西。绝对的、初始的、无限的等等是人类无法把握的,因为它不依赖于其他事物,我们无法依附于或区别于其他任何事物。但是,理性思维总是倾向于将某种事物与绝对性联系起来,以证明其合理性。的确,我们必须有一个绝对,相对的东西必须以绝对为基础,否则就是不可思议的。这绝对是所有现象背后的实体。古人将其归类为神、天、道。启蒙思想家将其定义为自然,社会学家称之为“社会”,人类学家称之为“文化”。也许,人的思维永远摆脱不了理性主义的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