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一个男人对自己是对是错,并分析原因。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哲学内涵是万物(包括人)都以“自我”为价值中心,这是一切社会秩序形成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相反,如果一切都不坚持以“自我”为价值中心,那么一切社会秩序都将不复存在。我们应该辩证地理解这一形式简单、内涵深刻的哲学命题,探究其内在的价值机制,而不是简单机械地以“是”或“不是”来判断。第一,“为我”是一切主体生存和发展的内在动力。研究表明,人类主体的一切行动都是为了最大化自身的有序规模,也就是说,主体一切行动的内在动力都是“为我”。如果主体失去了“为我”的内在动力,那么任何主体都必然自发灭亡,必然是“天诛地灭”。价值工程提出了一个基本思想:任何工程系统都希望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收益。事实上,任何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体系,也都希望以最少的成本达到最大的功能效果。因此,将这一基本概念扩展到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就形成了一个广义的社会学概念:任何系统或主体都会追求自身的可持续价值率最大化(或追求可持续利益最大化)。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利益最大化”有以下几个内涵:是长远意义而非眼前意义;是整体意义而不是局部意义;它具有社会意义而非个体意义;是综合的价值层面意义而非单一的价值层面意义;它是客观的而不是主观的;它是全面的而不是片面的;它是辩证的而不是形而上学的。不难发现,“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其实是对人类主体“追求利益最大化”这一基本原则最通俗、最生动、最直观的表达。第二,“为他”只是“为我”的延伸。很多人认为“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为我”和“为他”是绝对对立的。事实上,人类社会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人与人之间由于社会分工而建立了各种经济、政治、文化关系,人与人之间必然会形成一定程度的价值关联或利益关联。也就是说,一个人的价值关系一旦发生变化,必然会导致他人的价值关系发生一些变化,这些变化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当自己与他人的价值相关度为正时,他人的价值增长会间接导致自己的价值增长,于是人们往往有意无意地帮助他人,以达到间接帮助自己的目的,这是人类广泛“利他”行为的内在机制。总之,“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为我”和“为他”是可以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为他”是特殊的“为我”,是间接的“为我”,是更深更稳更持久的“为我”。显然,人与人之间的利益相关度越高,“为我”与“为他”的价值对等性就越强。这时,人们会表现出更多的“为了他”的行为。比如,由于母子、夫妻之间通常存在较高的利益关联,他们必然会表现出很多“为了他”的行为。在特殊情况下,人们有时会为了利他主义而完全否定自己,从而导致自我价值的完全丧失(即牺牲)。这是利他主义的极端状态或极限状态,通常由“思维惯性”、“信仰观念”或“伦理规则”引发。即便如此,从更广、更深、更长远的角度来看,这种极端状态和极限状态。人的价值需求可以分为四个基本层次:温饱、安全与健康、尊重与自尊、自我发展与自我实现。价值需求层次越高,其享受性和兼容性就越强,人们在消费这些价值时与他人的利益关联就越大,就会表现出更多的利他行为。显然,在一个利益关联紧密的社会中,只有人们表现出足够的利他行为,才能赢得他人的尊重和喜爱,他们的劳动能力、劳动成果和合法权益才能更多更好地得到他人的认可,无论何时遇到困难和挫折,都能得到他人真诚的帮助。这样,利他行为可以使自己在更大的范围内,在更长的时间内,以更大的概率。由于大量的社会分工,人类社会内部的利益关联远高于低等动物,所以人类社会的“利他”行为远多于低等动物。而且,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社会分工的广度和深度会进一步增加,人与人之间的利益相关性会进一步提高,社会的“利他”行为会进一步发展。第三,为什么社会不能尊重“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哲学命题?虽然很多人心里认可,但为什么几乎所有社会都将其排除在社会道德之外?这主要是因为信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人,在价值认识上往往会出现以下偏差,从而误导人们忽视许多有益于社会的利他行为的实施:重视确定性价值,忽视概率性价值;重视直接价值,忽视间接价值;重视显性价值,忽视隐性价值;注重眼前价值,忽视长远价值;注重局部价值,却忽视整体价值;重视物质价值,忽视精神价值;重视具体价值,忽视抽象价值。一般情况下,“自私”行为所产生的价值回报往往更具有确定性、直接性、主导性、即时性、局部性、物质性和具体性,容易被人们认可;而利他行为产生的价值回报往往更多的是概率性、间接性、隐性、长期性、整体性、精神性和抽象性,难以被人们所认可。需要一些时间,一些机会,一些环境条件,一些知识(也就是智商)和一些眼力(也就是情商)才能完全全面的理解,这些都会不同程度的降低利他主义。因此,在社会生产力落后的条件下,在知识水平低、道德水平低的群体中,如果提倡“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社会观念,将严重影响“利他”行为的实施,恶化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降低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联,削弱社会凝聚力,最终必然损害全体人民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