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官名和官阶地位最好能详细一些。

宋朝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基本上消除了造成封建割据、威胁皇权的各种因素。为了防止文官、武将、皇太后、外戚、宗室、宦官等六种人的专制独裁,宋朝廷制定了一套集权的政权、军权、财权、司法权。所谓中央集权,是指地方权力的集中;威权主义就是把权力集中在皇帝手里,君主主宰一切。秦汉时期建立了中央集权,但专制主义并未达到顶峰。宰相权力的变化就是一个例子。汉朝宰相权力相当大,所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但是到了宋朝以后,宰相的权力越来越小,权力越来越集中在皇帝手里。可以说,专制集权的加强是从宋代开始逐渐发展起来的。

中央官制是中央集权的轴心。自赵匡胤建立宋朝以来,中央官制一直在调整。其特点是通过设置官职,划分各级官员的权力来削弱其权力。这样一来,有些官员不过是虚名,所谓的“官员”不过是拿薪水而已。这样的官员有两种。第一,在宋太祖和唐太宗统一五代十国的过程中,保留了大量的各国旧官,让他们保住官职,领取俸禄,但不允许他们掌握实权(只给那些被认为可靠的人安排一些实际职位);第二,对于宗室、外戚、长辈,只授予高官,增加俸禄,不授予实职。这些措施到了真教派就制度化了。按照这种制度,普通官员有“官职”和“派遣”两个头衔,有的官员还有“职”的头衔。“官”只是指可以领工资,岗位有实际权力。各器官互相牵制是常事,“非其官也”。比如,左右仆射、六部尚书、侍郎、大夫、郎中、员外郎、卿、等。,成为官阶名称后,就失去了本来的意义,不再担任与官名相对应的职务。这些官名只是作为定级、定薪、定衣、定序的依据,所以称之为官职或地方官,也称秩官或护卫官。其中就有文学资源和军衔的差异。派遣是指官员的实际职务,也称为“事业官员”。派遣员的名字往往包含判断、知道、有权力、直、试、查、提、提点、签书、监督等字眼。,比如知县,参政,知专利,守秘阁,审祖事,提一些狱务。还有一些使者是不带这些字的,比如县令,绥靖使。官阶是按年资晋升的,即使不担任派遣官,也可以按阶领俸禄,而派遣官是根据朝廷的需要和官员的才能调动和晋升的。所以真正决定实权的不是官阶,而是派遣。至于“职”,一般指三馆(赵文博物馆、历史博物馆、集贤书院)和秘阁中的官职,如大学士、学士、候制等,是授予上级公务员的崇高头衔,但并不真正掌管。宋神宗元丰三年(公元1080年)官制改革后,撤销库职,另设秘书,从秘书到作者都称为库职。其他公务员也担任图书馆的职务,陈武带着玄奘的柜门让出了房子,这叫“发帖”。

官衔与实职的分离,使得朝廷内外大量官员闲置。名义上有三省六部二十四司的官,但除非皇帝下令,否则不管部。《松石志·关彝》说:

所以三省六曹二十四司都是由其他官员来评判的。虽有官宦,却不得不对此事不闻不问,此事一发,死了十个人,死了两三个人。

又说:仆射手,尚书,成,郎,员,居其官位而不知其位,往往十之八九。

这样各级政府层级重复,机构空前。但有利于皇帝直接掌握用人的权力。他可以随时提拔级别较低的有才能的人担任重要职务,也可以随时撤换不称职的人。历代官制大多保存在宋代。《松石志·关雎》云:

宋唐城制度,如何抑制它。三司三公不常置,丞相非三省专职巡抚。臣与臣被缚于外,禁中书。它为政务大厅,负责与议会的重大事务。

赵匡胤自宋朝建立以来,虽然三司三公制度从唐朝延续下来,但被封的大臣并不多,尤其是一个姓氏和一个官员。只有赵普和文彦博对拜功不可没。但由于蔡京擅长政治,宣和朝拜者多达18人。18人中,除了蔡京父子、童贯、王符外,大部分都是宋徽宗的儿子(太子除外)。

◎宰治

在宋朝的中央机构中,真正掌握最高行政权力的是“宰制”。所谓“统治”,就是宰相和执政的统称。宋丞相说,书是和事,副衔涉政事。参政又叫“执政”,是赵匡胤为牵制宰相而设的。据《李导长编》卷五记载,宋太祖即位后,仍留用范雎、王璞等。,后周的大臣,范雎退位后,虽然收赵普为侍郎,但并没有为丞相做什么事。当时有大臣认为宰相一职空缺,宰相应由尚书省巡抚授权,但也有大臣不同意,认为平章之事是宰相之职。当时被封为平章的人很多,但都是向外的“使臣”(宋代诸侯、唐使、留守、节度使、任职、刺史、平章都叫使臣,但不预政事)。所以赵普擅长宰相之权。宋太祖想给赵普立一个副职,但又想不出合适的名字,就问翰林学士陶艺:“杀一等官算什么?”陶艺回答说,在唐朝,他被称为维修和政治方面的专家。于是他把薛和陆玉清作为参政的参与者。这发生在宋太祖在德意志的第二年(公元964年)。那时候参政的地位还很低。据《龙变》卷五,“不宣制度,不扣课,不知印,不升府堂。停止命令时,会宣布会徽使大厅工作,并单独设置大厅。■(zhu1n,音砖)位于丞相身后,丞相号将被尾部减少,月伴减半。”政务大厅是总理议事办公的地方,连总理办公厅都进不了政务,没有太大权力。后来,宋太祖看到赵普在政治上独断专行,为了加强对宰相的牵制,提高了自己参政的地位和权威。开宝六年(公元973年),薛、陆玉卿、赵普三人被传唤“多知印支班”,以分其权。到了太宗,进一步提高了参政的地位。据《长编》卷三十七:道光元年(公元995年),戊子正月,太宗宣旨:

从现在开始,我学会了政治要天天和宰相一起封,我负责官员班。其■位先异位,应合二为一。会见丞相、使臣、亲王时,可商议军队事务,可晋升为首都。

都堂是衙门。政府官员和总理之间的地位和权力差异已经完全消除。这对总理形成了有力的制约。因此,宋朝常被称为“宰治”。虽然有一个议员来自唐朝,但是唐朝的议员不是很系统。和其他官员一起担任总理职务的人被称为议员。也叫参政议政。到了宋代,参政成为副总理的定制。参政地位的提高是宋朝统治者削弱宰相权力,使其与宰相相互牵制,从而加强皇权的重要举措。

总的来说,宋代宰相制度有五次变化。

第一次是在北宋初期,宋神宗元丰以前。如上所述,就是这个时期的变化。名义上和唐朝没什么区别,实际上差别很大。主要在于,宋朝设有政、军、财三部,宰相的权力在枢密使和三部之间瓜分。宰相、枢密使、三秘使的权力是平等的,并不统一。宰相权力被分割,参政相互牵制,权益薄弱,皇权加强。另一方面的变化是,中央机构中的三省制进入了衰落和废弃阶段。职权转移是三省制灭亡的第一声。

第二次是宋神宗元丰五年(公元1082年)开始的官制改革,史称元丰改制。元丰改朝换代取消中书制度,恢复唐初三省制度,将三省总督——尚书令、中书令、侍郎置于门下。然而,这三个官职只是名义上的,从未授予。仿唐制,用尚书左仆射,右仆代尚书省射。尚书右仆也是中书侍郎,代行中书职权。他们是总理。这时取消了申智的政务名称,增加了四个副总理,分别是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左丞、右丞。

第三次是在宋徽宗当政时期(公元111-1118)。蔡京被任命为宰相,自称“太师”,一直掌管厦门、中书、尚书三省事务。秦宗景康年间,太宰、少宰被废,改为尚书左仆射、右仆射。

第四次是在南宋高宗建炎三年(公元1129)。正式以左仆射、右仆射为丞相,改门下侍郎、中书为侍郎。还废除了商、游丞等官衔,基本恢复了宋初的制度。

第五次是孝宗道八年(公元1172),左右仆从改为左右丞相,政务不变。去掉中书令、侍中、尚书令这些虚名。门并入中书,称为中书之门。左丞相、右丞相都是主簿,也是各部长省的领导。其中6个直接属于宰相,大臣省的制度无形中被废除了。其实这也是三省融合。从此左右丞相成为国家最高行政长官,尚书省只掌握六部,奉命执行政务。当时的宰相俞和梁克甲是第一任左右宰相,也是唐朝的使臣。

除丞相外,还有“平章军务”一职。《宋史·正史一》说,哲宗元辅佐钟,在军务上安插平章,文彦博、先后任用。位于宰相之上,设计为位高权重的老臣,以示吉祥。如果是五天或者两天,那就不在唐都(政府大厅),除非是朝日。但这个官职只是最高荣誉职位,并没有多少“军务”要管。到了南宋,情况有点变化。宁宗禧元年(公元1205年),韩侜舟被任命为平章武官,此人“宽于预料”,“任事有方”,精于政事。在李宗统治时期,权力叛徒贾似道也被提升为“都尉,军务重要”。他长期窃位,宠信渐长,排名在丞相之上。结果是“和平军务”垄断军政大权,出现了军政合一的定制,而宰相则退居副职。

宋初宰相在中书门下称为“平章事”,这是从唐朝继承下来的。中书门下主官编制不固定,同时不超过五人。或者三相带一个基准,或者三相不带一个基准。太宗以后,有三相二参或两相二参。

到了唐朝,三省总督都担任宰相,在衙门办事。政务大厅先是设在门下省,后又迁到书下省,最后干脆改名为“门下书”。虽然宋初门下、中书、尚书三省名称不变,但与唐朝时已大不相同。首先,宰相不专为三省吾身;其次,三省的职权已经转移。唐代三省分为政策制定、批驳、执行三个部分。然而,三省的权力在宋朝被削弱了。这种弱化与“宰相不专管三省总督”有关。元丰改革官制之前,三省大权旁落,官署冷清:“省内存书者与门下存书者,留名,皇城外二等,有数官署。”中书之省,著书、复读、审读,题名附余、八宝、朝晖、报版、流放、考校等省大师。“至于尚书省,其实从唐末五代开始就逐渐废弃了,到了宋代就名存实亡了。因此,北宋初期大臣们经常建议恢复尚书省的地位。如淳化二年(公元991年)九月,大夫王提出了关于五件事的建议,其中之一就是“复省史”。他建议“三司之废,以尚书省设六部为终。“唐朝时,尚书省分为官、户、礼、兵、刑、工六部,掌握着行政、财政、司法、礼部大权。到了宋代,选官又多了一个判官的法庭,“授之者皆刊于中书,不再由吏部”。户部属于第三司。这样,行政权归政务大厅,财权归三司。第三师的建立是宋太祖恢复金融实力的重要举措之一。王关于废除“三司要廉省大臣”的建议,自然没有被采纳。但是,为了搪塞,宋太宗还提升了尚书省巡抚的职位。淳化三年(公元992年)晋升为三司以上官职秘书。但是,这并没有提高大臣令的权威性,更不用说大臣令很少被授予了。因此,在直道、大中、祥符年间(公元995-1061),大臣们不断提出恢复尚书省制的问题,但没有结果。这个问题一直争论到宗申元丰改革。其实,尚书省的职权划分是宋代中央机构分权和皇权加强的反映。正是这种变化导致了三省制的消亡,演变为一省制。

◎三省六部

门省:又称“左省”。其首席执行官名义上是一个仆人,但他很少被任命。事实上,他有名无实。副长官是部长助理,此外还任命了一个人负责省里的职权。其官员有左三戚常侍、左建一大夫、左四建、左和钟。门下省的职权是要掌管皇帝印信、大朝设座、拜表、宣黄、考外官、外官、年底更换翟郎、各司签等。宗申改革官制时,恢复了三省的实际地位和权威,这是省厅考虑的。但自从侍郎成为尚书左辅社(总理)的兼职或专职副总理后,就不再与该省本身的部会有关了。

中书省:又称“右省”。它的长官叫钟书令,其实也是有名无实。副都督是中书侍郎。另一位中国书法家被任命为“省事评书法”,真正掌管行省职权。其官员有右驾常侍、中书舍人、右谏大夫、活舍人、右谏、右辩等。中书省的职权是掌管郊祀、帝书、州县官员考试、年底复演、文官更衣、僧道授紫衣、举人出世、寺庙数量。宗申改革官制后,中书省听命于政府。但自从中书侍郎成为尚书右仆射手的兼职或专职副丞相后,就与中书省部本身不再相关了。

门下、中书两省左右骑常侍,左右谏大夫,左右谏,左右正,合称“两省官”。门下省的活郎和中书省的中书舍人被称为“小省官”。④.散骑经常等待,给东西,给医生建议等。被称为“两省之官”。北宋初期,两省官员虽称为谏臣,但除非皇帝特别伺候,不得谏臣。

尚书省:又称“首都省”。其军官名义上是大臣,还有左右仆从、左右丞等。,但大臣们从不任命他们。事实上,除此之外,任命一个三品以上或本科学历的人担任“尚书右判易”。尚书省的职权是管官、户、礼、兵、刑、工六部,管封、经院、功德、支出等二十四部,管同意谥号、祭祠、宣誓、赐礼在京文武官员、注重选人、迁官二十四等官员。尚书省下辖六部二十四司,分左司、右司。左司掌管官司(下辖印鉴司、秀才司、考司)、户司(下辖财务司、仓司)、礼司(下辖祖司、主宾司、餐饮司)。右司掌管兵部(下辖驾部、财部)、兴部(下辖比比部、司门部)、工部(下辖垦荒部、保安部、水部)。左右师各有1医生和1医生。

我在宋太祖的时候,设立了一个文官部(以下简称文官部),并任命了两个文官评审员,分别负责选拔应试人员、审理案件、起草习作。还设三班,任命“知院事务三班”或“活动院三班”,成员人数不定,负责东西拜官等军职官员考试、拟调等事。唐太宗年间,有两个官学院,分别是研修院和研修院,分别负责北京和朝鲜的官员和候选人的考核。随后改为“考官院”和“考课”在京朝、莫坎的官院中进行。唐太宗还设立了“京朝官员派遣院”,在邵青的监督下负责向京朝派遣官员。淳化四年(公元993年),又编入考官院。宗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设考官西院,负责陈武阁使臣的侦察和注释。还改为东院主考,负责考核京朝官员以下文官的功过,描述他们的职级,并给他们发条子。两个书院各有1个成员,2本大师书。元丰五年(公元1082年),作为全面改革官制的措施之一,注释法完全归吏部所有,废除东院考官,改为由吏部左大臣选举产生的文官,负责向北京、朝鲜派遣官员,任命为非中国官员。撤销文官,改为官修侍郎,从一开始就掌管文官,直到选拔;取消西院考官,改为吏部尚书右选,督抚晋升官职以上,职务为枢密院以外的武官;取消三等,改为吏部侍郎,由一郎主管副都督以上至尚武。据《宋史·官三》记载,此后,吏部掌管选、拟、责、升、复、考诸职,以及爵位、政策、奖惩、庙堂等制度。吏部长官为吏部尚书,设一员,副长官为吏部侍郎。在他之下,有两个委员,分别是博士和外交大臣,分别负责吏部尚书的左右遴选和侍郎的左右遴选。此外,还有两个成员,即秘书冯,秘书荀,郎中和袁外郎,以及一名官员负责法院。

户部:宋初掌管国家财政的有三个部门,户部几乎没有职责。它只任命了一名“户司”的成员接受地方税并在宫中陈列。宗申官制改革时,取消了三司,国家财政计划归户司。户部主管户籍、土地、政令钱谷、朝贡、征收等事务。设户部尚书一人,左右曹侍郎一人。阆中和员外郎各有两名成员,杜挚、金布和仓布各有两名成员。左曹掌管户籍、赋税、地税、征款,右曹掌管昌平、免役、嘉宝、义仓。支出掌管国家预算,量入为出;财政部掌管国家货币收支,藏于国库;仓库部门负责储存、收入和支出。

礼制:太常寺院始建于宋初。真宗年间,还有一个礼仪庭,掌管礼仪。礼部只任命“礼部判官”一员,负责科举和补泰州斋郎等事务。神祐年间,太常院被废,职权移交礼部。礼部设大臣一人,侍郎一人,博士一人,外交大臣一人。礼部包括三个部门:祖部、主宾部和餐饮部。掌管司仪、典礼、仪式、宴会、学校、科举。

兵部:宋初设立枢密院,掌管军令,而选武官则由三等院和西科主考院负责。兵部只管皇帝的礼仪职责,卤书,武艺,神勇弓箭手,任命一个兵部委员。宗申建立时,设兵部尚书兼侍郎一人,参谋侧、驾司、司库、本部四司各一人,外交大臣一人。他们的权力稍有扩大,掌管民兵、弓箭手、厢兵、试武的武士,以及继承他们的少数民族官员。

刑部:宋初刑部是最高司法机构之一,主管全国的刑事行政,审理和恢复大理寺的案件。唐太宗年间,设立审判法庭,刑部的审判和复辟权转移到审判法庭,成为国家的又一最高司法机构。宗申统治时期,审判法庭被废除,驻京监狱署被纠察,审判和平反权归刑部。此后,刑部的职权大大扩大,主管刑法、狱讼、执行、赦宥和改造。设刑部尚书一人,侍郎二人;阆中、员外郎,各部两名,都官、比比、四门等各部一名。阆中、员外郎本部分为左右两堂,各有两员。左堂负责详细回复,右堂负责雪谣。

工部:宋初,工部事务只有一个判官,垦荒、保安、水务等部门的职权都划归“三司”,工部职权不多。宗申官制改革时,废除了“三司”,工业部恢复了职权。工部设大臣、侍郎,部内及屯田、保安、水四司即阆中、员外郎各有一员,掌管城垛、宫殿、船、仪、币、渠等国家政令。南宋时,将军的兵器监察和京城的水政监察合并为工部,工部的职权甚至有所扩大。工业部还管理军事装备研究所和司文研究所;高宗时还设厂制造御制兵器,并任命两名提督和数名督造官,负责制造兵器。司文所负责制造金、银、犀玉等器皿,设提督一人,监造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