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因素治疗的禁忌症。

物理因子疗法中的声、光、电、磁、热等物理因子。大部分可引起局部或全身发热,血液循环旺盛和新陈代谢增强,外周血管扩张,甚至血压下降,心跳和呼吸加速。同时,许多物理因素对核酸、酶、生物膜和能量代谢都有显著影响。基于以上原因,在物理因子治疗中提出了相对禁忌症和绝对禁忌症。比如肿瘤和结核病,如果在使用足够的抗癌抗结核药物和其他治疗方法之前,先用物理因子治疗,可能会造成结核病和癌症的扩散;如果对物理因素积极给予足够的药物和其他有效的治疗,不仅不会有害,还能提高治疗效果。又如发热疗法可提高肿瘤对放化疗的敏感性,增加局部药物浓度;发热疗法还可引起肿瘤细胞原生质体结构的破坏,溶酶体膜的不稳定性,以及NDA、RNA和蛋白质合成的抑制。物理因子疗法对于某些疾病或某一阶段的疾病是绝对禁忌的。如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或有出血倾向、高热、女性月经期小腹、体内有金属潴留、有人工心脏起搏器的人、身体极度虚弱的人、皮肤感觉丧失的人,绝对禁止使用高频电疗、超声波、热疗。如果特别需要,就要格外小心。使用高频电疗时,应使用无热量。另外,对于一些对理疗过敏的人来说,也被认为是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