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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与生活

[加入日期:2004年2月-18;点击次数:559]

美国有句名言,只有死亡和纳税是不可避免的,可见纳税和生命的密切关系。那么什么是税呢?从字面上讲,税是指国家按照税率向征税对象收取的货币或实物,税是国家通过征税取得的收入。有些人对税收漠不关心,认为税收离自己相当遥远。这个观念是非常错误的。事实上,税收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的衣、食、住、行、享、发展,都与税收息息相关。

无论在哪个国家,政府都是用税收来为公共支出融资,因为税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政策工具。现代税收理论认为,为了满足政府开展国防事务和组织各项公共事业的需要,人民不得不向政府纳税,政府不得不向人民征税。所以税收的存在,表面上是政府的需要,实质上是人民自身的需要。因此,税收研究不仅是税务工作者的任务,也是我们法律工作者的课题。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只看到了税收的现象,却看不到税收的本质。相当一部分国家公务员只知道月薪是多少,却不知道自己口袋里的工资都是税。他们只知道吃“财政饭”,不知道这碗饭是“税收”做的;我们在时装店购买衣服时,支付的价格已经包含了增值税、城建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等。由衣服的面料、针线、洗染所支付;我们乘坐公交车时,所支付的车费已经包含了营业税、城建税、车船使用税等。,因为这些税都包含在车的平时开销里了;我们建造房屋,必须在项目报建时先缴纳建设相关税费,在房屋所有权证建好时缴纳印花税;我们去饭店吃饭,餐费的支付已经包含了餐饮业应缴纳的税款;即使暂时不用钱,存在银行里,存款利息也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件“大事”都与税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消费者也是纳税人。所以,税收不是不相关,而是密切相关的。对税收要采取关心、支持、迁就、积极主动的态度,但不能抗拒、逃避、抵制、排斥。

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义务。我国宪法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中国人民和中国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对偷税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力度相对较轻,往往是“案多、刑少、情节较重、刑轻”,尤其是对“明星”、“大佬”等偷税漏税者,立案难、侦查难、结案难,以至于这些人的偷税漏税问题一再暴露。对偷税漏税的打击力度较弱,难以消除部分纳税人的侥幸心理。我认为,解决这一问题,要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普及税法知识和广泛的宣传教育,增强依法纳税的观念和意识;将纳税与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挂钩,在人民心中树立纳税光荣、偷税可耻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大处罚力度,一旦发现偷税漏税者,要一查到底,严惩不贷,以此彰显法律的威严,起到震慑作用,让心存侥幸的人不敢再心存侥幸,让人们养成自己纳税的好习惯。最近文艺界对刘晓庆逃税案的宣传,普遍增强了社会各界纳税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这种得过且过的心态,在大多数人心中已经不存在了。依法治税,给每个社会成员一个公平、公正、平等的发展机会。购物消费过程中缴纳的税款落入不依法纳税者的口袋,对我们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所以大家都应该关心和支持税收工作和税收法制建设。

同时,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掌握必要的税务知识。作为纳税人,我们应该自觉、准确地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作为政府部门,要提高政府预算的透明度,让民众知道自己付出的每一分钱都与哪些业务和自己的利益相关;同时,要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公务员的勤政建设和廉政建设。只有这样,人们才能透过税收的现象看到税收的本质,感受到自身利益与政府利益的统一。

(作者:李亚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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