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海音乐学院音乐系的专业定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

音乐学专业的办学定位是培养具有音乐学各主要学科的系统知识和基本学术素养,并掌握相应音乐表演技能的一般应用型人才和一定比例的研究型专门人才。完成这一系统学习的学生,将能够适应专业研究部门、高等或中等专业院校、音乐教学、广播电视、出版机构、文化机构、文艺行业组织管理等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工作。同时也为那些有志于进入更高学术阶段的学生打下良好的专业基础。

学生在校学习主要涉及音乐基本功的训练、音乐学主要学科的系统知识、学术理论和研究方法、各种文体的写作、社会调查等。在引导学生广泛阅读、浏览中外音乐文化遗产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学术能力和表达能力。此外,为了满足社会文化工作不同层面和方面的需要,我们还致力于培养学生应对未来工作的必要能力,如计划能力、组织能力、拓展能力、社交和协调能力。

1.主要课程和教学安排

第一学年:乐理、视唱练耳、钢琴、音乐学概论、中国民歌、中国古代音乐史、音乐学文体与写作、民族器乐概论、大学语文等。

第二学年:视唱练耳、中国现代音乐史、西方音乐史、和声、西方传统形式主义、歌剧和曲艺等。

第三学年:专题理论研究(专门的个人课程)、西方音乐史、音乐学分析、复调技法与作品分析、音乐心理学、音乐人类学、音乐美学。

第四学年:专项理论研究(专业个别课——论文写作)。

2.课程特色

音乐学专业的课程特色主要体现在围绕专业主干课程设计的两个课程结构模块上。一个是音乐形态学层面的专业基础课系列;首先是分别侧重感性知识和外围人文素养的选修课系列。

在专业基础课中,我们特别强调音乐形态分析能力的训练。为了适应音乐学的特点,西方传统音乐学和复调技法与分析两门课程由我系老师承担(作曲专业毕业,研究方向在音乐学)。他们的目的是将音乐史、音乐美学、音乐心理学等多重视角引入音乐文本的分析,有利于帮助学生拓展思维,为他们提供多层次、多方面的研究方法。然后通过这些多学科的教学,让学生获得一种综合的分析能力,在其他学科的学习中建立音乐本体意识,从而克服历史理论学习中对音乐技术形式的偏离。

除此之外,我们还设置了多种选修课来配合上述主干课程,如:中国民歌演唱和传统戏曲演唱是两门补充入门主干课程感性积累的课程;歌剧名著、交响乐名著、音乐名著欣赏等课程在感性层面上与两部音乐史形成互补;逻辑课为学生的专业阅读和写作提供思辨训练;古希腊哲学、德国哲学、诗性哲学、东西方文化比较、中外文学名著选读、司空图、二十四首诗等课程,拓宽了学生的专业视野,补充了各种必要的人文知识。提高他们的整体文化水平。

3.教学特点

《专题理论研究》作为一门专业化的单项课程,我们从第三学年(初三)开始就为每个学生安排了指定的老师,采取一对一的教学方式。这两年的个别课,第一学期是老师和学生的磨合阶段。教师可以通过与学生的密切交谈,了解学生的个性和兴趣意向,然后指导他们有针对性地广泛阅读,并通过一系列不同风格的写作训练他们的词汇,以掌握写作的学术规范。此外,在学期结束时,要求学生提交一份超过10000字的期末论文,并在系里组织一次“期末论文陈述”。第二学期,写作量逐渐增加,期末论文也在报告会上提交和陈述。另外,在第二学期结束时,要求学生提交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由系里集体讨论,帮助学生确认题目。第二年(四年级)第一学期开始,指导老师指导学生进一步收集材料,阅读材料,修改写作大纲,开始指导学生写作,每周检查学生的写作情况,帮助学生解决疑难问题。在学期结束时,期末论文(可以是毕业论文的一个单元)仍然要提交。上学期要求学生在4月底前写完毕业论文,5月初要求老师通读,并提出修改建议。5月底毕业生论文答辩,所有老师评定成绩。毕业论文规模要求不少于1万字。毕业论文有文件指导教师鉴定和院系鉴定。

在为期两年的个别课程指导中,学生除了聘任教师外,还可以根据研究对象的特殊性,临时向其他教师学习。其实在教学中,我们更多的是利用系内多学科、多专业、教师人际关系和谐的有利条件,实现交叉教学。就像音乐学导论的教学一样,由不同研究领域的很多老师承担。

这种教学方式的优势在于指导老师有连贯的时间,指导和帮助学生从泛读到初步选题,再通过第二轮的深度阅读和选题确认,写出提纲,实施写作。这样一个完整的长期跟踪过程,其实是给学生提供了一个如何面对一个具体课题的方法模型,让他们积累研究经验,然后帮助他们以后独立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