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发展科学论文
1999 12在纪念全国妇联成立50周年举办的中国妇女理论研讨会上,作者应邀做了一篇《妇女史:能为中国妇女做什么,应该做什么》。十年后,我的关注点转移了:“女性/性别史”取代了“女性史”,“为了女性”变成了“为了社会”。本文讨论了学者研究取向的变化是如何受到学术潮流和时代变迁的影响的。
国际妇女史研究趋势;
从女性史到性别史
65438年至0960年的欧美第二次女权运动引发了妇女史热潮。女性史家从女权运动的前沿回到校园后,开始从历史中探寻压迫的根源,发现自己的女性祖先在历史中是“失落”和“沉默”的,于是女性学者开始努力填补女性在历史中的空白,开始以女性为研究对象研究女性史。当时的女性史是以女性为中心的“关于女性的写作”、“为女性写作”、“和女性一起写作”。其理论武器和核心概念是“父权制”,针对的是男性群体对女性整体的压迫。吉达·勒纳的《父权制的创造》全面论述了这一制度在欧洲建立的过程和原因,她的另一本书《多数发现》则是她过去的主张,即女性的历史可以被“发现”并为女性服务。
20世纪80年代,“性别”概念被广泛用于历史研究。斯科特在《性别:历史分析的一个有效范畴》一文中指出,性别是基于性别差异的众多社会关系之一,它是一个在意义、规范、组织机制和学科建构上相互作用的系统。性别也是表达和维持权力关系的一种基本方式。这意味着,为了改善妇女的状况,我们必须改变社会制度和文化结构。这种分析比在家庭和资本主义市场上形成男性控制女性的宗法制度要全面深刻得多。
90年代,性别史一度成为写作的主流。学者们发现,性别史的书写使得原本处于女性史研究中心的“女性”有可能被“性别中性话语”所淡化和边缘化。确实如此。有人认为既然是“性别史”,就应该男女平分秋色,忽略了女性在历史和现实中与男性相比仍然处于边缘和弱势的地位。因此,一些学者一方面撰写“女性/性别史”来纠正偏差,另一方面又提出用性别重写通史。20世纪90年代末,有学者提出要“超越性别”,关注女性身份的差异性和流动性,打破单一固定的性别视角和性别分析方法,交叉分析更多与女性相关的类别、因素和身份以凸显女性之间的差异,将女性和性别权力置于不同的时空位置进行“情境化”研究。
中国妇女史研究的转型
上世纪初,中国也出现了女性史研究的热潮,这与当时关心国家和民族命运的知识分子的现代诉求密切相关。一些男性学者从社会史、法制史、政治史等学科关注“女性问题”。他们或为女性的悲惨境遇呐喊,主张妇女解放,或研究妓女奴婢的废娼放生主张,等等。陈东垣的《中国女性生活史》奠定了女性受压迫——解放的叙事框架以来,一直影响着当今历史上的女性写作,但受压迫——解放的框架被唯物史观的“地位分析”所取代。
20世纪80年代以来,妇女史研究一度活跃,但在传统史学领域影响不大。虽然女性学界、历史学家和妇联组织都对女性史有所涉猎,从90年代中期开始引入性别进行“本土化”,回国研究本土女性和性别史,进行一系列基础研究,但仍是星火燎原,准备燎原。
在中国,妇女史研究者分为“三驾马车”,研究特点各不相同:史学界重在论证,妇女史学界重在理论方法创新,妇联依靠组织能量推动。20年来,研究领域也不断扩大,如民族史、生育史、教育史等,以女性为主要研究对象。理论上,史学界仍以“地位”的高低来判断,回避“权力”;而女性主义史学家则对性别分析情有独钟,在厘清地方父权制理论方面有所突破,尤其是对中国性别制度的研究得到了不同学科女性学者的认可。
研究者的主观性:
促进妇女/性别历史的功能转变
在中国,女性主义史学强调妇女史的应用性和实用性,无论是从“为了妇女”还是“关于妇女的写作”出发,还是从“为了妇女”到分析社会制度结构和权力,以从根本制度上消除性别不平等。“女性史”和“性别史”名称的区别只是研究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并没有绝对划分前者是针对女性的,后者是针对社会的。
10年前,作者谈过妇女史能为中国妇女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今天作者提出女性/性别史能对社会有什么贡献,体现了女性主义史学使命与功能的一致性。十年前提出的问题,似乎只是针对“为了女人”。其实所谓的“女性问题”的解决离不开男性,而男性从维新变法、五四运动开始就一直在为之努力。目前,它与男女政治、经济和文化结构中的性别不平等密切相关。比如十年前的一系列问题:为什么农村一定要生儿子?为什么会有家暴?为什么女性在政治上总是少数?.....十年过去了,这些问题还没有解决。以农村生儿子的问题为例,已经演变为出生性别比严重失衡。官方数据最近三年一直徘徊在120左右,造成了人口安全的重大隐患。直接原因是重男轻女,进一步追问是长期以来重男轻女的性别制度和文化习俗的构建以及缺乏有效的干预措施。当我们用汉族宗法性别制度的研究成果来分析农民传宗接代和养儿防老的两种“男性生育情结”时,我们发现,家族制度的父系制度、父系姓氏制度和父系居住地制度是借助既定文化习惯的力量代代相传的,而且是习以为常的。此外,国家政策和基层非正式制度的性别盲点,助长了重男轻女的风气,形成了生育和赡养老人的困惑和困难的怪圈,导致出生性别比严重失衡。
当然,女性/性别史的知识和理论贡献只是整个作品的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跨学科、跨领域的合作。作为一名女性史研究者,追求学术前沿,潜心读书,扎实研究,不断创新知识,提出新问题,是应该的。但我们应该看到,社会需要学者树立社会关怀和人文精神,自觉将学术成果转化为“公共知识”,进行大众化教育。
(作者单位:天津师范大学性别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