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教学论文:教与不教有什么区别?
我在学校教书的时候,我那桌的语文老师是国内知名的特级教师。后来,他去了北京的一所学校当校长。他常说的一句话是:“要教《草堂被秋风吹破》,首先要成为杜甫研究专家;要教《荷塘月色》,首先要成为朱自清研究的专家……”。教务处评价他教的两个班时,所有学生无一例外都给他打了100分。在采访他的学生时,学生们总会说:“语文老师一讲,好像都是人,还带我们进行心灵探险!”我当时被深深震撼了。他的课根本没有体现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学生却给他这么高的评价!事后我想,除了一些光环效应之外,这与老师敢于贯彻深入语文教学的原则密切相关。
我记得中学语文老师孙绍振教授曾经说过,经典阅读,“习惯于在方法上从表层滑向表层,在作品与现实的统一中奔忙,缺乏揭示矛盾、进入分析层面的意识,从根本上背离了‘分析’的初衷”。尤其是在各种教学论横行的时候,语文课堂要求合作探究,教师讲课不要超过几分钟,课堂要还给学生,学生要自主学习,两人一组,全班一起学,课文不要肢解,等等。教师层面的文本解读和分析是没有市场的,否则就违背了课改精神。即使有,也是蜻蜓掠过水面。正如陈日良先生所指出的,语文教学的总体趋势是工笔的衰落和写意的兴盛。
前段时间听了一节名为《生本高效》的语文课,语文老师没有上讲台,而是找了个凳子坐在教室后面,让学生像走马灯一样上讲台展示自己的学习成果。整个班主任就说了一句“上课”“下课”,没别的说了。课后,我和老师谈了谈。老师说21世纪教育最有价值的就是老师要马上闭嘴。他还说,最大的问题是“乱”还不够。我不禁吓了一跳!
没错,针对他独创的“全时灌”、“全时问”、“全时转”,我们的课改提出了突出学生学习主体地位,实施“教师留学生”的课堂策略,但从来没有说要剥夺语文教师讲课和分析课文的权利!难怪有些行政领导上课后总是抱怨,说渴望听一堂老师讲课很精彩,甚至讲一篇课文,给学生完整详细的演示和讲解的语文课。
回过头来看,特级教师郑益农虽然一再倡导“非指示性”教学理念,倡导“两不四自”理论——不指示教学目标(让学生自主确定),不展示问题答案(让学生自主寻找答案);让学生用自己的心去感受,用自己的观点去判断,用自己的思维去创新,用自己的语言去表达,但他还是极力表现出教师在课堂上的主导作用。
比如,郑益农老师在讲授《告别剑桥》时,首先要求学生在第一遍读两遍的基础上,用一句话讲述自己的原创经历;让学生自主确定学习目标,自主学习欣赏;然后展示学习小组自主学习的成果;在此基础上,让小组筛选出不易解决的典型问题,并在大屏幕上进行总结;安排每组选择其中三个进行讨论,形成课堂教学的高潮。后来在课堂上,郑益农老师一改“慎言”的做法,针对学生忽略但又不得不掌握的内容,在下半节课提出了两个问题,引领课堂深入。看来在课堂上,语文老师还是不能放弃自己的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