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探讨

缺乏规则意识只是万州公交事件的表面原因,根本原因是规则意识背后的规则。

一辆公交车在滨江城市万州坠入河中。起初,人们以为这只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但最终,人们发现,一名错过一站的女乘客与司机发生了打斗,导致一名公交车乘客丧生。

当这种“错过一站”和“错过一生”的荒谬差距出现在我们面前时,我们不得不问:为什么?

有些人倾向于认为公交车坠江只是一个偶然的个案,不应该过度解读。但“任何自杀都是社会事件”,有些案例其实是社会问题的结果。事件引爆网络后,人们才发现,在公交车上闹事、与公交车司机争夺方向盘的案例比比皆是。

“纠结策略”的流行说明,在一定程度上,我们的社会存在着一定的因素,促使这些人在特定的情境下选择这种危险的方式来处理和解决问题。有人从冷漠的旁观者、冲动的司机等角度解释这一事件,但更多人指向“规则意识”。

这些年来,有很多因为不守规矩而“自杀”的案例。人们总结的结果大多是呼吁大家遵守规则,但我们更应该思考的是,为什么我们缺乏规则的意识。

所以,进一步说,规则意识的缺失只是万州公交车事件的表面原因,根本原因是那些影响人们规则意识的因素,也就是规则意识背后的规则。

影响规则意识的头号障碍是规则的个体化倾向——只在规则对你有利的时候遵守规则,对你不利的时候无视规则。应当指出,这些规则的目的是促进公众的利益。即使遵守特定的规则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对自己不利,但从长远来看,它会促进公众的整体利益。

正因为规则的这种公共性,我们要求规则的内容要公平,不能总是让一部分人吃亏,另一部分人得利。规则必须是中立的,在内容上不应偏袒任何一方。如果说某个人或某个群体遵守规则的结果总是对自己不利,那么这样的规则必然不会被遵守,我们也不能强迫人们对这样的规则建立一种“规则意识”。

有时候规则的内容是公平的,但是执行规则的人是有偏见的,是懈怠的。刑法有基本法,刑罚的效果不在于刑罚的轻重,而在于刑罚的必然性。任何规则都是如此。

规则只有守信才能有效。当规则被打破,执法者不处理时,人们只能诉诸“私力救济”;或者执法者参与了处理,但是不公平,不遵守规则,人们也就不再遵守规则了。

著名法官布兰代斯曾说过,“一个有序的社会,仅靠人们对惩罚的恐惧和沉默是无法维持的”。规则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惩罚,也不是为了吓唬和震慑人。如果这就是规则的目的,那么规则就会被扭曲,规则意识就无法建立,社会就不会“有序”。

规则是用来讲道理的。正是通过规则的制定、执行和遵守,规则中所陈述的真理才成为我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成为人们在行为和思维中自觉遵循的基本规范。只有这样,规则意识才能深入人心。作为一个社会隐喻,万州公交永远不可能偏离,顺利到达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