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本华的理论
叔本华认为,许多看似道德的行为都是出于自私的目的,其中最重要的两个原因是个人名誉和法律规范。出于个人名誉的道德行为目的,隐含着满足自己的欲望,希望获得他人的尊重,从而产生心理上的满足。法律规范所强制的道德行为,是为了逃避法律的惩罚,避免损失而做出的。这些行为在叔本华看来没有真正的道德意义。这种目的的极端形式是:一切都是我的,别人什么都没有。
恶毒的
第二种不道德的动机是恶意,目的是希望别人吃亏。叔本华认为,恶意无处不在,但一般其程度是轻微的,一般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和厌恶。人类用礼貌和聪明来掩盖这种动机,所以背后的恶意中伤和造谣相当普遍。恶意的两个主要来源是嫉妒和幸灾乐祸。嫉妒是天性无法摆脱的卑劣的人性,因为嫉妒的东西是应该被钦佩和感动的。而幸灾乐祸可以说是恶意的常见表象。叔本华认为,没有比幸灾乐祸更道德无用的了。恶意的极端形式是尽可能地伤害他人,所有残忍的行为都只是幸灾乐祸的行为。
叔本华认为,一切不道德的行为都可以由上述两种动机衍生出来。
同情
叔本华认为真正的道德是非常难得的,真正有道德的人也是万分之一。他说我们会尊重那些道德行为,恰恰说明那些道德行为与众不同,不可思议。他引用卢梭的话说,人不会和自己幸福的人有同感,只会和我们不幸的人有同感。即我们的直接共情仅限于他人的痛苦,而非安慰。所以,同情本质上是对别人的痛苦感同身受,也就是把别人和自己当成一体。从同情到高尚,无私和慷慨,所有对美德的赞美之词都是基于此而非其他。
叔本华把建立在同情基础上的伦理学的基本原则定义为:不伤害他人,尽力帮助每个人,其对应的两个基本美德是正义和善良(善良是一种同情吗?)。正义表现出同情的消极本质,即不能忍受别人的痛苦,强迫自己至少不伤害别人。而善良则表现为慈悲的肯定性效果,高于正义,即看到别人痛苦就像自己在痛苦一样,这样才能帮助所有人。叔本华认为这两者都极其罕见,但确实存在,即使是没有道德的人也不能否定这两者。
人性和同情心的起源
由于所有的行为都是由利己、恶意和同情所驱动的,所以一个人的道德水平可以看作是这三者在他的性格中所占的比例。三者中同情的比例越大,一个人的道德水平越高。叔本华认为,三者的比例在一个人的个性中是无法改变的,他对这一观点的论证是基于人类的普遍态度。对于一个过去犯过错误的坏人,人们永远不会信任他;一个被视为好人的人,无论做错了什么,总能得到人们的信任;在攻击对方的时候,我们都是在攻击别人的性格而不是事件本身,因为性格被认为是不可改变的东西。例如,人们常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叔本华认为,任何事物都是先有其本质,再有其本质的发挥,所以一切行动都来自于我们的个人自由,他认为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叔本华认为论证道德基础,即同情心的起源是最困难的问题。因为慈悲心的本质是对别人的痛苦感同身受,也就是为别人着想,我其实没有区别。在利己主义者和守财奴眼里,别人和自己是绝对不同的,这是他们和有同情心的人的根本区别。所以道德的起源是看透他人与自我的区别(即摆脱利己主义?),这是同情和道德的基石。展开就是认识到万物之间没有区别。叔本华在这里对道德起源的论证有一种神秘主义的倾向(万物一体),这与中国和庄子的物的一律思想本质上是一样的。
叔本华的伦理学大致可以用这样的逻辑来描述:万物无分->无分;人和我没有区别-& gt;同情他人的痛苦-& gt;同情心油然而生-& gt;正义和仁爱的建立->;道德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