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修改后,答辩老师还会看吗

答辩修改后,答辩老师还会念吗:会。

通过答辩的学位申请人应当根据论文评审专家和答辩专家提出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所有学位申请人都必须修改。学生无正当理由拒绝修改或按时提交期末论文的,其学位申请将不提交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

学位论文修改后,学位申请人应填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位论文修改定稿表》(以下简称定稿表),定稿表经指导教师和培养单位审核签字后方可正式定稿和备案。学位论文最终形式及最终电子版(论文全部通过研究生系统提交)于6月15+05: 00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6月20日收到论文纸质版。

学位申请人签字并于6月22日提交给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同时将论文全文的电子版作为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学位论文抽样检查的文本提交给学校图书馆。图书馆论文征集系统的提交方式以图书馆的相应说明为准。

延伸信息学位申请人在教育部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备案)时,应使用其在学位申请栏目“学位授予数据核对”模块中的学位授予信息。学位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

核实无误后,申请人在规定时间点击“打印”按钮,生成基础学位数据表进行签字确认,并于6月15+05: 00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材料以最终形式提交,学位基本数据表和签署论文由区队提交,区队队长负责。提交材料时,区组长要上报未提交的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