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召回问题的数学建模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在我国已开展三年,但企业和消费者对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认可度和响应度仍然很低。因此,本文构建了基于企业价值、顾客价值和社会价值三大价值体系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市场价值评估模型框架,使企业、消费者和政府更系统地了解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的市场价值,做出科学决策。关键词: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的市场价值一、问题的提出从2004年6月65438+10月我国正式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至今已经三年多了。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6月65438+10月,已召回缺陷汽车65438辆。其中,2004年召回15次,32万余辆;2005年召回27次,超过6万辆;2006年召回40次,超过34万辆;2007年,超过58万辆汽车被召回23次。如上图所示,《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后的三年内,汽车召回的范围和数量都在不断扩大,说明企业和消费者对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的认可度和响应度都在不断提高。然而,我们迫切需要对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市场价值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价,如何从维护国家公共安全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认识和评价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对消费者和整个社会的价值,如何更好地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实践与理论的国际比较2.1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实践的国际比较2.1美国2004年召回汽车3060多万辆,美国2004年汽车数量为2.4亿辆,占总数的14%。截至2006年,中国目前的汽车保有量达到3850万辆。2006年共召回34万辆汽车,因此2006年召回数量仅占汽车保有量的0.88%。美国的召回比例是中国的近16倍,绝对数量上的差距更大。美国早在1966就开始召回缺陷汽车,主管部门是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根据美国法律,如果汽车制造商发现安全缺陷,它必须通知NHTSA,车主,销售商和代理商,然后免费修理。NHTSA负责监督制造商的修复措施和召回流程,以确保修复后的车辆符合法定要求。法国实施汽车召回制度由来已久,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缺陷汽车召回管理体系。在法国,汽车召回是各种商品召回的一部分,其法律依据是法国《消法》L221-5条款。该条款授权政府部门对可能对消费者造成直接严重损害的产品发布强制召回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政府很少通过发布政令的方式进行强制商品召回,而是鼓励厂家自行进行商品召回。只有当问题商品对消费者构成严重威胁,或者生产厂家对存在的安全问题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时,才会通过法律手段强制召回。日本从1969开始实施汽车召回制度,召回从1994开始写入《道路运输车辆法》,2002年进一步修改完善。截至2001,日本* * *召回缺陷汽车3483万辆,仅2001就召回329万辆。其中,大部分是由企业依法自主召回。与世界其他国家的汽车召回相比,国内大部分厂家已按规定逐步召回汽车,但个别汽车厂家仍存在对涉嫌缺陷的质量问题避而不谈、隐瞒不报或通过维修站私自处理的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例如,根据中国汽车召回网公布的信息,从2004年6月18到最近的2006年6月10,* * *进行了76次召回。76起召回中,54起是国外汽车厂商全球召回行动的一部分,国内汽车厂商的召回行动只有22起,不到65438起。在国外厂商召回公告中描述的缺陷中,有23种情况可能导致发动机无法工作、可能起火、可能增加碰撞风险、碰撞后可能增加乘客伤害,即涉及车辆安全问题的召回占60%以上。在国内制造商发布的22起召回公告中,只有4起涉及车辆安全问题。分别是:一汽轿车马自达6、上海通用别克君威2.0、一汽-大众宝来柴油版、广州本田飞度系列的召回。因此,国内汽车企业正确认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价值至关重要,这不仅关系到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也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公共安全。2.2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市场价值方案研究的国际比较。以Mateja和Pete为代表的学者提出,缺陷产品召回是对企业危害特别大的危机,企业应将产品召回纳入企业风险管理模型。许多学者基于价值理论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角度研究召回管理。贾雷尔和佩尔茨曼提出,产品召回会影响企业的股票价格和市场价值,并且会明显影响竞争对手的市场价值。布拉德·H·巴伯,马萨孔。Darrough和Gene Koretz证明产品召回有损企业的市场价值,对竞争对手的市场价值没有明显影响。Greg Higgins、ShellieLanda、Esters和Stephame D认为企业应该研究如何管理召回带来的财务风险。根据市场营销理论。Tim等人从如何提高顾客忠诚度的角度研究产品召回管理模式。Triplett和Tim的研究表明,有效的产品召回提高了企业的顾客忠诚度。Toy,S.Driscoll,L的研究表明,缺乏完善的产品召回管理可能导致企业产品重新上市失败,危及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布鲁斯·凯利的研究表明,不合理的产品召回管理活动会严重影响顾客对企业的满意度和忠诚度。Daniel、E.Becnel Jr等人从法律事务的角度研究缺陷产品召回的管理模式。指出产品缺陷会导致大量诉讼,严重影响企业形象和声誉,破坏企业公共关系。因此,鼓励制造商在产品上市前进行充分的测试,负责任地面对可能存在的缺陷,并建立完善的法律服务体系来应对召回诉讼。Dirk C.Gibson等人提出,产品召回对企业与消费者的公关危害极大,因此召回事件对企业的公关具有潜在的灾难性,企业有必要建立完善的召回公关管理体系。虽然影响召回效果的因素比较复杂,但是企业可以采用12沟通技巧来提高召回效果,改善企业形象。G.rider、S.milkovic等人致力于研究企业产品召回的风险评估方法。摘要: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在我国已开展三年,但企业和消费者对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认可度和响应度仍然很低。因此,本文构建了基于企业价值、顾客价值和社会价值三个价值体系的缺陷汽车产品市场价值评估模型框架,使企业、消费者和政府更系统地了解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的市场价值,并做出科学决策。关键词: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的市场价值一、问题的提出从2004年6月65438+10月我国正式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至今已经三年多了。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6月65438+10月,已召回缺陷汽车65438辆。其中,2004年召回15次,32万余辆;2005年召回27次,超过6万辆;2006年召回40次,超过34万辆;2007年,超过58万辆汽车被召回23次。如上图所示,《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后的三年内,汽车召回的范围和数量都在不断扩大,说明企业和消费者对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的认可度和响应度都在不断提高。然而,我们迫切需要对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市场价值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价,如何从维护国家公共安全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认识和评价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对消费者和整个社会的价值,如何更好地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实践与理论的国际比较2.1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实践的国际比较2.1美国2004年召回汽车3060多万辆,美国2004年汽车数量为2.4亿辆,占总数的14%。截至2006年,中国目前的汽车保有量达到3850万辆。2006年召回汽车34万辆,因此2006年召回数量仅占汽车保有量的0.88%。美国的召回比例是中国的近16倍,绝对数量上的差距更大。美国早在1966就开始召回缺陷汽车,主管部门是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根据美国法律,如果汽车制造商发现安全缺陷,它必须通知NHTSA,车主,销售商和代理商,然后免费修理。NHTSA负责监督制造商的修复措施和召回流程,以确保修复后的车辆符合法定要求。法国实施汽车召回制度由来已久,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缺陷汽车召回管理体系。在法国,汽车召回是各种商品召回的一部分,其法律依据是法国《消法》L221-5条款。该条款授权政府部门对可能对消费者造成直接严重损害的产品发布强制召回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政府很少通过发布政令的方式进行强制商品召回,而是鼓励厂家自行进行商品召回。只有当问题商品对消费者构成严重威胁,或者生产厂家对存在的安全问题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时,才会通过法律手段强制召回。日本从1969开始实施汽车召回制度,召回从1994开始写入《道路运输车辆法》,2002年进一步修改完善。截至2001,日本* * *召回缺陷汽车3483万辆,仅2001就召回329万辆。其中,大部分是由企业依法自主召回。与世界其他国家的汽车召回相比,国内大部分厂家已按规定逐步召回汽车,但个别汽车厂家仍存在对涉嫌缺陷的质量问题避而不谈、隐瞒不报或通过维修站私自处理的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例如,根据中国汽车召回网公布的信息,从2004年6月18到最近的2006年6月10,* * *进行了76次召回。76起召回中,54起是国外汽车厂商全球召回行动的一部分,国内汽车厂商的召回行动只有22起,不到65438起。在国外厂商召回公告中描述的缺陷中,有23种情况可能导致发动机无法工作、可能起火、可能增加碰撞风险、碰撞后可能增加乘客伤害,即涉及车辆安全问题的召回占60%以上。在国内制造商发布的22起召回公告中,只有4起涉及车辆安全问题。分别是:一汽轿车马自达6、上海通用别克君威2.0、一汽-大众宝来柴油版、广州本田飞度系列的召回。因此,国内汽车企业正确认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价值至关重要,这不仅关系到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也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公共安全。2.2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市场价值方案研究的国际比较。以Mateja和Pete为代表的学者提出,缺陷产品召回是对企业危害特别大的危机,企业应将产品召回纳入企业风险管理模型。许多学者基于价值理论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角度研究召回管理。贾雷尔和佩尔茨曼提出,产品召回会影响企业的股票价格和市场价值,并且会明显影响竞争对手的市场价值。布拉德·H·巴伯,马萨孔。Darrough和Gene Koretz证明产品召回有损企业的市场价值,对竞争对手的市场价值没有明显影响。Greg Higgins、ShellieLanda、Esters和Stephame D认为企业应该研究如何管理召回带来的财务风险。根据市场营销理论。Tim等人从如何提高顾客忠诚度的角度研究产品召回管理模式。Triplett和Tim的研究表明,有效的产品召回提高了企业的顾客忠诚度。Toy,S.Driscoll,L的研究表明,缺乏完善的产品召回管理可能导致企业产品重新上市失败,危及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布鲁斯·凯利的研究表明,不合理的产品召回管理活动会严重影响顾客对企业的满意度和忠诚度。Daniel、E.Becnel Jr等人从法律事务的角度研究缺陷产品召回的管理模式。指出产品缺陷会导致大量诉讼,严重影响企业形象和声誉,破坏企业公共关系。因此,鼓励制造商在产品上市前进行充分的测试,负责任地面对可能存在的缺陷,并建立完善的法律服务体系来应对召回诉讼。Dirk C.Gibson等人提出,产品召回对企业与消费者的公关危害极大,因此召回事件对企业的公关具有潜在的灾难性,企业有必要建立完善的召回公关管理体系。虽然影响召回效果的因素比较复杂,但是企业可以采用12沟通技巧来提高召回效果,改善企业形象。G.rider、S.milkovic等人致力于研究企业产品召回的风险评估方法。鉴于缺陷产品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提出了一种定量评估缺陷产品潜在风险的QRA方法。该方法有助于企业评估缺陷产品的召回风险。Moore,MichaelGarth[36]提出,判定一个产品是否存在缺陷,不能简单地用产品数量与产品造成的人身伤害数量之比来判断。如果简单采用这一比例,将严重影响企业召回风险的管理。由于召回制度实施时间较短,目前我国对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市场价值的研究基本处于理论和方法的准备阶段。三。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市场价值的定义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市场价值是指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后给企业、消费者和社会带来的增量价值,主要包括企业价值、客户价值和社会价值三部分。如下图2所示,3.1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企业价值是指汽车企业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后所获得的增量价值。即通过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提升企业的信誉、品牌满意度、忠诚度、品牌形象、股价、渠道竞争力、市场占有率、技术改进、质量管理规范和水平,召回避免的产品缺陷对消费者造成的人身安全伤害损失为扣除召回成本后的增量价值。这些增量价值包括以下内容:市场份额、品牌形象、品牌满意度、忠诚度、渠道竞争力、技术改进、质量管理规范和水平、股票价值、因召回避免的产品缺陷对消费者造成的人身安全伤害损失等。从价值链的角度来看,召回成本在形式上属于售后服务成本。但从本质上来说,召回成本是R&D、设计和制造阶段的失误造成的成本,基本上是R&D成本、设计成本或制造成本。根据召回制度的法律背景和对实际召回事件原因的分析,召回产品的缺陷主要是由于设计阶段或制造阶段的失误造成的。因此,根据价值链分析法,召回产品的成本应在设计阶段或生产阶段计提和归集,而不是在销售阶段。因此,在成本管理中,企业应重新考虑设计和生产职能的成本,并对这两项职能的召回成本进行合理的估计和分配。与价值链成本密切相关的一个概念是预期产品生命周期成本,即从最初的产品开发到市场取消客户服务的所有预期成本,召回成本自然是其中之一。在批准产品生命周期的估计成本时,必须考虑召回的可能性及其预测成本。3.2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顾客价值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顾客价值是指在政府和企业的共同推动下,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给消费者带来的增量价值。所谓给消费者带来的增量价值,是指企业召回将对消费者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缺陷汽车产品后,一方面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权益得到法律保障,有效避免了可能威胁消费者安全的事故,同时有效解决了消费者购买前发现质量问题、购买后证明质量问题、质量问题发生后解决纠纷的“三难”。从而有效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人身财产安全;另一方面,增强了消费者对汽车企业品牌的信任度和忠诚度,也提高了消费者的幸福生活指数。3.3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社会价值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社会价值是指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的实施对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增强国家公共安全所带来的增量价值。所谓全社会增量价值,是指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实施。一方面体现了政府监管的推进,体现了对企业和消费者的责任。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应遵循的* * *原则,明确了制造商和用户的责任和义务。是企业对社会和用户负责任的体现,对提高整个社会的诚信水平有促进作用和价值。所以,所谓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就是公共安全的召回,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召回,企业信用的召回,法律法规的召回,国家竞争力的召回。四。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市场价值评估框架4.1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市场价值分类标准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市场价值的定义,我们对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市场价值进行分类,并建立基本公式。企业召回缺陷产品的增量价值包括市场份额、品牌形象、品牌满意度、忠诚度、渠道竞争力、技术改进、质量管理规范和水平、库存价值、因召回避免的产品缺陷造成人身安全伤害的损失赔偿与缺陷产品召回成本的差额。我们可以用下面的公式来表达:企业价值=[市场份额价值+品牌形象价值+品牌满意价值+品牌忠诚价值+渠道竞争力价值+技术改进价值+质量管理标准和水平价值+库存价值+因召回避免的产品缺陷造成人身安全伤害的损失补偿]-[召回成本]缺陷产品召回客户的增量价值包括缺陷汽车产品造成的潜在人身安全损失、避免的精神损失和消费者生活的幸福。我们可以用下面的公式来表示:顾客价值=[消费者生活幸福的增值+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保障+精神心理安全保障]缺陷产品召回的社会增量价值包括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实施后,全社会诚信度的提高、政府监管水平的提高、“中国制造”影响力的提高、国家竞争力的提高。我们可以用下面的公式来表示:社会价值=[全社会诚信水平的提高+政府监管水平的提高+中国制造影响力的提高+国家竞争力的提高] 4.2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市场价值评价指标体系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根据层次分析法建立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市场价值评价框架。如下表所示:我们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市场价值按照目标层、准则层、方案层分为三个层次,准则层为三大价值指标,方案层为17细化指标。我们可以根据德尔菲法、多标度法和因子分析法确定各指标的权重,进而得到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市场价值评估公式。综上所述,可以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市场价值的定义,建立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市场价值评估框架,为国家汽车召回管理和企业评估汽车召回市场绩效提供参考。五、结论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制度刚刚起步,尤其是对其市场价值的评估刚刚进入准备和设计阶段。建立系统、科学、客观、公正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市场价值评估模型,对于提升企业和消费者对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认知度和响应度,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希望本文构建的基于三大价值体系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市场价值评估模型框架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市场价值评估模型设计郑新叶明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