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公司机票退款政策
法律分析:(1)变化:
1.在客票有效期内免费改签同一始发地至同一目的地的航班或日期。在2021 12 31(含)之前更改一次航班日期,改签费全免。
2.新的出行时间未确定的,必须在上述时间内取消座位,并在新的出行日期确定后的客票有效期内办理变更手续。
(2)退款:
1.未使用航段可在原购票渠道免费办理客票有效期内的退票,免收退票费。
2.您可以在按照上述规定免费办理变更手续后的7天内申请退票,免收退票费。
(三)不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车票,按原使用条件予以退改签。
法律依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二十一条旅客因承运人或者旅客的原因不能在客票有效期内完成部分或者全部航程的,可以在客票有效期内要求退票。要求退票的旅客,凭客票的“航班联”、“旅客联”或客票未使用部分办理。退票只能在出票地、航班始发地、行程终止地的承运人售票处或其销售代理处办理。票价只能退给旅客本人或车票的付款人。